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绍一跑,原先聚集在何进幕府的人才四散星陨,曹操也开始了逃亡生涯。袁绍跑出去以后,以四世三公、汝南袁氏的名义,号召天下各路人马讨伐董卓。而曹操,则在逃亡的过程中,发生了一段非常精彩的故事。这段故事经过《三国演义》的描写,脍炙人口,后来又被改编为家喻户晓的京剧《捉放曹》。
这段逃亡路上扑朔迷离的故事,大概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富魅力的谜案之一。且让我们拨开历史的重重迷雾,尝试着一步步推理还原出当时的案发现场。
灭门惨案的三个版本
在正式讲述历史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小说《三国演义》是怎么讲这个故事的。
董卓废立皇帝之后,飞扬跋扈、胡作非为,搞得洛阳城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有良知的士大夫们逐渐聚拢到司徒王允的身边,曹操也不例外。有一天,曹操受司徒王允的嘱托,拿了一把七星宝刀,想要刺杀董卓。他先假装到董卓家里做客,趁着董卓背对自己,就缓缓地拔出宝刀,想要下手。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董卓虽然背对着自己,却面对着一面镜子。董卓从镜中看到曹操正在背后拔刀,扭过头来大喝一声:“你干什么?”
曹操脑子转得飞快,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灵机一动,顺势拔出宝刀,献了上去,说:“我最近得到一口名刀,名曰七星宝刀,特地来呈献给您。”董卓得到了这口宝刀,非常高兴,转手送了曹操一匹马。曹操骑了马,飞奔逃跑。
董卓当时虽然没看出破绽,事后却反应过来了:你这不是来送刀的,你是要杀我呀!给人送刀,哪有一上来不说,趁我背对着你的时候,冷不丁拔出刀来,被我发现了才说送给我的?这不可能!董卓脑子再笨,这时候也明白过来了,立刻下令:在全国范围内画影图形,贴悬赏令,通缉刺客曹操!
董卓反应过来之时,曹操早就逃出了洛阳城,跑到了中牟县的境内。就在此时,悬赏捉拿曹操的通缉令也送到了中牟县。曹操因为形迹可疑、鬼鬼祟祟,被当地人扭送到了县衙门。中牟县的县令名叫陈宫,他屏去左右,私下询问,这才知道曹操孤身行刺的来龙去脉,非常仰慕曹操的为人。所以陈宫白天把曹操抓进来,晚上连夜就放了曹操。不仅如此,陈宫还弃官而去,追随曹操,两个人一起逃跑。
出了中牟县、路过成皋县时,两人又饥又累,人困马乏。曹操说道:“此地有一个我父亲曹嵩的结拜兄弟,名叫吕伯奢,是个庄园主。你我二人不妨去他家中住宿一晚,明日再走。”
二人来到吕家,吕伯奢见世侄曹操来了,非常高兴,吩咐家里人设宴款待二人。他自己则骑着一头毛驴,带个酒葫芦,去村中买酒。
到了晚上,曹操突然听到隔壁有磨刀的声音,仔细一听,还有人说:“捆起来杀了吧!”曹操此时是惊弓之鸟,非常警惕,深感情况不妙,立刻叫起陈宫,拔出刀剑出门,在吕伯奢的家中见人就杀。除了出去买酒的吕伯奢,曹操、陈宫把吕家八口人全杀了,血流遍地。最后杀到厨房,曹操发现地上捆着一头猪。这个时候,他俩才明白过来:“捆起来杀了吧”,说的是这头猪;磨刀,也是预备杀这头猪来款待他们。
杀错人了。曹操和陈宫看了看地狱般的命案现场,没有办法,只好连夜逃跑。逃亡路上,正赶上吕伯奢打完了酒,骑着小毛驴回来,问他俩上哪儿去。曹操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次挥剑,砍死了吕伯奢。陈宫大惊失色,质问道:“此前杀人,是出于误会;现在你既已明知错杀,为何还要杀死这位无辜的老翁?”曹操咬牙道:“如果我不杀他,他回去看到命案现场,一定报官。你我二人行踪暴露,就会被捉。”紧接着,曹操说出了一句千古名言,为自己辩护:“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宁可我对不起别人,也不能让别人对不起我!
经历了一头猪引发的血案,陈宫这才彻底认清了曹操的真面目:我原本以为你是个反抗强权的义士,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当晚同宿之时,陈宫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终于下定决心偷偷离去,与曹操分道扬镳。(参见《三国演义》第四回)
以上就是“捉放曹”的经过。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人物形象鲜明丰满,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环环相扣,非常精彩。但是,“捉放曹”的故事是真的吗?应该说,有真有假,接下来就从历史的角度去伪存真。
《三国演义》中“捉放曹”的故事,可以分为三段情节。
第一段情节,刺杀董卓。这段情节,基本出于小说家的虚构。但也不完全是虚构,很有可能是从曹操小时候的游侠经历获得的灵感,原型可能是曹操刺杀张让的故事。
第二段情节,陈宫捉放曹。“捉放曹”的事情是有的,但是人物可能有点出入。历史上,“捉放曹”的男一号当然是曹操,男二号却并不是陈宫,而是一个不知道名字的龙套。
《三国志》注引《魏晋世语》记载:曹操逃到中牟县境内,因为形迹可疑,被当地的一个亭长扭送到县衙门。当时县衙里,已经接到董卓下发全国各地捉拿曹操的通缉令了。县里有个功曹,相当于二把手,劝说县长:“大人,如今天下大乱,将来这天下是谁的还不一定呢。咱们也犯不着一心为董卓卖命。我看这曹操也是个英雄,说不定将来比董卓还要牛,干脆把他放了得了,这也算是一个风险投资。他将来牛了,还得报答咱们呢!”曹操就这样被释放了。至于这个功曹到底姓甚名谁,史书上没有记载;而且他就在这儿出现了一次,后来再也没有出场。没有资料表明,这个功曹是陈宫。
另外,还有一个重大区别:“捉放曹”和“吕伯奢家灭门惨案”时间顺序搞反了。从地理位置来看,曹操从洛阳出发,一路从西往东逃向陈留,必须先经过成皋县,再经过中牟县。所以在历史上,是先发生成皋县的“吕伯奢家灭门惨案”,再发生中牟县的“捉放曹”。这一点,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曹操逃到中牟县的时候,会慌慌张张、形迹可疑,还被亭长给抓了起来。原因很简单,当时的曹操,可不仅仅是董卓通缉令上的要犯,还是身负九条人命的杀人凶手!
以上事实都很清楚,最大的疑点在于“捉放曹”故事的核心事件——“吕伯奢家灭门惨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为什么说吕伯奢家灭门惨案是最大的疑点呢?因为汉末三国历史最重要的史料——《三国志》和《后汉书》,对这个案件都没有任何记载。今天关于这起案件所能掌握的一些蛛丝马迹,都来自南朝裴松之为《三国志》所作的注释。裴松之的注释中,一共引用了三位证人和他们的三份证言。但是这三份证言各不相通,互相矛盾。下面,我们就请出三位证人,看看他们分别是怎么说的。
证人一:王沈证人证言:《魏书》
根据王沈的证词,曹操经过故人吕伯奢家的时候,吕伯奢本人并不在家。而吕伯奢的儿子们见财起意,一看曹操骑了这么好的高头大马,又带了这么多的盘缠,所以组建了一个犯罪团伙,对曹操实施抢劫。曹操被迫无奈,进行正当防卫,把这个犯罪团伙的成员全给杀了。杀完之后,就跑了。值得注意的有两点:第一,这里没说吕伯奢是曹操父亲的朋友,只说是曹操本人的“故人”,不过从吕伯奢的儿子们有杀人能力来看,吕伯奢应该确实是曹操的父执辈;第二,一共杀了几个人,没说。这是第一个版本。
证人二:郭颁证人证言:《魏晋世语》
郭颁也说:曹操跑到吕家的时候,吕伯奢本人不在家,吕伯奢的五个儿子并没有对曹操实施抢劫,而是热情地款待了他。但是曹操这个人疑心病太重。他觉得:你们对我这么好,是要干吗呢?俗话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们是不是要谋害我?所以他就拿起屠刀,杀死了吕伯奢家的八口人,然后跑路了。这里有具体的死亡人数。这是第二个版本。
证人三:孙盛证人证言:《杂记》
孙盛说:曹操在吕伯奢家中留宿,睡到半夜,突然听到隔壁有“食器声”,也就是餐具碰撞的声音。也许很难分清楚这到底是食器声还是兵器声。反正曹操起了疑心,出门杀人。杀完以后,曹操才发现杀错人了,“既而悽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也就是非常痛苦地说了一句话:“宁可我对不起别人,也不能让别人对不起我啊!”说完以后,就跑路了。这里交代了作案动机、误会的缘由,但是没有杀人的过程。这是第三个版本。
一个深夜,数条人命,三份证言,各不相同。到此为止,吕伯奢家灭门惨案变得扑朔迷离。真相只有一个,问题是,哪个才是真相?一桩家喻户晓的灭门惨案,由于文献记载的相互矛盾,成为千古之谜。那么,裴松之所引用的三种记载,到底哪一种更接近历史的真相呢?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案发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曹操杀人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呢?对这桩灭门惨案,素以“良史”著称的《三国志》,为何只字不提呢?
迟到一千八百多年的真相
历史真相只有一个,史料记载却歧异错综,这种情况在历史研究之中经常见到。而历史学者要做的事情,就是依据处理史料的基本规则,抽丝剥茧,探索出一个最接近事实真相的结论。
第一步,先把三份证言变成两个说法。
其实仔细审查三份证言,就可以发现:其中第二、第三份证言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的;而第一份证言,则与后两份证言无法兼容,必有一假。
王沈的证言一为我们提供了说法A——正当防卫:吕伯奢的家人对曹操实施抢劫,曹操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郭颁的证言二和孙盛的证言三可以互相补充,提供了说法B——蓄意杀人:曹操由于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误以为存在着一个不法侵害,从而采取了过激的防卫行为,最后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八个人被杀死。从现代刑法学的理论上来讲,充其量构成假想防卫,主要过错在曹操,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