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
为了迎接下午三点登门的宋如玉。
林启凡更是下了死命令。
要不惜一切代价,按照世界最高规格的订婚宴標准来布置林家老宅。
他还广发请柬,把自己在商界耕耘多年积攒下的各界大佬人脉。
几乎尽数请了过来。
要让全京城都看到,他对这场婚事的重视。
看著厅內堆积如山的財富契约,院子里忙得脚不沾地的下人,还有宴会厅里极尽奢华的布置——光是82年的拉菲,就整整备下了十万瓶。
林启凡站在二楼的露台上,忽然生出了一种一览眾山小的壮阔感。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了十多年前。
那时候的他,还只是个瘦弱、怯懦的少年。
作为京城三流家族的子弟。
他在贵族学校里,是家境垫底的那一类,时常被周围的同学霸凌欺辱。
他想反抗,却有心无力。
甚至一度觉得,自己这辈子大概也就这样了。
他读过江南写的《龙族》,总觉得自己就像书里的路明非,是个彻头彻尾的衰仔。
可后来他又苦笑,自己连路明非都不如。
好歹路明非身体里流淌著龙族的血,生来就有註定不凡的宿命。
可他呢?
什么都没有。
在那些一流、二流家族的子弟眼里。
他就是个可有可无的透明人,是可以隨意踩上一脚的软柿子。
他依稀记得,那是个阴雨连绵的秋日,秋风卷著萧瑟的寒意,刮过校园里的梧桐树。
金黄的梧桐叶簌簌落下,铺了满地,同学们都说好看,说像一条黄金铺就的大道。
可在林启凡眼里,那黄澄澄的叶子,就像一坨坨风乾的狗屎。
而他的人生,大概也和这满地的落叶一样。
最终只会被踩进泥里,变得臭不可闻,无人问津。
那天,几个高年级的男生堵在了他的班门口,笑眯眯地朝他招手。
他不得不走出去,硬著头皮挪到他们面前。
纵使心里有万般不愿,他也不敢拒绝。
他知道,要是今天不过去,明天他们就会把他堵在放学的小巷里,往死里打。
至於为什么霸凌他?
没有別的原因。
只因为在所有低年级的学生里,他家背后的势力最弱。
欺负起来最没有后顾之忧。
为首那个高个子,满脸粉刺的男生,拍著他的肩膀笑道:
“启凡,我们是兄弟,对不对?”
林启凡不敢说一个不字,只能僵硬地点了点头。
“对嘛,我们是好兄弟!”
那男生哈哈大笑,“现在兄弟遇到点难处,你该帮兄弟一把,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