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你知道呢。毕竟——“
把那枚铜扣从袖中摸出来,搁在桌上,正面朝上,那个“墨“字在灯火下反着光。
“毕竟有人把我的名刻在东西上,往你身上引。“
喀隆的目光落在铜扣上,只停了一刹,便移开了。
“跟我没关系。”
“我也没说跟你有关系。”
林默把铜扣收回袖中。
“我就是随便问问。你既然来要赔偿,我答应了。你要不要再加点?再多点也行,我也应。“
喀隆没说话。
他在算。
林默答应得太快,快得不正常。
一个经营多年、眼下手握八千兵马的人,面对三千骑兵压境,不调兵、不备战、不还价,直接掏钱——这要么是真怂了,要么是在下一盘更大的棋。
而喀隆自己,也不是真来要这些的。
他的粮草足以支撑几个月有余。
事情是他找的,三个弟兄是他自己打的。
他要的不是这些,是一个借口——一个名正言顺带兵出现在林默面前的借口。
至于为什么要出现?
因为他也在找戚福。
不,准确地说——戚福手里有他想要的东西。
听说,戚福最后出现的地方,就是林默的附近。
两个人各怀鬼胎,各有各的算盘,坐在同一张桌前喝茶,像两只狐狸对视着笑。
喀隆忽然往前一倾,手肘撑在桌上,压低了声音。
“林默,我再加一个条件。“
“说。“
“这些事,我要你亲自写一份文书,盖你的印,承认是你的人干的。白纸黑字,将来谁翻出来都是铁证。“
林默看着他,忽然明白了。
——他要的不是粮草,是把柄。
一份盖了印的认罪文书,将来不管是拿去折中,还是拿来要挟,都是一张好牌。
林默嘴角的笑意没变,甚至更深了一分。
“行。我写。”
“你不想想?”
“不用想。”
林默站起身,走到案前,提笔,蘸墨,动作行云流水,连草稿都没打,落笔就写。
胡玄在后面急得要冲上来,被赤那一把拦住。
林默写完,吹干墨迹,拿起印,重重一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