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确放下日记本,笑了一下问:“想泡澡吗?”
水桶是从雨水收集器里腾出来的容量最大的一个,容纳一个人泡澡绰绰有余。
沈确一直在等水放凉,那本日记对她而言最重要的内容不是末世爱情,而是吴铁英所记录的一整年的丧尸观察笔迹,她比自己更知道如何照顾一个丧尸。
譬如,给丧尸洗澡的最佳水温。
在25—37度的水里,它们最舒适,接触过热的水,则会激起丧尸的攻击性。
孟凛以前喜欢泡很热的热水澡,四十度都嫌不够劲,不过这鬼天气,潮得她感觉自己都快发霉了,人类对末世的想象还是太贫瘠,什么极寒极热的,作为一个最有发言权的死人,她觉得极潮末世才最可怕,湿度百分之一千,一张嘴直接溺水。
反正水缸都泡过了,塑料桶……也行叭。
有点嫌弃的大小姐浸入水桶,哗啦一声,化作麻薯脸:“苏服~~~”
这会儿她看沈确又觉得顺眼多了,毕竟不是什么旅游搭子都能这么贴心细致又心灵手巧。
泡完澡,雨也停了,换上干净衣裳,孟凛神清气爽。
沈确拿来两双雨靴:“走吧,带你挖笋去。”
距离湖边不远就有片小竹林,沈确在巡逻时发现的,但竹子品种不对,竹竿细长,长出来的笋也只比手指略粗,应该是水竹笋或者鞭笋一类,这种笋脆嫩,适合用来腌制或炒菜,给丧尸磨牙还不够两口。
孟凛喜欢的那种是毛竹笋,长成的竹子足有腿粗,得上山去找。
为了少和丧尸碰上耽误时间,沈确领她走的是条野路。
雨后林地湿滑,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下雨,两人都穿着雨靴雨衣,既防水也防蚊虫,只是很闷热,孟凛感觉不到热,但鬼林子太他爹难走了,没爬多远她差点滑三跤,难怪山上没见丧尸,估计都顺坡出溜下去了。
虽然难爬,大小姐这次却很有耐心,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打野,她很兴奋。
“过来看。”沈确朝她招手。
孟凛蹬蹬蹬跑过去,撩开遮眼的帽檐,听她说:“这是地皮菜。”
暗绿色,又有点黑乎乎的,成片长在石头上,不仔细看像青苔,仔细看像粑粑,还是那种没吃好窜稀后的果冻粑。
“……着嫩吃嘛?”
“可以。”沈确掰下放进背篓,“可以炒蛋,或者凉拌。”
她一抬头,又笑了下:“喏。”
这回孟凛认识,黑木耳嘛,就是和她吃过的不太一样,怎么不是独瓣,而是一长绺长在树皮上,还没长开的小木耳一整簇,空莲蓬似的,看起来莫名有点恶心。
“下完雨后应该会有很多。”沈确说。
明明仰头就能看见的地方,爬起来却很远。
为了给她省点劲,沈确一直用锄头柄拽着她走。
路过一片铺满松针似的地方,沈确突然蹲了下来:“野蕨菜。”
放眼看去一大片,全是低矮的蕨叶,在成熟的蕨叶间隙里,便长着一根根长条的,顶端卷曲着如螺纹似的蕨菜,这些是蕨叶的嫩苗,掐断时的手感脆生生的。
好多啊,全都不要钱,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
孟凛一边摘,一边傻乐。
沈确没打算多摘,鲜菜不能久放,她自己吃不了多少,也没法腌制或晒干。
打算走了,一回头,看见丧尸怀里抱着一捧,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差不多了,”沈确刚来拉人,看她的神情,便又笑了:“至于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
孟凛头都没回,冲她摆摆手。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打野视频那么吸引人了,打野的精髓不在于吃,而在过程。先前那俩长得太丑,没什么欲望,像这样铺开整片都是,又好摘又好看的,根本停不下来,这地上长的要是黄金她都不能那么来劲,就是有点废腰。
孟凛像超级玛丽里的蘑菇人似的,追着野蕨菜滴溜溜乱转。
“收手吧阿祖。”沈确劝她:“再摘下去竹笋就放不下了。”
孟凛这才抬头,见沈确站在坡上向她伸手,云隙里偶落一缕阳光,恰时晃住了她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