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并不算富庶,但秋收之后,县衙的粮仓总算见了底。
沈墨坐在后堂的太师椅上,手里捏着一串蜜蜡佛珠,珠子在指间缓慢转动,发出细微的碰撞声。
他的面容算得上清俊,三十出头的年纪,眉目温和,嘴角常年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不认识他的人,多半会以为这是个好脾气的书生。
但他的手下都知道,这串佛珠转动得越慢,就越有人要倒大霉。
“沈大人,沈大人!”
一个肥硕的身影跌跌撞撞地扑进后堂,跪在地上,额头磕得砰砰作响。
来人是城东的米商赵有财,永昌县数得上号的富户,此刻却浑身哆嗦,冷汗顺着鬓角滴落,在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
沈墨没有抬头,只是慢悠悠地喝了口茶。
“赵员外,你欠的税粮,已经拖了三个月了。”
“大人,小的实在是收成不好,今年天旱——”
“天旱?”沈墨放下茶盏,终于看向他,脸上的笑意没有减少半分,“可我怎么听说,赵员外前几日刚卖了一批粮给北边的商队,价钱还比市价高了三成?”
赵有财的脸色瞬间惨白。
沈墨站起身,负手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地上那团发抖的肥肉。佛珠还在转动,一粒一粒,缓慢而有节奏。
“我这个知县,在很多人眼里,就是赵公公养的一条狗。”沈墨的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既然是狗,那鼻子自然要灵一些。”
赵有财猛地抬起头,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双手奉上:“大人,这是小的一点心意,求大人通融通融——”
沈墨接过银票,数了数。不多不少,五十两。
他笑了。
“五十两,赵员外这是在打发叫花子?”
赵有财还没来得及开口,沈墨已经从袖中抽出一张纸,展开,轻轻放在桌上。那是一张供词,上面按着鲜红的手印。
“令郎前日在醉仙楼喝酒,骂我是宦官的走狗,说赵公公迟早要被凌迟处死。”沈墨的语气依然温和,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这话,在场有七八个人都听到了。你说,要是传到赵公公耳朵里,会是什么下场?”
赵有财整个人瘫在地上,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其实,五十两也不是不行。”沈墨将银票收进袖中,俯下身,在赵有财耳边轻声道,“但我还想要一样东西。”
“大、大人请说……”
“我听说,赵员外有个女儿,今年十六,生得颇有几分姿色。”
赵有财的脸色变了。
“小女……小女已经许了人家——”
“哦?”沈墨直起身,将那份供词在赵有财面前晃了晃,“许了人家也不打紧,退婚就是。还是说,赵员外更想让我把这份供词送去东厂?”
后堂安静了许久,只剩下赵有财粗重的喘息声。
最终,他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整个人塌了下去。
“……好。小女给大人做妾,是她的福分。”
沈墨却摇了摇头。
“赵员外,你误会了。”他说,“我这个人,不喜欢妾。”
赵有财愣住了。
“我喜欢的是,更实用的东西。”沈墨转身走回太师椅,坐下,重新端起茶盏,“我不要她做妾,我要她做——人厕。”
两个字,轻飘飘地落在空气中,却像是砸在地上的一块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