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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思想文化 第一章 文学(第2页)

《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Crusoe,1719)是笛福的第一部小说,加上同年和次年发表的《续集》(FartherAdventuresofRobinsonCrusoe)和《鲁滨逊深思集》(SeriousReflesduringtheLifeandSurprisiuresofRobinsonCrusoe),一共三部。小说描述漂流到荒岛上的鲁滨逊·克洛索的经历,重在显示商人的道德情感。克洛索出身良家,受过良好教育,但未得一技之长,他于是去当海员。他的航海生活是探险,也是赎罪,他在荒岛上开发土地、建造房屋以及改造星期五,对荒岛实行“绝对统治”,被人们普遍认为是再现了欧洲殖民占领的历程。《摩尔·弗兰德斯》(MolFlanders,1722)和《罗克萨娜》[TheForturess(Roxana),1724]都以女性为主人公,前者叙述摩尔从堕落、盗窃、入狱、流放到灵魂净化的过程,虽然作者声称写作是为道德教化服务的,但书中充斥着诸如私通、引诱等不道德细节的描写;后者以回忆录的形式探索对自我的刻画。

《瘟疫年纪事》(TheJournalofThePlagueYear,1722)以第一人称描述1655年(那年笛福5岁)伦敦瘟疫发生时的惨状,逼真地描绘了鼠疫横行的情况和笼罩在死亡阴影下的众生百态,其中将恐怖场面描写得绘声绘色。这部小说的细节多数采自别人的口述或记载,瘟疫期间主人公没有逃离伦敦,而是几次穿行于伦敦街头,成为劫难的见证人。小说中的“我”富有同情心,见到来自己商铺偷东西的人没有多加责骂,见到不幸者也多施以援手。《骑马走英伦》(Atourthro'thewholeislaain,1724-1726)是游记,书中介绍了英格兰各地的名胜古迹、实业物产、风土人情,是那个时代英国社会的百科全书,颇具史料价值,其中对商业繁荣作了直观的描述:剑桥郡商号繁忙,汉普敦森林毁坏,伦敦大都会兴起,富人们的豪华宅第相继落成。笛福没有说过自己描写的内容都准确无误,但这本书对了解伊丽莎白时期至工业革命开始这段时间的英国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小说是笛福的主要成就,他试图通过小说和其他作品表达人性本善,但会受到社会的影响,社会是罪恶之源。笛福把虚构作为艺术理想,认为虚构更能反映社会真实,他希望读者把小说看成真实的故事。他使用第一人称、撰写回忆录、描写历史,这些都使人产生真实感。

从18世纪40年代起,小说突破了笛福式的自传形式,向新型散文虚构体转变,这种新小说“用简单的方法表现自然事件,引人入胜却不依赖奇迹”。在这个方面,塞缪尔·理查逊(SamuelRi)和亨利·菲尔丁进行了很好的尝试,他们在私人关系和艺术理想上恰好对立,但在创作方法上又相互补充。

理查逊是书信体小说的巨匠,他生活在宗教热情比较平静的世纪,但清教道德观对他仍有很大影响,在这一点上他与斯威夫特和笛福很不同。理查逊是典型的清教徒,生活刻苦,工作勤奋,闲暇时尝试写作,而书信体小说在18世纪中叶兴起,就与他有关。这种小说直接剖白人物的内心世界,是浪漫主义作家常用的方法。它将一封封书信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叙述,各封信件彼此补充情节,共同表达感情,这种叙述方式没有第三人称在场,可以满足读者的猎奇和窥视心理。

1740年理查逊出版第一部小说《帕美勒,又名美德有报》(Pamela,orVirtueRewarded)。这部小说讲述品行端庄的姑娘帕美勒的故事,用她给父母写信、写日记的形式讨论日常生活与婚姻道德。作者称他的目的是教育年轻人,告诫他们要远离当时的流行小说,不受小说中的不良影响。理查逊运用独特的“写至现时”(writetothemoment)的方法,用书信在某个时间点上中断的特点制造悬念,加强了作品的戏剧性。

理查逊的第二部小说《克拉丽莎,又名一位年轻小姐的历史》(Clarissa,orTheHistoryofaYoungLady)分八卷,包括537封信,但结构整齐精致。四位主要写信者(克拉丽莎、安娜·豪、洛夫莱斯和贝尔福德)分别对事件进行叙述与评价,但整体情节的发展和紧凑性却不受影响。克拉丽莎出生在乡村贵族哈洛家族,为了与伦敦上层建立联系,她被嫁给了暴发户索姆斯。她自己反抗这桩婚事,但受到家庭的排挤和迫害,她耐心忍受这种状况。不料她自己所心仪的洛夫莱斯却是个花花公子,他用各种手段折磨克拉丽莎,而他的强暴又对她造成巨大的心理创伤,导致克拉丽莎自杀。小说是一种道德劝诫,告诫家长不要在子女的婚姻方面滥用权力。克拉丽莎被强暴后写的书信语无伦次,使用了大量的破折号、星号等等,体现出作者在情感描写方面所做的重要探索。通过对主人公死亡过程的描述,其中夹带许多不连贯和空白段落,小说烘托了紧张与焦虑的情绪。

理查逊将书信体小说推向鼎盛,显示出高超的技巧和丰富的内涵,他通过多元叙述和细致勾勒成功塑造了令人难忘的文学形象。他的书信体小说影响了一批欧洲作家,“狄德罗竟把理查逊比作荷马;卢梭(Rousseau)和歌德等欧洲文豪对《克拉丽莎》也作了很高的评价。他们接过了理查逊的伤感情调,并模仿他的书信体裁,创作了各自的不朽之作:卢梭于1761年发表《朱丽,又名新爱洛绮丝》,歌德则在1774年创作了《少年维特之烦恼》”。

亨利·菲尔丁(HenryFielding)是喜剧作家,他继承了斯威夫特讽刺文学的传统。菲尔丁出生于一个旧贵族家庭,在著名的伊顿公学接受过教育。1737年以前他编导过多部喜剧,还改编过莫里哀的《吝啬鬼》。他的《1736年历史纪事》(TheHististerfor1736)因尖锐的政治批评而导致戏剧审查制度恢复。菲尔丁被迫离职,但没有放弃写作,而且冷嘲热讽的风格也保存下来。1741年他发表《莎美勒·安德鲁斯生平的辩护》(AnApologyfortheLifeofMrs。ShamelaAndrews),声明是用讽刺手段颠覆理查逊的《帕美勒》,通过假正经的女人莎美勒,取笑理查逊的道德说教。除了本职做律师之外,菲尔丁还创办过《真爱国者》杂志(TheTurePatriot)和《花园杂志》(Thet-GardenJournal),通过杂志发表政论。菲尔丁是古典主义的代表人物,他把史诗与喜剧结合在一起,主张继承史诗中的人物、事件、语言和典故,用以表现世界以及作者本人的看法;但他同时又主张用喜剧调侃的原则来改造这些材料,这不免会造成对古典主义和史诗的偏离。

菲尔丁的《约瑟夫·安德鲁与亚拉伯罕·亚当斯历险记》(TheHistoryoftheAdventuresofJosephAndrews,andofHisFriendMr。AbrahamAdams)又一次嘲讽《帕美勒》的道德感伤色彩。这部小说有两个主要人物——天真纯朴的约瑟夫和他的保护人——也同样天真的亚当斯。亚当斯知识渊博,但像婴儿那样不谙世事。他们俩沦落为流浪汉,开始旅行世界,结果到处遇到自私、邪恶和腐败,反而是下层人表现出的纯朴善良,是他们旅途中的光明面。伟大和善良不是一回事,伟人可能是坏人,自己偷、又能抓住别人偷。菲尔丁在这部小说中创造了新的文体,称为“喜剧散文叙事诗”(iProse),他自己为它下了定义:“一部滑稽传奇如今就是一部散文体的滑稽叙事诗,它和喜剧的差别就像是严肃史诗和悲剧的区别,它在情节上更广泛更复杂,也包括了更大范围的事件,牵涉进了更多不同的角色。它在情节和行动上……时而严肃庄重,时而轻松幽默;在角色的区别上,是通过描写社会下层人物和他们的生活方式实现的。”这种新的小说体裁用嘲讽甚至荒诞的手法来处理生活中的不合理现象,“菲尔丁强调,他的小说‘不写人,而写言行举止;不写个人,而写群类’”。

菲尔丁最重要的作品是《汤姆·琼斯》(TheHistoryofTomJones,aFoundling),这部作品是典型的喜剧散文叙事诗。小说共18卷,每一卷第一章都是文论,交代作者对现实主义文学的看法。前六卷叙述汤姆出生、受教育、被逐出家门的原因;中间六卷叙述汤姆发现心上人索菲出逃,便追随她去了伦敦;最后六卷写伦敦万象,汤姆在城市里接受了道德的考验,不仅要克服生活困窘,更要提防外界的**和自身的冲动。汤姆出生乡绅家庭,本性善良,但要获取幸福,还得学会谨慎和虔诚,让善良的本性在现实中磨炼——这就是小说的主题。只要本性善良,哪怕遭受不幸,美德仍将获胜,所谓善有善报。小说中,随着主人公的旅程,巨大的社会生活场景展开在读者眼前,而作者又随时穿插各种评论。从创作方式上看,它是对种种文学形式的滑稽模仿,也是对文学与哲学的刻意评论。这部小说为菲尔丁赢得了“散文荷马”的称号,但喜剧散文叙事诗“决不是菲尔丁为哗众取宠才提出的重要主张,它的主要作用是表明一种文学成就的高级标准”。

菲尔丁还创作了《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TheLifeahofJonatha),这是一部政治讽刺小说,影射英国两党斗争和议会政治。他还有一部《阿米丽亚》(Amelia),是菲尔丁尝试以女主角为中心写作的小说。按照一位中国学者的说法:“菲尔丁的小说……开创了全景小说(panoramiovel)传统,……菲尔丁和理查逊的碰撞和结合奠定了英国的、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说是西方的现代小说的基础。”

托拜厄斯·斯摩莱特(TeSmollett)和劳伦斯·斯特恩(Laureerne)是18世纪50-70年代的小说家。斯摩莱特出生于苏格兰,后来进入海军行医,随军出海见识了不少外国的风土人情。1748-1752年间他创作了三部重要小说:《罗德里克·兰登传》(TheAdventuresofRoderi)、《佩瑞格林·皮克尔历险记》(TheAdventuresrinePickle)和《法索姆伯爵费迪南历险记》(TheAdventuresofFerdinand)。此外他还进行过很多方面的写作,比如编写和校阅四卷本《英国史》(TheHistland)和《世界各国现状》(ThePresentStateofAllNations)等。斯摩莱特也是一位重要的小说理论家,他认为小说是现实的大图景,所有事件和人物都围绕中心事件和中心人物展开,显示现代人所说的人物、情节与结构的统一。他认为他那个时代的新小说与以往源于“无知、自负与迷信”的传奇之间存在着重要区别,从《兰登传》可以看出这种区别:主人公兰登出生在苏格兰,从小受过良好教育,但因好斗和贪色被剥夺继承权,走上了流浪的道路,在经受了人间的自私、嫉妒、恶意和冷漠后,他靠个人奋斗重新获得地位与财富。从表面上看,这部小说只是传奇的继续,但它的不同之处在于:场景完全被放在当代生活、甚至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之中,而人物则具有道德的复杂性。

《皮克尔历险记》的主人公同样鲁莽好斗、戏弄女人、冷酷傲慢,先后被囚禁于巴黎和伦敦的监狱。和兰登一样,他最后自我悔改,归隐乡村,过着远离都市喧嚣和**的生活。斯摩莱特的小说多为写实,但是讽刺尖刻,言辞激烈,作者通过对暴力和丑恶现象的描写宣泄自己的感情,遭到评论家们的冷遇。斯摩莱特的作品长期被压制,导致他后来心绪恶劣,更直白地揭露社会的虚伪,虽然勇气可嘉,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小说在深度和艺术手法上的发展。真正把斯摩莱特推向写作高峰的是书信体小说《汉弗莱·克林克》(TheExpeditionofHumphryker),其中用82封书信描写布兰勃尔一家从威尔士经英格兰最终到达苏格兰的经历。克林克是他们在旅行中收留的一位男仆,后来却发现他是布兰勃尔的私生子。创作这部小说时,作者的心绪平定,逐渐与世无争,所以在喜剧里融入了更多的人情味,幽默色彩加重。他有意识地学习菲尔丁在组织情节和人物方面的优点,采用理查逊的书信体,多角度、多风格地叙述故事。

詹姆士·汤姆逊(JamesThomson)是18世纪最受欢迎的自然诗人。汤姆逊在苏格兰乡间长大,在爱丁堡研习神学,1725年来到伦敦,写出了他最早的无韵诗《冬》(Winter)。这首诗于次年出版,广受好评。1727年他发表《夏》(Summer),1728年发表《春》(Spring)、《秋》(Autumn),1730年他出版第一部诗集《四季》(Seasons),在结尾加上了“四季颂”(HymntotheSeasons)。之后的16年里,由于不断的修改和添加,“四季颂”变成了一首5541行的长诗。这首诗不仅表现季节变化,也表现包罗万象的自然秩序,显示诗人对不同传统与理想的继承。诗人将风光与教化结合在一起,也有对光学、地理和气候的观察:“物质优雅丰富,心情舒畅怡然归隐安谧乡间,友情图书为伴休闲劳动兼顾,生活有益人间还有文明美德,再加上苍护佑。”四季之中,《夏》的篇幅最长,其中描写了亚洲和俄国的恶劣环境,暗示上帝对西方的眷顾。“《四季》让描写自然的诗歌成为潮流。”汤姆逊对自然的观察细致入微,“将各种细节组成大块缤纷的色彩,光和暗对比鲜明”。汤姆逊另一首重要诗歌是《懒散城堡》(TheCastleofIndolence),其中分两个诗章,以寓言手法描写骑士“艺术和勤奋”如何打败恶魔“懒散”并攻下其城堡的故事,诗中的浪漫情调付诸笔端。

爱德华·扬(EdwardYoung)和托马斯·格雷(ThomasGray)受宗教观念影响,注重生活的另一面,他们是18世纪中期“墓园诗”的代表人物。扬的《夜思》(Theplaint,htThoughtsohandImmortality)是一首万行无韵诗,从标题就可以把握它的主题。“夜思”意在突出只有在黑暗中才显现出来的信仰启示之光,以区别启蒙主义的理性“日光”。“当时的诗人们对新古典主义的造作和对思想的禁锢感到疲惫,他们力求思想和语言上的自然流露。在诗里,一直被压抑的情绪和感伤成为主题。……对自然的兴趣,对自然中人与人的关系的兴趣再次被唤醒。”

他最著名的诗歌是《墓园哀歌》(ElegyWriteninatryChurch-Yard),这首诗奠定了他作为感伤主义诗歌创始人的地位,他也成为“墓园派诗歌”的代表。诗歌分为32节,每一节由四行五步抑扬格构成,以abab为韵律。作品叙述一个孤独的诗人在教堂面对无名者墓园时的感想:这些人并不乏汉普顿、克伦威尔式的才华,他们虽然没有成功的机会,但远离尘嚣中不光彩的争斗,享受泥土下的宁静与平安,因此与大人物一样值得尊敬。格雷的作品量少但力求精美,他长于用典,风格细腻,被看作是英国诗坛上在蒲柏与华兹华斯之间承上启下的人。

18世纪也产生了许多剧作家。18世纪上半叶的戏剧反映那个时代中等阶级的价值观,呼吁艺术在改良社会风气方面发挥作用。与文学其他门类一样,戏剧发展有两个倾向:第一个倾向是17世纪弥尔顿理想的继续,作家借用历史事件、英雄人物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抱负;第二个倾向是沉溺于日常生活,发现它的虚伪之处,用喜剧的手法对它进行嘲弄。两种倾向形成两个传统:悲剧传统与喜剧传统,也可称为弥尔顿传统与斯威夫特传统。约翰·盖伊(JohnGay)是18世纪上半叶英国最重要的剧作家,他的滑稽剧受斯威夫特影响,体现对社会风气、传统艺术形式和古典规则的讽刺态度。《乞丐的歌剧》(TheBeggar'sOpera)借用大量民歌曲调,在“监狱的田园诗”中把上流社会与下层人民的生活表现出来,审察它们的相似之处。

这一时期其他重要的剧作家有:考利西伯(ColleyCibber),他认为戏剧可以推动道德的改善,而**的戏剧会腐蚀民族的心灵。他发表了《爱情的最后一次转移》(Love'sLastShift)、《她愿意和不愿意》(SheWou'dandSheWou'dNot)、《双面豪侠》(TheDoubleGallant)、《拒绝》(TheRefusal)等剧作。约瑟夫·艾狄生的伪古典主义剧作《加图》描写主人公加图宁愿冒险刺杀凯撒也不屈从于独裁统治、为共和事业献身的故事,这是18世纪社会教化旨趣的一个部分。理查德·斯梯尔(SirRichardSteel)将伤感喜剧发展为成熟剧种,他的四部喜剧分别为:《葬礼》(TheFuneral)、《撒谎的情人》(TheLyingLover)、《温柔的丈夫》(TheTenderHusband)和《有良心的恋人》(ThesciousLovers)。理查德·坎伯兰(Richardd)的《兄弟》(TheBrother)和《犹太人》(TheJew)则是伤感喜剧发展的顶峰。

三幕轻喜剧《少女监护人》讲了三对恋人的故事,情节本身不复杂,主题也没有什么深度,它只是一种大众时代的文化消费品,但它细致的人物刻画和音乐创作是它的成功之处;而《造谣学校》则表现了作者的讽刺才能。剧情也是从爱情开始的:斯尼威尔夫人爱上了查尔斯·塞菲斯,而查尔斯则爱上了玛丽亚,玛丽亚的监护人是彼得。查尔斯的哥哥约瑟夫因看上玛丽亚的财产也想得到她,斯尼威尔夫人于是一方面促成约瑟夫与玛丽亚的婚姻,一方面又阻止查尔斯与玛丽亚发展关系。她用造谣的方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通过模仿笔迹等方式,散播查尔斯与彼得太太有暧昧关系。通过彼得太太之嘴,戏剧讽刺了上流社会的恶习:他们无所事事、无事生非、赶时髦、高消费;又通过伪君子约瑟夫的形象,讽刺了上流社会的虚伪、贪婪与吝啬。作为喜剧,故事当然以造谣生事者的名声扫地收场,但谢里登对约瑟夫和斯尼威尔夫人的刻画,却使他们在受人憎恨之余也得到些许同情。桑德斯说,剧本“表现了他对复杂情节的把握,这是他语言最隽永、结构最严谨的剧作,剧情自然发展,全无雕琢痕迹”。

18世纪后期伤感小说和哥特式小说流行,表现在注重秩序和理性的新古典主义向强调情感和想象的方向转变。伤感(seal)是18世纪的一个流行词,自18世纪70年代以后,浪漫主义就是18世纪文学的一道潜流。18世纪的伦理学是情感主义(sealism)的,在那个时代,亚当·斯密作为道德学家,比他作为经济学家更有名,因为他曾写过《道德情操论》(MoralSe)。伤感主义与浪漫主义有相同的起源,在宗教领域,约翰·卫斯理(JohnWesley)求助于信徒的情感喷发,这些都是那个时代的特色。

英国18世纪女性小说家中的重要人物有萨拉·菲尔丁(SarahFielding)和弗朗西丝·伯尼(Franey)。萨拉·菲尔丁是亨利·菲尔丁的妹妹,被时人视为才女,她写过文学评论,在她哥哥主办的《花园杂志》(Thet-GardenJournal)上发表过文章。她精通希腊语,曾翻译色诺芬的《苏格拉底回忆录》。除了创作八部小说外,她还是多家杂志评论栏的作者。萨拉一生艰辛,她的小说《大卫辛普尔历险记》(TheAdventuresofDavidSimple)带有自传色彩,寄托着作者的道德理想,是流行的劝喻小说之一。主人公大卫心地善良,却总是处于坏人的包围之中,第一个坏人就是自己的弟弟丹尼尔,他伪造遗嘱,将大卫应得的遗产占为己有;大卫爱上珠宝商的女儿南妮,后者对他施展娇媚,想的却是他的钱,当一个有钱人出现的时候,尽管那个人又老又丑,她就离他而去了。以后,这位天性率真的年轻人不断遇到坏人,但大卫本性不改,一直寻找着自己的理想。小说女主角辛西娅同样过着无依无靠的悲惨生活,她从小爱读书,但父母不赞同,“因为读书不能帮助她找到丈夫”,而她的婚事只是父亲和一位老年绅士“谈好的生意”。不肯就范的辛西娅被剥夺财产继承权,无家可归,有一位贵夫人收留了她,可是收留的理由不是同情,而是找一个人可以折磨。与大卫、辛西娅相同命运的还有卡米拉和瓦伦丁兄妹。最后大卫和辛西娅在卡米拉和瓦伦丁那里既找到了爱情,又找到了善良。小说旨在表达这样一个主题:在不幸的人和下层百姓中间可以找到美德,而在上等人和文人那里只能见到虚伪——这在当时的浪漫主义思想中,是一个重要的主题。萨拉·菲尔丁后来又出版《大卫辛普尔历险记》续集,继续表达原有的主题,不过其基调更加暗淡。比起原作,续集的结构更为紧凑,人物形象也更为鲜明。

哥特式小说表达一种“令人快乐的惊恐”,它在18世纪中后期出现,以贺拉斯·沃尔波尔(Horaceole)的《奥特朗托堡》(TheCastleofOtranto)、克拉拉·里夫(ClaraReeve)的《英格兰老男爵》(TheOldEnglishBaron)、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Beckford)的《瓦特克》(Vathek)为代表。“哥特式”本意指中世纪的一种建筑风格,其特征是高耸的尖顶、狭窄的彩色窗户、阴森神秘的内部设计等,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曾斥之为野蛮和落后。哥特式小说作为新的小说体裁,通常以黑暗的古堡或荒野为背景,讲述中世纪的神秘故事,情节恐怖刺激,充满了暴力、凶杀和复仇,以及强奸和**等犯罪行为。这种小说气氛阴森,悬念迭起,很有现代恐怖文学的特点。哥特式小说在18世纪出现有着种种原因:人们对中世纪的黑暗充满好奇,对东方文化开始着迷,墓园派诗歌引起了对死亡和恐怖的想象,而伤感主义又推动作家去细心探讨人的内心世界。它那种耸人听闻的写作方法和对恐怖氛围的精心营造,一直到19世纪都在狄更斯、勃朗特这一类作家中得到回响。

这就是18世纪的英国文学:在大众阅读的社会里,文学成为消费品;在启蒙的时代里,文学承载着劝谕的功能。通过形象的塑造和对广义的社会或人类现象的评论,作品表达着作者的道德关怀。因此小说和散文代替诗和戏剧,在18世纪最为兴盛。总体而言,18世纪是一个文学体现“理智”的时代,与哲学对“理性”的追求相一致。但是在18世纪中期以后,被理智压制的“情感”开始反叛,表达被压抑的伤感与恐惧,并将文学乃至社会的整体思潮带到现代世界的第二个时代即浪漫主义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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