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昆仲,今隱其名……”
纸页的开头,是一段半文半白的小序。
周明轩眉头皱了一下,这文风有些晦涩,读起来却让人感觉沉甸甸的。
紧接著是白话文。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
“赵贵的狗,又看了我两眼……”
周明轩拿起茶杯,一边看,一边將茶送到嘴边。
一开始,他觉得这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梦囈,字里行间里透露著被迫害的妄想,確实很符合现在的猎奇標籤。
甚至连一条狗的眼神,都是神经质般的阴冷。
但隨著视线一行行地往下,周明轩送到嘴边的茶杯,停住了。
办公室里很安静。
陆让靠在沙发上,静静地看著窗外的平京市。
平京很大,大到足以成为华夏的缩影。
但平京也很小,小到可以被写进一张薄薄的纸上。
周明轩看到了第二页。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
看到这里,周明轩的腰背已经完全僵硬了。
他隱隱感觉到,这根本不是什么连环杀手视角的犯罪小说,在这些文字下面,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在暗流涌动。
直到,他的目光撞上了一段话。
“我翻开歷史一查,这歷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著『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著,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著两个字是『吃人!”
吃人。
这两个字,就像两根生了锈的钢针,在周明轩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猛然间扎进他的瞳孔里!
他屏住了呼吸。
端著茶杯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几滴滚烫的茶水洒在手背上,但他似乎毫无察觉。
这篇手稿一共只有三页,总共四千多字。
但这位向来一目十行的老总编,却足足看了將近二十分钟。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当看到这句结尾的时候,周明轩感觉自己的头已经沉重到抬不起来了。
他依然保持著前倾的姿势,仿佛整个人被这短短四千多字抽乾了灵魂。
不知过了多久。
“呼——”
周明轩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慢慢摘下鼻樑上的老花镜。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心,已经渗出了冷汗。
“周老,觉得怎么样?”
周明轩没有立刻回答,他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手心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