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就死了的人,不会开口反驳。”
他拿起笔,在那个名字上画了一个圈。
“明天把材料送进专班。”
“告诉祁同伟,真凶找到了。”
第二天上午,一份事故补充材料送进旧案专班。
材料共四十七页。
第一页便写明,当年坍塌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施工现场负责人马振东承担。
马振东曾任吕州重工配套工程施工部经理。
一年前,因病去世。
材料里有他的情况说明、项目日志、内部检查记录,还有一份手写检讨。
检讨写得很完整。
偷换混凝土试块,隐瞒三号墩裂缝,擅自组织带病施工,事故发生后伪造现场记录。
能认的,全认了。
不能说的,一个字没有。
上层审批没问题,调查组没问题,验收流程也没问题。
所有错误都止于施工现场。
算盘打得很精。
死人不会翻供,更不会申请复核。
材料送来不到两个小时,几家媒体同时发出消息。
“退休老同志主动提供关键材料。”
“事故责任人已经明确。”
“历史问题应尊重事实,避免无限扩大。”
评论区里很快出现调和声音。
有人夸郭崇山等人顾全大局。
有人劝专班适可而止。
还有人说,出了事故有人负责就够了,继续追查只会制造新的矛盾。
下午的专班会上,类似的话也出现了。
一名厅长将材料推到桌子中央。
“马振东是施工负责人,又有亲笔检讨。现有证据已经足以说明,他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另一人接过话。
“祁省长,案件查到这一步,可以形成结论了。”
“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相关监管人员按失察处理。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避免牵扯过广。”
陈建明没有表态,只低头翻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