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渡深吸了一口气,把那口气憋在胸腔里,憋了好几秒,才慢慢吐出来。
“好。”他说,“你说的。”
“我说的。”
沈渡把红烧肉盛到盘子里,撒上葱花,端着盘子转过身。林时还站在他身后,两个人面对面,中间隔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是红亮亮的红烧肉,肉皮晶莹剔透,肥瘦相间,葱花点缀在上面,像一盘艺术品。
“吃饭。”沈渡说。
林时接过盘子,端到餐桌上。沈渡又去盛了两碗米饭,拿着两双筷子,在餐桌前坐下来。橘子也跳上餐桌,蹲在桌角,眼巴巴地看着那盘红烧肉。
“你不能吃,太咸了。”沈渡对它说。
橘子叫了一声,不理他,继续盯着盘子。
林时夹了一块瘦肉,在清水里涮了涮,放在橘子的碗里。橘子低头闻了闻,然后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你太惯它了。”沈渡说。
“你不也惯它吗?”林时说,“上次你偷偷给它吃了两块排骨,以为我没看到。”
沈渡被噎住了,耳朵红了。
“那是我自己吃的。”
“你那两块排骨是连骨头一起消失的,你骗谁呢?”
沈渡看着林时那张“我已经看穿了一切”的脸,笑了一下。
“行,我惯的。你也惯的。我们俩都惯的。橘子是我们俩一起惯的。”
林时也笑了。他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肉炖得很烂,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咸甜适中,比他吃过的任何红烧肉都好吃。
“好吃吗?”沈渡问。
“好吃。”林时说,“全世界最好吃。”
沈渡笑得很开心,露出那两颗小虎牙。他低下头开始吃饭,吃得很急,像是怕有人跟他抢。林时看着他吃东西的样子,想起烂尾楼里的那些日子,那时候沈渡吃东西也是这个吃法——又快又急,像是一种本能,是饿出来的本能。现在他不饿了,但那个习惯还在。
林时伸出筷子,从沈渡碗里夹走了一块肉。
沈渡抬起头看着他。
“你不是有吗?”沈渡说。
“你碗里的比较香。”林时说。
和去年一样的对话,和去年一样的场景。但不一样的是,沈渡没有再把自己的整碗肉倒进林时碗里,而是夹了一块最好的五花肉,放在林时嘴边。
“啊——”沈渡张开嘴。
林时愣了一下,看着沈渡举着筷子的手,看着他因为举了太久而微微发抖的手指,看着他耳朵尖上的那抹红色,看着他眼睛里藏不住的期待。
林时张开嘴,咬住了那块肉。
肉是甜的,酱汁裹着肉香在嘴里化开,软糯的口感像在吃一块棉花糖。他嚼了两下,咽下去,看着沈渡。
“好吃。”他说。
沈渡笑了,笑得很傻,傻到不像一个十九岁的、马上就要当司机的、见过世面的成年人。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在烂尾楼的烛光里,第一次把自己的牛奶分给另一个人。
窗外,阳光正好。
枇杷树的新叶在风里轻轻摇晃,像是在对他们招手。
春天就要来了。
(第十七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