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巧庄辰岚身上也没什么钱,于是她便心领神会,添油加醋地向老板道:“没错,是一只玉锁,那人拿出来后,瞬间天昏地暗,从地下还有空中凭空出现一大群士兵,加上战马得有两层楼那么高,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老板眼都睁大了:“你还见过阴兵?”
“啊,呃,一面之缘吧,不过我当时害怕极了,找了个地方就躲起来了。”
老板娘突然激动起来:“你在哪见的?拿着玉锁的那人长什么样?女的男的?那玉锁长什么样?”
“男的,白头发,头发很长,但是看着很年轻,脸特白,跟死人一样,还有黑眼圈,看着就不像好人。”
“白头发?”老板若有所思。
纯一道:“老板,隔壁茶馆还讲这些?不都讲些三国水浒什么的吗?”
“本来是讲这些的,这不宣威府的那位爷喜欢听这些,听到有趣的高兴起来能一下打赏好几两,够他们开张一年的,有钱不挣王八蛋,所以那群说书的就都改讲这些了,我这也是蹭上人家的光了。”
庄辰岚一惊:“宣威府?”
迟予知曾经住的地方。
难道现在迟家还没有被抄家?
说着,门外传来一阵骚动,只听得小二在店门口大喊:“老板!三位爷来啦!”
三人朝门口看去,只见三个锦衣玉带的少年正朝店内走来。
看到他们,老板也顾不上什么玉锁和志怪故事了,连忙起身快步迎上去:“贵客啊!”
为首的少年一身绣金白袍,身材高挑,庄辰岚第一眼就觉得眼熟,眯眼仔细一看,瞬间汗毛倒竖
——那人是迟予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147章
此时的迟予知黑发如云,用一顶小巧却精致的金冠束成马尾,皮肤虽然白皙,却也是正常人的颜色,不似日后那般死白。
他双目炯炯,神采奕奕,跟庄辰岚所熟悉的那个似乎永远都提不起精神的迟予知全然不同。
但令她最在意的是,在迟予知的腰间,正坠着一个莹润的玉佩,用金绳系在绸缎腰带上。
虽然以迟予知的家庭条件,带一个玉佩根本不算什么,但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她越看越觉得那玉佩像锁的形状。
这究竟是巧合,还是
庄辰岚盯着那个玉佩,回过神来,才发现老板的视线正死死盯着自己——她圆睁双眼,露出欣喜的神情,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盯得庄辰岚浑身发毛。
她猛地把脸扭过去,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不能让迟予知看见自己——她现在满脑子只有这一个念头。
太易在之前反复叮嘱过自己,此行只为杀掉虞乐,决不能干涉多余的事情,哪怕是一些小事,由于蝴蝶效应的存在,也未必不会将未来变成截然不同的样子。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跟无关事物和未来相识之人产生一点儿交集,只当他们是远在天边的陌生人。
迟予知身边还跟着两个穿金戴银的公子哥,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庄辰岚看脸都很陌生。
“他们三个是谁?”庄辰岚问。
纯一道:“比旁人都俊俏的那个是现今宣威府的主人,前清的淳亲王,迟予知。”
“他可是个千古第一纨绔,不问政务不管家族,不上学不读书,更别提学外语去军队了。他一心只爱听些神啊鬼啊的故事,每日里去那些凶宅古墓探险,或者泡在茶馆听说书的讲聊斋奇事,要不是宣威府里还有长辈管着,只怕他真把那些说书先生踹下去自己讲一段了,前清的王爷去说书,这场面,哈哈,现在这年代,真是发生什么都不稀奇。”
“他人怎么样?”
“出手大方,一掷千金,燕城人人都知道,而且高高在上,目中无人,不过这也是那些贵族子弟的通病了,尤其是迟予知这个刚满岁就继承祖父爵位的人。”
“另外那个胖的呢?”
“那个啊,燕城纱厂的三少爷朱萸,有他父亲和大哥大姐支撑家业,他平日就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即使不学无术也深得家族溺爱。不知道是不是商人血脉,这小子爱财如命,明明家里的钱十辈子都花不完,偏偏抠门的很。”
“但朱萸很接地气,脾气也挺好,被调侃几句也不生气,气极了顶多跟你吵一架,还吵不过人家,脾性跟迟予知相差甚远,真不知道这俩人是怎么玩一起的。”
纯一喝了口茶:“最后那个高高瘦瘦像麻秆的,是燕城城门口棺材铺家的独子,叫黄够,我上回听迟予知叫他黄狗儿,你说这人,从哪想出来这么多糟蹋人的话。”
“姓黄的这小子话不多,但看着心眼不少,说是自己有阴阳眼,还会画符叫魂,所以才能跟好这口儿的迟予知混一起,要不然,别说是跟迟予知一起下馆子了,就算是朱萸,他俩估计一辈子也没什么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