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周平安都穿上身了,售货员大姐就更没必要给他们便宜了。
两人在百货大楼里转了一圈,就花了别人几年的工资。
对于这种花钱大手大脚的方式,周平安并没觉得有啥不行。
反正她虚无空间里的山货无穷无尽,只要有销路,还愁没钱赚吗?
至于谢砚京嘛,他当然是个能吃苦耐劳的革命军人。
但作为京城谢家的儿子,从小虽然不能说锦衣玉食,可他见过的生活标准,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根本就没觉得这种花钱方式有啥不对。
“平安,再给你买双高跟鞋吧,我看街上的年轻姑娘都穿那种小方跟的皮鞋。”
路过卖鞋柜台时,谢砚京提议。
周平安看了两眼那些柜台里的鞋子,形状是很独特,但明显是不舒适的。
不说别的,就那尖尖的鞋头、细细的鞋跟,别说穿着打架了,就是走路都会磨脚。
“不要了,我看着就不舒服,还是布鞋舒服。”
谢砚京笑笑,认同地点点头。
“好,我们平安喜欢什么就穿什么。”
窗口射进来的阳光下,周平安身上被映上一层光晕。
谢砚京静静看着她,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
自从与周平安相识,他那张不苟言笑的脸上,不知怎么,竟习惯了这样的微笑。
“砚京哥哥!”
一声娇滴滴的呼喊,打断了周平安和谢砚京的对视。
周平安翻个白眼,不耐烦地看过去,果然看到穿着精致的童丽。
童丽一身京城最时兴的小洋装,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眼球。
“这姑娘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穿得真洋气。”
“咱们这小镇哪见过这么有精气神的姑娘,真是好看。”
童丽听着人们的议论,愈发得意。
她几步走到谢砚京身边,仰头娇俏地看着他。
童丽的眼角瞥到周平安身上,却突然愣住。
刚才只顾着看谢砚京,这会儿才发现,周平安身上穿的,竟然是当下最时兴的风衣!
“砚京哥哥,我就知道,有些人啊穷怕了,好不容易逮着你这么个有钱的,恨不得往死里花你的钱!你可千万不能被人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