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讨论会上,大家各自发表意见,如果大家都说罪犯该死,那就直接判罚死罪;如果大家有疑问,当场讨论解决,让皇帝做最终的定夺。
一个制度的形成和完善,不是某位皇帝灵感突发而诞生的。追溯唐朝历史,死刑制度的形成靠的是血淋淋的事实,而那个醒悟的皇帝,就是唐太宗李世民。
唐初有个大臣叫张蕴古,学富五车,稳重靠谱。他曾经给李世民写了一篇《大宝箴》,列出了做一位好皇帝的行动指南,劝诫李世民做个千古明君。李世民看过文章后,对张蕴古赞不绝口,心生了培养张蕴古的想法。
谁料想,这段君臣佳话很快就在现实面前崩塌了。
彼时,张蕴古担任大理寺丞,在审理一件案子。被告叫李好德,罪名是口出谣言,煽动民心。张蕴古经过调查,判定李好德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不应该治罪,最终将他无罪释放。
原本是一件小事,却被御史权万纪告到了李世民的面前。权万纪表示,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是相州刺史,张蕴古又是相州人,这其中肯定有猫腻。
政治打击,靠的就是诛心言论。彼时,权万纪正得李世民的恩宠,李世民偏听偏信,热血上头,在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下令将张蕴古处死。
李世民的理想是做千古明君,因此他会经常复盘自己的决策。在三省吾身的过程中,他想起了张蕴古,突然感觉自己可能有点冲动。于是,他派人重新调查,最终发现自己冤杀了张蕴古。惨剧虽然发生,可李世民痛定思痛,最终制定了一条规则:朝廷在执行死刑之前,必须经过五次的复查。
比如,9月20日,张三要被处死,监斩官是大理寺正李二,那么9月19日,李二必须给李世民上两道奏折,请示他是否执行死刑。到了9月20日当天,李二还要给李世民再上三道奏折,提醒李世民,要处死犯人了。
这样的流程,就是为了警示统治者,对待死刑要慎重,也给皇帝更多思考时间。因此,电视剧里的刀下留人,历史上是真的存在的。如果是在外地行刑,路途比较远,一般由刑部代替监斩官给李世民上奏折,次数为三次。
大理寺的官员都是专家,很少会出现误判的情况。如果大理寺判定张三有罪,95%的可能就是有罪。问题在于,复查是朝廷的必须流程。
好了,行刑的时候,李二没有五次上奏,而是提前杀了张三,那么对不起,李二要被流放到两千里之外,哪怕张三的死罪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从监斩官到罪犯,真的只在一念之间。
行刑后的安排
王二狗,长安百姓,家徒四壁,没有任何亲属,他在走投无路之下,抢劫路人钱财,最终因为过失杀人,被大理寺判为死罪。行刑当天,没有亲属送行,也没有亲属认领尸体,下葬的事情该怎么安排,难道要抛尸荒野吗?
别担心,唐朝以仁义治国,尊重百姓的感情。对于没有亲属认领的罪犯,朝廷会提供棺材,将罪犯装殓之后,下葬在公家的墓地,还会写上罪犯的姓名。坐牢或者流放的罪犯,如果意外去世,官府也会用棺材下葬。
至于十恶不赦的罪犯,朝廷会把他们拖到离京城七里远的地方下葬。一般而言,这种地方就是乱葬岗的性质了。
三司会审:维护正义的高级审判制度
说完了死刑制度,我们来说一说三司会审制度。三司会审是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了千年的高级审判制度。
三司会审起源于汉朝,成熟于唐朝。不过三司会审是明朝才有的概念,在唐朝准确的叫法是“三司推事”。
审判场景:重大案件。
审判机构:尚书省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
在唐朝,刑事案件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发生在地方,由县政府和州政府审理。基本审判流程是这样的:遇到案件,县政府先行审理,给出明确的判决意见。如果是笞刑或杖刑,县一级的司法官员(司法佐)可以直接执行。徒刑以上的案件,县政府需要把案卷移交给州政府,由州府的法曹参军处理。
如果是徒刑,或者是可以用其他刑罚代替的流刑,法曹参军可以直接批准执行。如果是流刑或死刑,州府需要将案卷移交给刑部,由中央定夺。
五花八门的案件中,有些会比较特殊。
比如谋反和谋逆,或者涉及皇亲国戚、王公贵族,需要慎重对待,或者案件审理很困难,需要额外帮助。这种时候,皇帝就会启动“三司会审”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三司会审的案件,一定是重大案件,但不一定是死刑案件。之所以启动三司会审,是因为皇帝看重案件审判的公平公正原则。
每逢此时,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就会组成一个审判小组。小组成员叫“三司使”。根据案件不同,小组成员又分为两种。
一种是大理寺卿(从三品)、刑部尚书或刑部侍郎、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他们组成的班子叫“大三司”,主要审理京城的特大案件。
三个长官中,大理寺卿专业度最高,占据主导地位。
至于刑部和御史台,他们也会参与审判,更大的作用其实是审核和监督。尤其碰到政治斗争、恶意株连朝臣、政治诬告等情况,三司会审的效果确实非常好。
还有一套班子,由侍御史或监察御史、刑部郎中或刑部员外郎、大理寺司直或评事组成,他们级别偏低,却是部门的骨干官员,因此被称为“小三司”。有些案件发生在地方,不方便移交到中央,朝廷就会派遣“小三司”前去处理。
总而言之,三司会审独立于原有审判规则,也是临时性的组织。只有皇帝才能启动三司会审。这个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追求公平公正。
在古代社会,这确实是难能可贵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