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进檀香园之后,日子比洛星野想象的要平静。
商烬每天早出晚归,两个人见面的时间其实不多。早上洛星野出门的时候,商烬往往已经在餐厅了——西装革履,面前摆着一杯美式和一份几乎没动过的吐司。他看到洛星野下楼,会抬一下眼皮,说一声“早”,然后继续看手机里的文件。
洛星野坐在他对面,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吃完早饭,一个去公司,一个去工作室。
晚上商烬回来得晚,洛星野有时候会在客厅画稿等他,有时候画着画着就在沙发上睡着了。每次醒来,身上都会多一条毯子,商烬的房间门虚掩着,里面透出一线灯光。
没有人提过要睡同一间房。
洛星野住在他挑的那间朝南的卧室里,商烬住在走廊尽头的主卧。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书房和一条长长的走廊,像是隔着一整条银河。
但洛星野已经很知足了。
每天早上的“早”,每天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盖上的毯子,偶尔在走廊里相遇时商烬微微侧身让他先过的习惯——这些细碎的、微不足道的瞬间,像一颗一颗的糖,被他小心地收在心底,攒着,舍不得一次吃完。
江临问他:“你们同居了,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洛星野想了想,说:“有然后。”
“什么然后?”
“他每天早上给我倒一杯牛奶。”
江临沉默了很久。
“洛星野,”他说,“你是真的容易满足。”
洛星野笑了笑,没有反驳。
他是真的容易满足。
能住在离商烬很近的地方,能每天看到他,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呼吸同样的空气——这些在几个月前,还是他连想都不敢想的事。
知足常乐。
洛星野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直到那天。
事情的起因是商烬公司旗下一个子品牌需要找代言人。这个子品牌主打年轻市场,定位轻奢,代言人的人选讨论了很久,最后定下了程晓云。
程晓云,当红小生,长相精致漂亮,演技一般但流量能打,微博粉丝三千万。洛星野对他没什么印象,只看过一两部他演的剧,属于那种“看了就忘”的类型。
代言的消息是江临发给他的。
【江临:野宝,你看新闻了吗?】
【江临:商烬公司找了程晓云代言。】
【洛星野:哦,然后呢?】
【江临:然后???然后你老公要跟别的男人炒cp了???】
洛星野愣了一下,点开了江临发来的链接。
是一篇娱乐新闻,标题写着——“程晓云成为STELLAR新晋代言人,将与商氏集团展开深度合作”。新闻内容很正常,就是例行公事地介绍了代言合作的相关情况。
但评论区不太正常。
热评第一条:“程晓云和商烬???这是什么神仙组合???”
第二条:“商烬之前好像从来没让明星代言过吧?第一次就给了程晓云?kswlkswl”
第三条:“霸道总裁x当红男明星,这设定我能嗑一辈子。”
洛星野盯着那些评论,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几秒,然后关掉了页面。
他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商业合作而已。娱乐圈炒cp是常态,网友什么都嗑,没必要当真。
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像一根细细的刺,扎在他心口,不疼,但膈应。
接下来的几天,关于程晓云和商烬的讨论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愈演愈烈。
程晓云在微博上发了一条代言官宣的博文,配图是一张他拿着STELLAR产品的照片,文案是:“很高兴成为STELLAR家族的一员,期待和@商氏集团一起创造更多精彩?”
这条博文下面,程晓云自己又留了一条评论:“商总很帅,合作很愉快?”
就是这条评论,把cp粉的热情彻底点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