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千八百万。
一桶兑了水的丙烯,几下隨意的刮擦,耗时不到五分钟。
这就成交了?
裴远的脑子里,开始了走马灯……
他曾经费尽心机地包装、炒作、甚至不惜陪那些富婆喝酒。
哪怕是陆星冉的巔峰之作,也从未卖出过这种天价。
“疯了,这个世界真的疯了……”
他引以为傲的行业规则、艺术標准。
被那个少年隨手一泼,碎的渣都不剩了。
就在这时。
走廊的尽头,走出了一道人影。
陆星冉。
她走得很慢,有些踉蹌。
但最显眼的,是她的嘴唇。
红肿,水润,甚至破了一点皮。
裴远愣了一下,隨即像是抓住了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立刻冲了上去。
“星冉!你终於回来了!”
他指著展厅中央被伊莎贝拉抱著的画作,声音急切。
“陆辞那个混蛋!”
“他把你的画卖了!八千八百万!转手就卖给了那个疯老太婆!”
裴远盯著陆星冉的眼睛,试图从她脸上找到哪怕一丁点的愤怒。
“那是你的心血啊!他凭什么呢?”
“他连一秒钟都没有珍惜,甚至连看都没多看一眼。”
“为了钱,直接像扔垃圾一样扔掉了!”
“星冉,你醒醒吧!他就是在利用你!”
“在他眼里,你就是个提款机,是个笑话!”
裴远的咆哮声迴荡。
原本还在兴奋討论的人群,渐渐安静了下来。
虽然大家刚才被陆辞所震慑。
但裴远这番话,听起来……也確实符合逻辑。
毕竟,这幅画一开始的底色、构图线条都是陆星冉完成的。
人家按理来说,怎么样也得算共同作者吧?
结果,她不在的时候,陆辞就直接卖掉了?
刚画完就卖,还是那样一幅具有“灵魂共鸣”的神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