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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风肆虐的A9公路上行驶一小时,开出四十英里后,伊瑟莉困得睡眼惺忪,这时,她眯着眼睛抬起头,看到一块巨大的电子交通标志牌,上面写着“疲劳驾驶会出人命,停车休息一下吧”。这明显是一块“试验性”的标志牌,牌子下缘写着一个电话号码,希望司机能打过去对试验效果发表意见。
在去因弗内斯的路上,伊瑟莉已经从这块标志牌下面经过了数百次,她每次都在想,它有一天会不会显示某些重要的交通信息,比如,通报司机前方出现了交通事故或严重堵车,或者实时播报科索克大桥上的恶劣天气状况。但是,那上面从未显示过任何此类信息,只有关于注意车速、注意礼让、切勿疲劳驾驶之类的陈词滥调。
今天经过时,她对着标志牌上的那行建议苦涩地笑了笑。它说得没错:她的确很累,而且应该停车休息一下。被一台没有灵魂的机器如此提醒,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很是滑稽,但这也让人更容易服从。如果建议来自她的人类同伴,她向来不愿意听从。
她把车停在路旁停车处,熄掉引擎。灼热的阳光直刺她的眼睛,她打算把车窗调暗,但想了想还是作罢,以防自己睡过去,最后被警察敲打她那不透明的琥珀色车窗的砰砰声给唤醒。这种情况还没有发生过,但假如真的发生,那将是她的末日。警察要求查看的东西里,有一些她很可能根本就不具备,其中就包括一双沃迪塞尔那般大小的眼睛,而藏在她那副又大又厚的镜片后面的双眼并不是那样。
伊瑟莉的眼睛现在很酸痛,这是由于睡眠不足和隔着厚镜片长时间紧张地观察外面导致的。她眨了眨眼,紧接着又眨了眨,眨得越来越慢,直到眼皮彻底合上。她只想让眼睛休息一小会儿,然后她会掉头往北开,好好睡一觉。不是去农场,而是找个别的地方。农场里此时可能又骚乱起来了,因为阿姆利斯·维斯那个白痴还没走。
她知道有个地儿,下了主路,在前往巴林托尔的B9166支路旁某处,有一座中世纪修道院的遗迹,她有时会把车停在那里打个盹儿。尽管那是一处公开的旅游景点,但她从未见过沃迪塞尔去那里,因为它的宣传标牌距离景点太远,也过于稀少,没法吸引过往司机的注意。那里正是她理想的休憩之地,伊瑟莉可是几乎一宿没睡,还不得不在黎明前花了好几小时追捕逃跑的沃迪塞尔。
伊瑟莉将脑袋和一只胳膊埋进搁在方向盘上的靠垫里,幻想着自己已经来到费恩修道院,很快就睡着了。
她先是梦见了修道院那没有屋顶的残垣断壁,仿佛她正睡在里面,头顶上是蔚蓝的天空和条纹状的卷云。但紧接着,像以往经常会发生的那样,她跌进更深层的梦境,仿佛陷进并穿透齑粉似的地壳,最后坠入伊斯特德那地狱般的地底世界。
“你们肯定搞错了,”当监工带领她朝着用夯实的铝土建成的迷宫更深处走去时,她对他说道,“我在高层认识有权势的朋友。他们要是知道我被送来这里,绝对会暴跳如雷。他们现在肯定还在想办法帮我把工作重新定级。”
“很好,很好。”监工一边拽着她往更深处走去,一边喃喃道,“现在,我会告诉你,你的工作是什么。”
他们来到黑黢黢的工厂最深处,那里有一个混凝土大坑,坑壁是一圈光滑的斜坡,坑内填满了糜烂植物所形成的发光稠浆。巨大的根和块茎在蛋白色的浆液里慵懒地翻转,肥厚的叶子像搁浅的魔鬼鱼一般,在银光闪闪的液面上猛烈抖动,气泡剧烈翻腾,一股股蓝色气体冲破表面张力的束缚,从气泡中喷薄而出。在这个急骤翻滚的大坑周围和上方那令人窒息的空气里,绿色蒸汽裹挟着泥炭藓颗粒疯狂地打着旋儿。
伊瑟莉忍住强烈的反感,凑近去瞧,发现数百根像工业用的软管一样粗厚的管子,它们垂挂在坑壁四周的边缘上,往下没过几米,就消失在黏稠似胶的黑暗之中。其中一根管子正在被一台难辨轮廓的机械装置卷起,那根垂直的、亮闪闪的管子长得根本看不到头儿,说明这个大坑简直深不可测。过了一段时间,在管子末端出现一件膨大的潜水衣,它通过一条人工脐带与管子相连,整个儿浸泡在漆黑的稠浆里。潜水员的手套里还攥着一把铲子似的工具,他正笨拙地滑到混凝土坑壁边缘,挣扎着往上攀爬。
“这里,”监工解释说,“就是我们给上面的人制造氧气的地方。”
伊瑟莉尖叫着惊醒过来。
她发现自己正坐在一辆车里,汽车停在一条公路边,而这条公路则匍匐在一片陌生而遥远的土地上,向前后两方无限延伸。车窗外的天空是蓝色的、透明的,仿佛高得没有尽头。数百万计、数十亿计,甚至数万亿计的树木正在没有人为干涉的情况下制造氧气。一轮初升的太阳照耀着大地,看样子,她只眯了几分钟。
伊瑟莉伸了个懒腰,三百六十度旋转着纤细的手臂,同时有些痛苦地哼唧一声。她仍然疲惫不堪,但刚才的噩梦让她暂且不想继续睡觉,而且她觉得她应该不会再在开车时打瞌睡了。她得投入到工作中去了,等到日落时分再来评估自己是何感觉。她昨天本想把货物交付给老板的儿子,即那位尊贵的访客,以获得他的啧啧称赞,并因此感到压力倍增,而现在,那股压力显然已经全然消失。很明显,带一个沃迪塞尔回家不可能讨得阿姆利斯·维斯的欢心,她也不可能用任何她希望的方式打动他。然而,撇开那个来访的怪人不谈,她确实很想完成今天定下的预期目标。
伊瑟莉继续驱车往南开,刚过了因弗内斯,她就看到一个大块头搭车客手举着一块写着“格拉斯哥”的硬纸板牌。
出于习惯,也是出于对工作程序的遵循,她从他身边径直驶过,但她毫不怀疑自己会在第二次驶近时就让他上车:他身体魁梧健壮,而且正值壮年。任由这样一个猎物站在那里而不将其拿下,简直就是罪过。
她把车停在他附近。尽管他块头很大,但他跑过来的动作却相当灵活,这总是一个好兆头,醉酒或残疾的沃迪塞尔走起路来只会跌跌撞撞。
“最远把你送到皮特洛赫里行吗?”她说,从他那憨厚的、急欲取悦她的表情来看,伊瑟莉知道这项提议足够让他满意了。
“太好了!”他激动地说,然后跳进车里。
他有一张肉嘟嘟的大脸,有点儿像圈养了一个月的沃迪塞尔,满头的金发打着紧密的小卷。不过他的卷发很稀疏,皮肤粗糙且斑点累累,仿佛这个沃迪塞尔的脑袋在其生命的某个阶段被丢失在了海里,然后被冲上岸边,饱经风吹日晒,多年以后终于与身体重聚。
“我叫戴夫。”他冲她伸出一只手,她便不情愿地伸出一只手让他握住。当他按到她原来长着第六根手指的位置时,她竭力忍住疼痛,不让自己皱眉蹙额。搭车客如此介绍自己是很少见的,她迟迟想不出应该如何回应。
“我叫露易丝。”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回道。
“很高兴认识你。”他喜笑颜开,急忙给自己系上安全带,仿佛他们马上要进行一场专业车手的刺激活动,比如,即将驾驶赛车突破音障,或者在多岩石的地形上试驾吉普车。
“你看起来心情不错嘛。”伊瑟莉一边将车驶离路缘,一边观察他。
“一点儿没错,姑娘。我高兴得很咧。”戴夫证实了她的判断。
“是跟你要去格拉斯哥办的事有关吗?”她追问道。
“又猜对了,姑娘。”他咧嘴一笑,“我弄到了一张约翰·马丁[1]巡回演唱会的门票。”
伊瑟莉在脑海中回想她晨练时在电视上看到过的明星,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在晚间新闻里的艺人,但她不记得听说过“约翰·马丁”这个名字,所以他很可能并没有用意念弯曲勺子的超能力,也没有违反禁吸烟叶的法律。
“我不知道他。”她说。
“你绝对听过他的歌,”戴夫保证道,难以置信地皱起眉头,“《愿你永远不会》可太火了。”他突然毫无征兆地引吭高歌,“啊——愿——你永远不会低下你的头,永远不会孤身一人……这你没听过?”
伊瑟莉被惊吓得猛打方向盘,汽车急急转向马路中央,她慌忙把车子拐回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