“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
“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于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见焉,有不见焉。故知与不知相与离,见与不见相与藏。”
感觉与感觉之间的联结作用他把它除掉了,因此更进一步他便摒弃了人的精神作用。
“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
感官不能单独认识事物,须得有所凭借,而所凭借的更没有认识事物之力,因而他便推论到感官与所凭借者同样没有认识事物之力(其实这是悖理)。精神凭借感官以认识事物,感官既没有认识事物之力,故精神也就没有认识事物之力(这同样也是悖理)。因而所见所感之物,在他看来,是事物本身之自见自感。坚是自己坚,白是自己白,坚白不现于石的时候,它们是普遍存在,虽然看不见,摸不到,而它们是实际存在,只是自己隐藏了就是。
“坚未与石为坚而物兼,未与〔物〕为坚而坚必坚。其不坚石物而坚,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白固(苟)不能自白,恶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石物而白焉。黄黑与之然。石其无有,恶取坚白石乎?故离也。”
就这样自离自藏,或隐或现,各个现象都看成各自为政,而人的精神作用因而也就被阉割了。这和另一种唯心论者的“一切物由心造,心外无一法”,要算是走到了另一极端。无疑,公孙龙和惠施,是同属于客观的观念论者。
“白狗黑”当与“白马非马”为类。白马非马,白马亦非白。故白狗非狗,白狗亦非白,白狗非白,故可云“白狗黑”。“犬可以为羊”,“狗非犬”,应该都是这同一公式的漫衍。
“孤驹未尝有母”。孤驹非驹;驹有母,非驹则无母。故“孤驹未尝有母”(《列子·仲尼篇》作“孤犊”,解为“非孤犊也”,即是此意)。
“黄马骊牛三”。黄骊色一,牛马二,一而二,故三。或牛马一(准“二无一”之例,牛马为合体),黄骊色二,一而二,故三。
“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疑即《列子·仲尼篇》公孙龙所言善射者故事之隐括。“善射者能令后镞中前括,发发相及,矢矢相属。前矢造准而无绝落,后矢之括犹衔弦,视之若一焉”。后矢之括未离弦,论其势则“不止”,论其情则“不行”。
公孙龙的诡辞差不多全部是观念游戏,在今天他的著作多所散佚,成立那些诡辞的论据已多无从考索。自来学者虽肯在考索方面用工夫,事实上等于猜谜而失掉了谜底,猜中与否无由判决。但问题倒不在乎那些诡辞当作如何解释,而宁在乎那些诡辞究竟有怎样的社会意义。以何原因或用意而产生了那样的诡辞,倒是我们治历史的人所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然而一般研究古代思想的朋友们,却偏偏不肯注意到这些上来。
准《公孙龙子》现存的余说而言,所有一些诡辞都可以演绎为两种相反的社会意义。例如“白马非马”可演绎为“暴君非君”或“暴人非人”,依前者则杀暴君非杀君,遂富有革命性,依后者则杀暴人非杀人,遂成为暴政的口实。又例如“坚白石二”可演绎为具有两种相反属性的人,例如“忠实的特工”或“壮烈的叛徒”,如取其忠于上层则不妨忽视其对下层的恶行,反之,如忌其有害于上层则不妨抹杀其对下层的德惠。又例如“二无一”,则为集体之中无个体,这朝进步方面看,可以成为为应天顺人而诛独夫,但朝反对一方面看,亦可成为为维持秩序而除暴徒。反正两面都可以用,要问公孙究竟属于那一面。
故如公孙龙之流,我们不能认为是毫无政治意义的逻辑思想家,假如我们忽略了他的诡辞的社会意义,那我们便是受了他的蒙蔽。事实上他自己也时而透露着自己的立场,例如他说“异则君臣争而两明”,“两明而道丧”,虽然只是在用作比喻,以喻立辞不宜有矛盾,但在他的政治主张上分明表示着臣不能与君相争,争则天下丧乱。这把先秦的初期学者的革命意义完全否认了。
七 墨家辩者
墨家后来分为了三派,据《韩非子·显学篇》,我们知道这三派是:相(柏)夫氏之墨,相里氏之墨,邓陵氏之墨。《庄子·天下篇》也提到了这分派的情形,而说得较为详细。
“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属,俱诵《墨经》而倍谲不同,相谓‘别墨’;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奇偶不仵之辞相应;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至今不决”。
相里勤不用说就是相里氏,五侯大概就是柏夫,这两派属于北方。邓陵与苦获己齿属于南方,与前二派相合仍是三派。派别之分不知始于何时,但彼此之间有斗争,是不容忽视的。
墨家染上了辩者的色彩,似乎在孟子当时便已经开始,孟子说:“距杨、墨,放**辞”。《庄子·外篇》也爱把杨、墨之辩相提并论。
“骈于辩者,累丸结绳窜勾,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也”。(《骈拇》)
“钳杨、墨之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辩多,则俗惑于辩矣。”(《胠箧》)
宋钘、尹文、惠施、公孙龙之流属于杨派,墨家辩者自属于墨派。墨家于学后于儒,故并称为儒、墨,而于辩则后于杨,故并称为杨、墨。虽然只是一二字的序列,而是有历史的层次在里面的。
墨者之辩在现存《墨子》书中有《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共六篇,在先秦名辩中要算是最有幸运,保存得较为完整。这几篇东西,近五十年来经过不少学者的研究,内容大部分达到了可以通读的程度,但最值得注意的一件事却一般地被忽略了。一般的学者都只认为六篇文字是一家,但其实至少有不尽相同的两派,在某种见解上是完全对立着的,即是《经上》、《说上》和《经下》、《说下》在某种主张上是完全对立着的。这也并不是我的什么新发现,因为《天下篇》已经说得很明了,墨家三派是“以坚白同异之辩相訾,以奇偶不仵之辞相应”的,“相訾”即是相反驳,“相应”即是相和同,可见墨家辩者的主张不尽相同,而时相驳斥,本是先秦所公认的事实。
第一,关于《坚白论》,《经上》派和《经下》派的见解是完全相反。《经上》派主张盈坚白,《经下》派则主张离坚白。
(《经上》)“坚白不相外也。”
(《说上》)“坚:异处不相盈,相非,是相外也。”
“坚白之撄相尽。”
这和公孙龙的坚白相离是相反的说法。“不相外”即不相离,要不同处于一物才“相外”,即“异处不相盈”。同处于一物则“不相外”即“相盈”。若是“坚白石”,则坚与白之接合遍于一石,有坚处即有白,有白处即有坚,两者相合无间,不能分开。
(《经下》)“一,偏弃之。谓而固是也,说在因不(否)。可偏去而二,说在见与俱、一与二、广与脩。”(此处“不”字读为否,当连上,与“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同例,旧连下读,遂使《经》与《说》不能相通。又“俱”字疑是“不见”之误合。)
(《说下》)“二与一亡,不与一在,偏去。……见不见离,一二不相盈,广脩,坚白。”
这却是“离坚白”的见解,与公孙龙完全一致。《经》文虽然略有问题,而《说》文则明白如火。所谓“一偏弃之”或“二与一亡,不与一在”,即公孙龙“二无一”之义,故当“牛马”连为一名时,“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而牛马非牛非马”(《说下》)。这也和“羊合牛非马”,或“青以白非黄”,是同一例。坚与白囿于石焉,则可偏去坚或白而为坚石或白石,即所谓“可偏去而二”。其所以“可”的原故,便是因为白可见,坚非可见,见与不见相离,故坚与白不相盈。广脩亦同此理,盖见广时不见脩,见脩时不见广,二者亦相离而不相盈。这些都完全同于公孙龙的见解。关于坚白之辩,《经下》还有分说。
(《经下》)“于一,有知焉,有不知焉,说在存。”
(《说下》)“于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石。故有智(知)焉,有不知焉,可。”
这是刻就坚的一面来说,坚是用手的触觉而知的,白则用目而见,故坚可知不可见,白可见不可知。见者与不见者可离,故知者与不知者亦可离。不知不见者在公孙龙说是“藏”,此则说是“存”,存藏一义,并无区别。
(《经下》)“不坚白,说在无,久与宇。坚白,说在因。”
(《说下》)“无坚得白,必相盈也。”
这一项的《经》和《说》,在文字上似乎都有夺误,不甚了了。但“无坚得白”是公孙龙的用语,所谓“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是说见石白时不见其坚,知石坚时不知其白,不知其坚,只见其白,便谓之“无坚得白”。“不坚白说在无”,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久与宇”三字或许是衍文,如非衍文,则是以时间(久=宙)与空间(宇)之相离申说坚与白,与“广脩”同例。“宇南北,在旦又在暮。字徙,久”(《说下》)。清早是这个空间,晚上是这个空间,空间在移动,这移动便成为时间,但我们能见空间而不能见时间,故时空相离。坚与白正如此,但普通谓坚白不相离者则是因袭之见而已,故说:“坚白,说在因”。准此推理,《说》文“无坚得白,必相盈也”,当是说白与石之“相盈”或坚与石之“相盈”,而不是坚与白之“相盈”。或疑“必”当为“不”,则刻就坚与白而说,亦可通。
第二,关于同异之辩,《经上》派与《经下》派亦有“相訾”之处,唯不如坚白之辩的显著。《经上》派的同异观是根据常识来的,《经下》派则颇承受惠施的主张,有时和公孙龙的见解也十分接近。
(《经上》)“同,重体合类。异,二,不体不合不类。同异交得于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