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支极为精巧的髮簪,簪头嵌著一颗拇指大小的夜明珠,在烛光下泛著幽幽的萤光。
沈清砚接过髮簪,对著光看了一会儿。他早已从记忆中知道豆蔻藏在珠內,此刻只是確认它还在,果然,夜明珠的中间有一处极细微的凹凸,正是豆蔻嵌入的痕跡。
他从袖中取出一块软布,轻轻一捏,那颗夜明珠应声裂开一道细缝。
一颗莹白色的豆蔻从缝隙中滚落出来,落在他掌心,与太后那颗一般无二。
云萝瞪大了眼睛,惊呼出声。
“皇兄!珠子里怎么还有东西?”
沈清砚將豆蔻收入袖中,又把裂开的夜明珠装回簪头。那颗珠子虽然裂了缝,但外观依然完整,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这是天香豆蔻,朕有用。珠子还你,回去找个匠人镶一下就行。”
云萝接过髮簪,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虽然心疼,但见沈清砚神色郑重,也不敢多问。她嘟著嘴,小声嘟囔了一句。
“皇兄真小气,也不说谢谢……”
沈清砚笑了笑。
“谢谢。行了吧?”
云萝这才破涕为笑,把髮簪重新插回头上,蹦蹦跳跳地走了。
至此,三颗天香豆蔻,一颗在素心体內,两颗在沈清砚手中。
只等古三通父子练好武功,积攒足够的实力,便可以去天山接回素心,让她服下第二颗、第三颗,醒来。
护龙山庄,地下密室。
朱无视並不知道这一切。
他独自坐在石案前,面前摊著一摞《大明周报》,面色阴沉。
他不是没有预料到皇帝会推行新政,他预料到了。但他没有预料到的是,曹正淳那条疯狗,竟然会全力以赴到这种程度。
曹正淳从前是什么人?是结党营私、排除异己的权阉,是欺上瞒下、祸害忠良的佞臣。
朱无视与他斗了十几年,把曹正淳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这个人,贪权、恋势、狠辣无情,但从不贪財。
朱无视一直以为,曹正淳留在朝中只是皇帝养的一条看门狗,只要他在皇帝身边一天,曹正淳就翻不出什么浪花。可他没有想到,皇帝竟然会给曹正淳一根骨头,一根足以让任何太监疯狂的骨头。
名垂青史。
这四个字,对曹正淳的诱惑力,远超他朱无视的想像。
曹正淳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新政办好了受益最大的是皇帝。但他更知道,新政一旦成功,他的名字会跟著新政一起,永远刻在史书上。后人读到“嘉靖新政”这一章,会提到皇帝英明,也会提到,东厂督主曹正淳,奉旨推行新政,功在社稷。
这对於一个太监来说,是无上的荣耀。
別说曹正淳了,换作任何一个有抱负的太监,都拒绝不了。
朱无视猛地攥紧了手里的报纸,纸张发出“嘶啦”一声轻响。
“好一个皇帝,好一个曹正淳。”
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朱无视早就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了。
他是五十多岁的铁胆神侯,朝野中最有权势的藩王之一。他手下有护龙山庄,有遍布天下的情报网,有暗中掌控的十大將军黑料,有心腹无数。
但皇帝的脚步也没有停下来。
锦衣卫的改革让他措手不及。那些锦衣卫番子从前不过是些酒囊饭袋,如今却被训练成了精干的情报人员,大街小巷无处不在,连护龙山庄的眼线都被拔去了大半。
如今又来了《大明周报》。这报纸的威力,比他想像的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