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是检测误差?”
田国富将鉴定意见放到桌上。
“省内两家机构、外省一家司法鉴定中心,结论一致。”
“如果谁还觉得有误,可以署名申请第四次鉴定。”
没人伸手。
祁同伟没有停。
第三组证据出现。
五年前,事故发生前一个月,马振东连续三次提交停工申请。
第一次写明混凝土强度不达标。
第二次写明三号墩出现贯穿裂缝。
第三次要求更换供应商并重新检测。
三份申请全部进入项目指挥部系统。
结果也完全相同。
退回。
最后一次退回意见只有八个字。
“服从大局,确保工期。”
签字人不是马振东。
是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
此人后来进入事故调查组,负责审查施工责任。
他既驳回了停工申请,又在事故发生后认定施工方擅自作业。
“如果马振东是唯一责任人,他为什么连续要求停工?”
祁同伟看向最先提出结案的厅长。
“如果上层毫不知情,这三份申请是谁退回的?”
厅长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
屏幕继续切换。
八百万元咨询费的完整流水被逐层展开。
施工企业先将资金转入咨询公司。
咨询公司拆成十二笔,分别进入四家关联企业。
其中两百万元流向调查组成员亲属账户。
三百万元进入郭崇山外甥控制的投资公司。
剩余资金经过境外信托,又回到刘宏清关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