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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会金斯伯格(第1页)

重会金斯伯格

北京竹园宾馆的听松楼,幽深、清雅,古典式的建筑和装潢,配上现代化的设备,让人感到很舒适。我略作休整便去开会,路过服务台的时候,听到从酒吧里传出一阵明快的乐声,在我身后突然也飞来三个音符,听上去像是在叫我,却又不敢肯定……那音符飘飘忽忽似乎同我的名字中的三个字有点接近。

对这种刚学会几个中国字的外国朋友的呼唤,单靠耳朵听是不行的,还要借助心灵的感应,我犹犹豫豫地转过身去:哎呀,是你,艾伦·金斯伯格先生。

“你好!”——我的双肩被他的两手抱住了。

金斯伯格这种扳肩膀头式的拥抱,极其自然、粗放和坦诚。一九八二年十月,我们在洛杉矶中美作家会议上相识,那时他不修边幅,衣着随便。今天却服装整洁,至少叫人感觉不再零乱,头大额高,面色红润。他已接近六十岁,但精神、行动和趣味,还像个年轻人。

他可以说历尽沧桑……

当年在哥伦比亚大学,金斯伯格未读完一年级便被开除。但他并不是没有收获,此时结识了杰克·克罗艾奇和威廉·巴若这样一些诗人。他们向金斯伯格介绍了卡夫卡、赛林和里姆博,金斯伯格的转变即由此开始。他受克罗艾奇和巴若的影响很深,尤其对巴若那种自由浪漫的生活方式很欣赏,对巴若关于美国社会喜剧式的末日来临的看法,对巴若大胆地使用自传体的手法描述自己吸毒以及和吸毒者交往的经验尤其感兴趣。在此期间金斯伯格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油船上的厨师、电焊工、洗碟工和夜间搬运工。

一九四八年,金斯伯格终于以优异的成绩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洗雪前耻。可是由于他的朋友赫伯特·汉克利用他的住所窝藏毒品,他为了逃避起诉,不得不承认自己精神失常,在哥伦比亚精神分析研究院关了八个月。

一九五四年,金斯伯格迁到旧金山。据他自己讲,旧金山吸引他的是:“波希米亚——佛教——国际产业工人联合会——神秘——无政府主义等光荣传统。”他在这里结识了加里·斯奈德等一批活跃的美国诗人。当时正值美国的经济不够景气,群众厌战、反战的情绪很强烈,尤其在青年当中,酝酿着一股强烈的对现实不满的浪潮。就在这时候,金斯伯格的成名作《嚎叫》问世了,它表达了群众对社会不满的呼声,尤其是强烈地表达了青年人精神上的不满,立刻引起轰动。

他还在一首诗里使用了一个不太高雅的动词,大意是:美国,你用导弹操你自己吧。美国有一条法律,不许用下流语言咒骂美国,于是被起诉,发表他的诗的刊物被扣压。但美国还有一条法律,因对国家的政治、政策不满而咒骂政府则无罪。律师根据这一条法律使金斯伯格胜诉,被关押了一天反而使他成了英雄,成了青年人崇拜的偶像。那家发表他的诗的刊物被一扣一放,也声名大噪。

金斯伯格就开始到群众集会上、到大学里去朗诵自己的诗。这样的集会少则几十人几百人,多至几万人。他的朗诵常常是先从念佛经开始,青年们把他抬起来,把他的朗诵和歌声录下来,到处播放。他成了美国“垮掉的一代的父亲”。人们把他第一次朗诵《嚎叫》的那个晚上称为“垮掉的一代诞生时的阵痛”……

金斯伯格不仅在国内朗诵,还到过世界许多国家,朗诵诗歌,追寻宗教。他跟我讲,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欢迎他,古巴就曾把他“驱逐出境”,还有的国家拘留过他,两年前他就向我表示,很想到中国来。我立刻告诉他,如果他来中国,一定会受到欢迎和友好接待。这样一位浪迹天涯的诗人,心为什么老是年轻的呢?他好像对生活总是那么坦率、真诚,诗人的气质不变。

艾伦·金斯伯格,这次是作为美国作家代表团的成员来北京参加第二次中美作家会议的。我们都下榻在竹园宾馆,我问他对中国、对北京的初步印象如何?他说昨天深夜下飞机——上汽车——进宾馆,还没有看到中国,没有看到北京。但是对竹园宾馆很满意,迷魂阵一样的庭院,小巧玲珑,整洁幽美。古色古香的风格,还有为亭台楼阁起的这些高雅的名字,墙壁上的名家字画,都不同凡俗。可这幅美妙的油画上也有败笔:在听松楼前那棵很有特色的大树上,挂了许多涂上五彩油漆的电灯泡,电线滴里当啷,到夜晚颇有点火树银花的味道,在白天却是大煞风景,破坏了宾馆的格调。我不能不赞成他的批评,那满树的电灯泡确实令人不太舒服,有点像二十多年前农民庆祝公社化的水平。

金斯伯格要求我找时间带他去逛大街,看看青年俱乐部。我理应尽点地主之谊,况且在这方面我还欠他的情。在洛杉矶的时候,他曾领我参加过一个青年俱乐部的联欢,不知北京有没有他理解的那种青年俱乐部。这次与他同行的美国作家,大都带来了夫人或丈夫,而金斯伯格是单身,我理应多陪他。

我们一起走进会堂,这次中美作家讨论的共同题目是:“作家创作的源泉”。金斯伯格的发言排得很靠前,中方的会议主席冯牧先生致开幕词之后,就轮到了他。我记得在第一次中美作家会议上,满脸大胡子的金斯伯格曾张口就说“我爱男人不爱女人”,着实让我长了见识。在这次会议上,他仍然用这种坦直的语气使与会者耳目一新——

“我的基因和染色体决定我爱年轻人,是年轻的男人,不是年轻的女人。

“我写诗——是因为我把自己的思想看作是外部世界的一部分。我写诗——是因为我的思想在不同的思路上徘徊,一会儿在纽约,一会儿在泰山……我写诗——是因为我终究是要死的,我正在受罪,其他人也在受罪。我写诗——是因为我的愤怒和贪婪是无限的。我写诗——是因为我想和惠特曼谈谈……我写诗——是因为人除了躯壳,没有思想。我写诗——是因为我不喜欢里根、尼克松、基辛格……我写诗——是因为我充满了矛盾,我和自己矛盾吗?那么好吧,就矛盾一下吧!我写诗——是因为我很大,包括了万事万物……”

果然不同凡响,很精彩。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却不能不承认他独特的才气和诗人的气质。在某种意义上,金斯伯格不承认诗是人创造出来的客观事物,不承认诗是人工创造出来的东西。而认为诗是一种精神的变化过程,是一种启发,是“人的完整叙述”,是“自我预言的”能力。或再简单地说,他——就是诗!他宣称“不要把疯狂藏起来”,人们如果按一般的评论标准来衡量他的诗,就很难理解,他的诗在感染力、力量和灵感方面都是很特殊的。

金斯伯格的鼎盛时代是六十年代初期,他的公众形象与当时美国轰轰烈烈的自由化运动联系在一起,他的思想和诗作正好反映了青年人的反传统思想和群众对经济萧条以及越南战争的不满情绪。对他来说,诗歌源于各种形式的生活冲动——吸毒、同性恋、民权运动、反越战、超然、东方宗教思想等等,所以他才有大量的追随者,对他崇拜至极。现在他已接近老年,不可能再具有他青年时期那种难以忍受的节奏和紧张感了。

金斯伯格崇拜惠特曼,口头上经常挂着惠特曼。他的诗集《嚎叫》及其他诗中的许多长诗行,就是从《圣经》文体,特别是从惠特曼和布莱克学来的。他的《加利福尼亚一家超级市场》,表达了对惠特曼带有感伤意味的回忆——

我今晚是怎样地想着你哟,沃尔特·惠特曼

我沿着人行道在树下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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