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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1章(第46页)

房间被修得焕然一新,天花板上那片丑陋的水渍被粉刷得严严实实,甚至连我那被水泡过的、破烂的地板都被换成了崭新的白橡木。

但这一切,都没有动摇我搬走的决心。

只是,我的决心,在枫丹廷那高得离谱的房租面前,被撞得粉碎。

我利用职权,让手下的伙计帮我打听市中心所有合适的公寓,结果无一例外,那些干净、安全、没有漏水隐患的房子,租金都高得像是在抢劫。

我这点在码头上用命换来的薪水,在真正的枫丹上流社会面前,不过是个笑话。

我不可能再回到码头区那个肮脏混乱的、充满了失败者气味的地方去。

于是,换公寓这件事,就这么可耻地失败了。

我,兰登,文森特,一个能管着上百号工人、让码头上的地头蛇都绕着走的管理者,居然被房租给困住了,真是他妈的讽刺。

原来不管在璃月还是枫丹,没钱,就什么都不是。

我只好继续和我楼上那个麻烦的、退休的水神,当起了邻居。

生活,就这么以一种我从未预料过的、荒诞的节奏展开了。

楼上那个女人,精力旺盛得不像个神明,更像个刚从戏剧学院跑出来的、还没受过社会毒打的疯丫头。

她经常在半夜三更的时候,突然放声高歌,唱的是些我听不懂的、据说是枫丹最古老的歌剧。

那声音穿透力极强,时而高亢得像要掀翻我的屋顶,时而又哀怨得如同往生堂里请来的、最专业的哭丧人。

唱得……还挺他妈的有劲儿。

就是有点吵。

除了唱歌,她还喜欢捣鼓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我总能听到楼上传来各种叮叮当当的敲击声,还有液体晃荡的咕噜声,然后,毫无意外地,我的天花板上,就会在同一个位置,开始渗出水渍。

第一次,我忍了。

第二次,我没忍住。

我抄起那根被我当成“纪念品”留下的、生锈的铅管,对着天花板,就在我床的正上方,她房间的正下方,“梆!梆!梆!”地敲了三下。

那声音沉闷而富有穿透力,足以让她听得一清二楚。

楼上的歌声戛然而止。

过了一会儿,又传来一阵手忙脚乱的、锅碗瓢盆掉在地上的声音。

然后,世界就安静了。

第二天,我的门口又出现了一碗通心粉。

这次,我吃了。

味道……还行。

至少没让我拉肚子。

从那以后,这就成了我们之间一种独特的交流方式。

她只要一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开始她的“艺术创作”,不管是歌剧咏叹调,还是炼金实验什么的淹了我的屋顶,我就会拿起那根铅管,对着天花板进行友好而规律的提醒。

而她,也总能很“识趣”地立刻停止她那扰人清梦的行为。

我们之间没有一句话,没有一个眼神的交流,只有这根铅管和天花板,在维持着我们之间脆弱的和平。

生活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白天,我是码头上说一不二的管理者,夜晚,我是一个和退休水神用铅管交流的普通租客。

倒也有趣。

比起在璃月时那种充满了猜忌、嫉妒和刀光剑影的日子,这种能用一根铅管就解决所有问题的、简单粗暴的生活,似乎更适合我这种木头。

至少,这里的麻烦,看得见,摸得着,还能……敲得响。

转眼间,枫丹那冰冷的、混杂着铁锈味与香水味的空气,我已经呼吸了快两年。

时间是最好的砂纸,能将最深刻的伤疤,都磨得面目模糊。

我不再是那个在往生堂里扛棺材的“木头”,我是伊黎耶岛东侧柔灯港码头的管理者,兰登先生。

我的办公室里能远远望到沫芒宫那反射着惨白日光的巨大穹顶,我的钱包里永远有足够我去茉莉巷最贵的铺子里找乐子的摩拉,我手下那些五大三粗的工人,见了我都得恭恭敬敬地喊一声“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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