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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维京人入侵与英格兰统一(第2页)

除了军事改革和建立防御体系以外,阿尔弗雷德在内政、司法等方面都有建树。为了加强统治,阿尔弗雷德把英格兰划分为郡,郡又划分成百户区(hundred),百户区再划分成十户组(tithing),十户组彼此联保,由十户长(tithingman)监督,各户家长为自己的家人、奴仆、甚至宾客负责。没有十户长的许可和证明,任何人都不得改变住所;没有编入区、组的人被视为亡命之徒,要受惩罚。十户长负责缉拿辖区内的罪犯,如有失职,要缴纳罚金。通过这样严格的户籍制度,威塞克斯的居民被置于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监管之下。阿尔弗雷德还是一个成功的立法者,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继承盎格鲁-撒克逊先辈法典的基础上,他制定了《阿尔弗雷德法典》(TheLawsofAlfred),该法典反映了9世纪下半期英国的依附农制,同时也反映了法制的发展,例如刑罚,已经从以前的支付赔偿金、罚金向判刑和监禁过渡。该法典所确立的典章制度被认为是英国司法制度的起源,为英国的普通法奠定了基础。阿尔弗雷德还将伦敦定为威塞克斯王国的首都,在阿尔弗雷德的统治下,英格兰焕然一新、秩序井然,据说“把金链挂在路边,也没有任何胆大妄为的人敢碰”。

阿尔弗雷德最杰出的贡献是促进了英国文化的发展,他在位期间,从欧洲各地请来最著名的学者,兴办学校,教化塞恩及其子弟,他的宅邸成了为贵族和平民提供教育的学校。即位之初,阿尔弗雷德发现“泰晤士以南没有一个人懂拉丁语,北部也为数寥寥无几”。为了将古典作品译成英语,他不仅自己学习拉丁语,还将麦西亚、威尔士乃至欧洲大陆的许多学者邀至宫中,为他进行翻译工作。878-885年间,他的宫廷里经常是贤者会聚,高朋满座。在阿尔弗雷德的亲自主持及参与下,很多古籍被翻译成盎格鲁-撒克逊英语,罗马帝国时教皇格雷戈里一世所著《教牧关怀》(PastoralCare),就是由阿尔弗雷德大王亲自翻译成盎格鲁-撒克逊语的,这是一部有关主教基本职责的手册,后来这部书一直作为主教们的职务指南。此外,格雷戈里的《对话录》(Dialogues)、波爱修斯(Boethius)的《哲学的慰藉》(ThesolationofPhilosophy)、圣奥古斯丁的《独语录》(Soliloquies)等宗教和哲学著作,也都在这个时候被翻译成盎格鲁-撒克逊英语。阿尔弗雷德和他的学者们还翻译了两部历史著作,即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和奥罗修斯(Orosius)的《反异教徒史》(HistainstthePagans)。在阿尔弗雷德的主持下,学者们校订了各地的编年史,将其汇编成一部名著,即《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Anglo-Saxonicles)。这是中世纪早期西欧最重要的史学著作之一,其记载所涉,包括从公元前60年凯撒(Caesar)进军不列颠至公元891年之间英格兰所发生的事,后来又由修道院修士将其续写到1154年英王斯蒂芬(Stephen,1135-1154年在位)去世。这部编年史着重于世俗事务,材料来源广泛,较多地采用了英国中部、南部的文字记录、口头传说和诗歌。这些工作都有助于增强英格兰的民族意识,为国家统一培育文化根基。有西方学者评论道:“阿尔弗雷德在他的有生之年未能看到威塞克斯王室统一英格兰,但他的法律、翻译作品和由他鼓励写成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都为英格兰的统一奠定了思想基础”。

阿尔弗雷德的个人威望和影响力都远远超过以前的麦西亚和诺森伯里亚王,他深受英格兰人的爱戴和支持,他的一系列政策,为英格兰的统一国家创造了前提,在英国历史上,他是唯一拥有“大王”之称的英格兰国王。

自9世纪下半叶至11世纪中叶,丹法区与英格兰其他地区并存对峙,时战时和,经过150多年的碰撞和交流,丹法区和英格兰其他地区逐渐融合,成为英格兰统一进程的一部分。维京人入侵英格兰时,斯堪的纳维亚正处于氏族社会瓦解阶段,当时的维京领导人多为海盗头领而非“王”。丹法区形成之后,其内部统治也很松散,与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王国还相距甚远。丹法区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法律上,定居在这里的维京人习惯遵循他们的传统法律,而不轻易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法律。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格兰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更没有可以通行全国的判例,一些英格兰国王为了取得维京人的支持,也允许他们在法律方面享有一定的特权。如国王埃德加颁行的法典就给予维京人一定程度的法律自治,1008年埃塞尔斯坦的法典也是这样。到克努特(1016-1035年在位)时期,《克努特法典》(TheLawsofut)的实行范围不仅包括丹麦本土,还包括英格兰的丹法区。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丹法区的维京人可以完全脱离盎格鲁-撒克逊法律的控制,埃德加的法典虽然允许包括丹法区在内的地方习俗的存在,但又坚持“世俗法律适用于每一个人,只有这样才能牢靠确立”。

丹法区维京人的法律习俗和传统为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的法律制度增添了新的元素,屈勒味林认为,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由12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制度是由丹麦传至英格兰的,因为丹麦人原来就有由自由人组成委员会的习惯,“即或是陪审制所以能在英国繁盛的一因”。

丹法区是维京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彼此均势的表现,但这种均势远非一纸条约可以保证。从9世纪下半叶至11世纪中叶,这种均势经常被打破,反应在盎格鲁-撒克逊与维京首领对丹法区的争夺上。总体而言,从878年签订《韦德莫尔条约》到阿尔弗雷德辞世,古思伦大体上履行了自己的诺言,虽然这期间并非总是风平浪静,小规模冲突仍有发生。892年9月,维京人在肯特东南部登陆,他们大约拥有250艘船。但由于英格兰人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防御体系,最终有效地阻挡住了他们的进攻。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893年,阿尔弗雷德军在本弗利特打败了丹麦首领黑斯滕(H?sten)的军队,丹麦军逃跑,阿尔弗雷德下令将丹麦人的船只烧毁,将丹麦妇女和儿童悉加俘获,一并带往伦敦。后来阿尔弗雷德将黑斯滕的妻子儿女送还黑斯滕,并送以钱财。894年,围攻埃克塞特的丹麦军在返程路过苏塞克斯的一个城市时,“城中居民将其赶跑,杀死好几百人,俘获了一些船只。"896年,丹麦人“连船带人覆灭于南部海岸的船不下于20艘”。

阿尔弗雷德去世后,“长者”爱德华(EdwardtheElder,899-924年在位)开始进攻丹法区。爱德华采用阿尔弗雷德的堡垒战术,每进入维京人的一个地界,即就地建筑堡垒,以巩固战果,这些堡垒遍及了切斯特郡(Chester)、沃里克郡(Warwickshire)、白金汉郡等地。918年,英格兰军队在坦普斯福德(Tempsford)取得胜利,亨伯河以南的丹麦军迅速投降,德比郡重归于英格兰的统治之下。919年,爱德华接管了麦西亚,“随后,苏格兰国王和全体苏格兰人,拉格纳尔德,埃德伍尔夫的诸子,以及诺森伯里亚的全体居民,包括英格兰人、丹麦人、北欧人和其他人,还有斯特拉斯克莱德的威尔士人的国王和所有斯特拉斯莱德的威尔士人,都选择他为父亲和封君”。899-924年,在爱德华统治时期,东麦西亚和东盎格利亚重新承认了威塞克斯王的权威。“长者”爱德华的继承人埃塞尔斯坦在位期间,英格兰曾一度收复丹法区,威塞克斯的统治扩展到英格兰的北部,包括全部诺森伯里亚。埃塞尔斯坦被认为是王朝统治者中最强有力的一位国王,927年,他轻易地把约克的斯堪的纳维亚人赶了出去,连挪威国王金发哈罗德(HaroldtheFairHaired)也承认其统治权威,并送给他一艘战舰作为礼物。埃塞尔斯坦还将哈罗德的小儿子哈康收为养子,留在宫廷抚养,充当人质。

埃塞尔斯坦去世后,丹麦王奥拉夫“通过与约克和坎特伯雷两大主教签订条约,重新夺得对整个丹法区的统治权”。埃德蒙(940-946年在位)在其最初统治期间,被迫将英格兰北部和中部的大部分地区让给斯堪的纳维亚王奥拉夫。944年,埃德蒙开始北伐,驱逐了奥拉夫,重建英格兰人的统治。在埃德蒙统治的最后两年,威塞克斯王室重新获取对北方的统治权,控制了丹法区的大片土地。946年埃德蒙被暗杀,维京人趁乱进逼,都柏林的奥拉夫·西特雷克森(OlafSihtrieson,919-952年在位)、挪威王埃里克(Eric,952-954年在位)相继统治约克。埃德蒙的继承者埃德雷德(Eadred,946-955年在位)打败了维京人的进攻,维京人再度臣服。为了防备维京人再度反叛,埃德雷德在他们的主要城邑构筑了要塞。954年,威塞克斯再度收复丹法区。至埃德加(Edgar,959-975年在位)继位时,威塞克斯不仅控制了麦西亚、诺森伯里亚、东盎格利亚等地,还基本完成了对丹法区的收复行动。定居在英格兰的维京人也因接受基督教而逐渐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合流,他们把基督教国王埃德加视为他们的统治者,威塞克斯也认同丹法区的法律、风俗和习惯。有学者认为,此为“一个联合的基督教化的英格兰的政治模式的形成”。威塞克斯的行政体制也在丹法区建立起来,例如,郡制扩大到丹法区,并以旧的丹麦城镇为中心。

10世纪后半叶,丹麦成为由数个小王国联合而成的统一的君主国,它不仅国力强盛,而且拥有强大的军队和舰队。980年,丹麦人开始新一轮劫掠,他们以英国南部为主攻方向,在控制了大部分英格兰海岸线之后,又劫掠了汉普顿、萨尼特和切斯特。981年,丹麦人进犯德文(Devon)和康沃尔(wall);次年,他们又进犯英格兰西南各郡。

991年,丹麦人大举入侵,统帅是丹麦国王斯维恩(Sweyn)和挪威国王奥拉夫·特里格维逊(vason)。这一年,丹麦人在马尔登战役大败英国人。当时正逢威塞克斯国王“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EthelredtheUnready,978-1016年在位)统治时期,这位国王统御无方,不能进行有效的抵抗,他接受了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吉里克(Sigeric)的建议,缴纳1万镑贡金换取和平,此为“丹麦金”(Danegeld)的肇始。

此后,丹麦金经常成为换取和平的主要手段,而且其征收量也逐年增加,成为英格兰人的沉重负担。991年首次缴纳10000英镑,994年16000镑,1002年24000镑,1007年36000镑,1009年30000镑,1012年48000镑,1014年21000镑,1018年72000镑;除此之外,丹麦人在1018年还单独向伦敦勒索了10500镑的丹麦金。丹麦金初为临时征收,后来成为固定税项,只有教会土地可以免征。丹麦金的主要负担落在了自由民身上,“忏悔者”爱德华(Edwardthefessor,1042-1066年在位)时期曾一度废止。1066年威廉一世(WilliamⅠ,1066-1087年在位)入主英格兰,丹麦金作为财产税被恢复,征收了若干次,但这时它不再是纳贡换取和平的手段,而是诺曼王朝的敛财办法。丹麦金在英国社会史、财政史以及行政史上留下深刻印痕,屈勒味林指出,“直接税即由此可耻之赎金而起”。

10世纪末,维京人的入侵进一步升级。994年,挪威的奥拉夫·特里格维逊与斯维恩率军入侵英格兰,他们在沿海各地以及埃塞克斯、肯特、苏塞克斯和汉普郡烧杀抢掠,其破坏程度非笔墨可述。埃塞尔雷德及其议政大臣决定派人前往,“答应向他们缴纳贡赋,提供粮食,条件是停止骚扰。”是年冬天,在埃塞尔雷德国王的劝导下,奥拉夫皈依了基督教,并且承诺:“他决不再怀着敌意回英国。”但是997年丹麦人又开始新的一轮袭击,他们先是在康沃尔、威尔士和德文郡大肆破坏,接着又烧毁位于塔维斯托克(Tavistock)的奥德伍尔夫修道院,劫掠了许多财物,装满了他们的战船。998年,丹麦军队**了多塞特、汉普郡、苏塞克斯等郡,还曾有一段时间驻留在怀特岛(IsleofWight)。999年,丹麦人来到罗切斯特和马恩岛(IsleofMan),遍加**。1000年夏,丹麦人转到诺曼底,次年再次来袭,通过埃克斯河口进入内地。面对持续不断的攻击,埃塞尔雷德除了付给巨额的丹麦金外,还娶诺曼底公爵的妹妹埃玛(Emma),试图获得海外支持。由于经年日久的劫掠,盎格鲁-撒克逊人与丹麦人之间的仇恨不断升级,1002年,埃塞尔雷德下令在圣布鲁斯节屠杀境内的丹麦人,丹麦领主罗丹(Rodin)也被处以死刑。

1011年复活节,丹麦军再度入侵,他们最先到达东盎格利亚,在那里**达3个月之久,烧光了塞特福德(Thetford)和剑桥郡后,就进军埃塞克斯、牛津郡、白金汉郡和贝德福德郡。他们一路行进,一路烧杀,破坏了基督教圣地坎特伯雷,坎特伯雷大主教因为不愿支付赎金而被杀害。1012年,英格兰以48000英镑的丹麦金换得和平。1013年夏,丹麦王斯维恩(1013-1014年在位)再次率军入侵英国,他先后攻克诺森伯里亚、麦西亚、威塞克斯、伦敦等地,一路所向披靡。由于无力抵抗,埃塞尔雷德携妻儿出逃诺曼底,斯维恩则入主英国,开始了英国历史上的丹麦王朝(1013-1042年)。

1014年2月斯维恩去世,英国贵族要求埃塞尔雷德复位,条件是“其统治要比以往改善”,于是埃塞尔雷德重返英格兰。两年后埃塞尔雷德去世,其子埃德蒙(Edmund,1016-1016年在位)即位;斯维恩的儿子克努特(ut)入侵英格兰,他与埃德蒙在埃塞克斯境内的阿兴登山激战,埃德蒙军队损失惨重。随后,双方在阿尔尼会晤,立下誓言,并规定了给丹麦人的付款数目。“有了这次和解,他们分头离去,埃德蒙继承威塞克斯,克努特继承麦西亚。"7个月后,埃德蒙遇刺身亡,饱经动**的英格兰人需要一个强大的国王,英格兰贤人会议遂推举克努特为王(1016-1035年在位),盎格鲁-撒克逊人与北方维京人之间历经几百年的冲突与对抗,总算落下了帷幕。

克努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建立起有效的统治基础,为了维持统治,他建立了一支常备军,即近卫军(housecarls),他还维持了一支海军。为了维持近卫军和海军,克努特以重税聚敛军费,据休谟说:“英国税额高达七万二千磅,仅伦敦一地就付出一万一千英镑。”巨额赋税给英格兰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自此得到了和平,免遭维京人的入侵。

虽然克努特来自异族,而且是依靠征服而非继承权来统治英国的,但是从一开始,克努特就重视他的统治政策和以前英格兰政策的连续性,推行丹麦人与英格兰人的和解政策,调和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关系。他曾说:“我,克努特王是继承埃德蒙(Edmund)为王的”。为表示尊重盎格鲁-撒克逊英格兰的传统,1018年他召集丹麦和英格兰的权贵至牛津觐见,让他们发誓在埃德加的法律之下和平相处。克努特为了笼络盎格鲁-撒克逊贵族,以减少他们的敌意,他继续起用埃塞尔雷德国王的亲信,特别是约克大主教伍尔夫斯坦(Wulfstan)。他娶了埃塞尔雷德国王的遗孀、诺曼底的埃玛为后,并生有一子哈萨克努特(Harthaut,1040-1042年在位)。通过这个婚姻,克努特既保证了与诺曼底的联盟,又赢得了臣民的信任。作为一位有政治远见的统治者,克努特非常重视盎格鲁-撒克逊教会的作用,他通过笃信基督,恪守礼拜,严禁新来的丹麦人信仰异教,缴纳什一税,捐助教堂、修道院等方法,取得了英国教会的支持;他还承诺在原有主教的襄助下治理王国。按照12世纪一位编年史学家的话说:克努特将自己“从野蛮之人——变为最基督教化的君主”。克努特的宗教政策非常有效,“他的虔诚像他的公平和审慎一样赢得了臣民的爱戴”。

克努特统治时期,以前的政府和教会人员大部分不变,基本上维持了连贯性和稳定性,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靠教士来运行。但是克努特的统治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斯堪的纳维亚色彩,他将土地分赠给丹麦贵族,扶植支持自己的力量。1017年,克努特把整个王国分成4部分:诺森伯里亚、东盎格利亚、麦西亚以及威塞克斯,前三个部分各交由一位丹麦人或者接近丹麦的英格兰人为其治理,威塞克斯则留给自己直接统治。11世纪20年代,他还在统治方式上做了一个重要决策:即将威塞克斯交由戈德温伯爵(Godwine)代为统治。10世纪时,威塞克斯也曾被分成两或三个伯爵领,但没有哪位威塞克斯国王会把整个威塞克斯交给一个贵族管理。克努特如此行事,可能是没有更好的选择,因为他与英格兰北方和中部的联系,比与威塞克斯的联系更密切;他还要向斯堪的纳维亚的丹麦、挪威、瑞典用兵,所以无暇经营威塞克斯。“很多时候,克努特对于他的威塞克斯塞恩来说只是一个陌生者。”

克努特在巩固了对英国的统治之后,就出兵斯堪的纳维亚,夺取丹麦。1020年克努特继承丹麦王位,身兼英王和丹麦王。1023年,挪威国王和瑞典国王联合起来反对克努特,但遭失败,克努特赢得了挪威及瑞典的部分地区。1027年,苏格兰国王向克努特宣誓效忠。1028年,克努特率50艘船赴挪威,驱逐了挪威王,征服挪威,他也成了英格兰、苏格兰、丹麦、挪威和部分瑞典的主人,建立起庞大的克努特帝国(1028-1042年),在这个帝国内,英格兰的安全也有了更大的保障。克努特帝国是盎格鲁丹麦王朝的辉煌时期,克努特也成为欧洲强大的的君主之一。

克努特的地位在他赴罗马朝圣时得到承认,早在1027年,当他以“忏悔者”的身份朝圣罗马期间,不仅受到教皇的盛情款待,还得到德皇对他的承认,他被视为是“阿普利亚(Apulia)至北海之间所有人的君主”。克努特罗马之行收获颇丰,为英格兰赢得了重大利益,在他统治之下的克努特帝国在欧洲世界的影响力颇大,他不仅说服德皇削减英格兰朝圣者和经过罗马疆域的英格兰商人的通行税,还劝说教皇降低了英格兰大主教在获职时用于支付法衣的费用。此外,克努特与德国皇帝及阿奎坦的威廉(WilliamofAquitaine)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还成功地安排了女儿贡希尔德(Gunhild)与德皇之子亨利的婚姻。

尽管来自异族,克努特仍不失为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君主之一。由于得到丹麦人和英格兰人双方的效忠,克努特是第一位真正统一英格兰的国王。在他的统治下,丹麦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杂居各地,双方在语言、法律和习俗上日益趋同,维京人的入侵和劫掠也一去不复返了。克努特时期有助于丹麦人与英格兰人的互融互谅,克努特既将维京时代推向了顶点,也将维京时代推向了终点。

1043年,“忏悔者”爱德华(1043-1066年在位)继承王位,这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最后一位国王。爱德华是“无主见者”埃塞尔雷德与诺曼底的埃玛的儿子,1013年丹麦王斯维恩入侵英格兰时,爱德华与其父母避难于诺曼底,后在诺曼底的一个修道院长居达20多年。1041年,哈萨克努特曾邀请这位同母异父的哥哥爱德华返归英格兰,接受其为家族成员。1042年哈萨克努特突然死去,当时只有24岁,而克努特谱系也就绝嗣了,英国贵族于是推具有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的爱德华继承王位,一时间,他似乎肩负着恢复盎格鲁-撒克逊独立王国的伟大使命。

“忏悔者”爱德华在诺曼底长大,他有强烈的亲诺曼底倾向。爱德华即位后,诺曼底的语言、风俗和习惯在英格兰很快流行,很多诺曼底人被他委以重要职务,尤其是教会职务。1049年,爱德华任命诺曼底的教士伍尔夫(Wolff)为多尔切斯特主教;1051年又任命来自法国瑞米耶日(Jumieges)的罗伯特(Robert)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诺曼底人威廉则成为伦敦主教。此外,爱德华的王廷主教也由诺曼底人担任,苏塞克斯的通商大道和赫里福德郡(Herefordshire)交给诺曼底人管理。这些诺曼底人利用国王的信任和倚重,左右国家事务,尤其是教会,几乎成了诺曼底人的天下。他们在英格兰的权势,激起了以戈德温伯爵为首英格兰贵族的不满和敌意。

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温位高权重,他不仅任威塞克斯伯爵,还兼领肯特、苏塞克斯等地,他的子侄多为伯爵或郡守,拥有广阔的领地,整个戈德温家族据此而占有了三分之二的英格兰土地。他的长子赛维涅(Sevigne)据守牛津、格洛斯特(Gloucester)和赫里福德郡,次子哈罗德(Harold)是东盎格利亚和埃塞克斯伯爵。爱德华继承英国王位的时候,曾遭到戈德温伯爵的反对,主要原因是戈德温家族根深叶茂,势力强大,在丹麦人统治时期,很多英格兰人尤其是威塞克斯人曾把戈德温视为抗衡丹麦人的希望。另外,戈德温与他的儿子哈罗德曾害死过爱德华的哥哥阿尔弗雷德(Alfred),因此爱德华与戈德温家族有仇。但为了获取支持,爱德华还是在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调停下娶了戈德温的女儿作为王后,双方建立政治联盟,由此维持了一时的平衡。

1066年爱德华去世,贤人会议推举哈罗德继任国王。当时英格兰面对着好几个王位的觊觎者,其中包括诺曼底公爵威廉、挪威国王哈德拉达(Hardrada)和诺森伯兰公爵托斯蒂(Tostig)1066年9月,诺曼底公爵威廉入侵英国;10月,在黑斯廷斯(Hastings)战役中,威廉大败哈罗德,成功入主英格兰。诺曼入侵标志着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终结,而英国历史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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