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带我上楼时,她建议我把烛光遮好,不要有什么响动,因为她的主人对她领我去过夜的那间屋子有些古怪的想法,从不愿让任何人进去住宿。
我问她是什么原因。
她回答说不知道——她在这里才住了一两年。而且,这家人的怪事儿还多着呢,她也懒得去打听。
我自己也昏昏沉沉,不想去打听什么,便关上门,环顾室内,找床睡觉。屋里的全部家具只有一把椅子、一个衣柜和一个大橡木箱,靠近箱顶的位置挖出一个个方洞,就像马车的窗子。
我走近箱子往里一瞧,发现它原来是一种奇特的老式床铺。这种床设计巧妙,用起来很方便,省得家里人人都需要单独的房间。事实上,它构成了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个窗台,可以当作桌子。
我拉开镶板门,带着蜡烛进去,又把镶板门关上,觉得十分安全,不怕希斯克利夫或是其他什么人监视了。
我把蜡烛放在窗台上。窗台一角堆着几本发了霉的书,窗台的漆面上胡乱刻了些字。不过,这些字无非就是用大大小小各种字体写的同一个名字——凯瑟琳·厄恩肖——只是有几处变成了“凯瑟琳·希斯克利夫”,然后又变成了“凯瑟琳·林顿”。
我困倦地将头靠在窗上,不停地费力辨别着凯瑟琳·厄恩肖——希斯克利夫——林顿,直到眼睛闭上。但才闭眼不到五分钟,黑暗中就忽然出现了一片白色字母,闪耀着炫目的光,像幽灵一样逼真——空中到处都是“凯瑟琳”这几个字。我惊醒过来,想驱走这个骤然冒出的名字,却发现烛心贴靠在一本旧书上,发出一股烤牛皮的臭味。
我剪掉烛花,在寒冷和盘桓不去的恶心感的双重压迫下,我觉得很不舒服,便坐了起来,把那本烤焦了的书摊开,放在膝上。这是本字体瘦长的《圣经》,散发着一股难闻的霉味,扉页上写着:凯瑟琳·厄恩肖藏书。还有一个大约是四分之一世纪前的日期。
我合上书,换了一本,然后又换了一本,直到把所有的书都检查了一下。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其残破状况说明,它们被充分使用过了,尽管使用的方式不怎么得当:书中每一章都有钢笔写的批注——至少看上去像是批注——每一处空白都塞得满满当当。
有的是孤立的句子,有的则是正规日记的形式,全是孩子那种未成熟的潦草字体。书中还有额外的一页(刚发现的时候,我还以为多半是什么宝贝哩),在这一页的顶端,有一张绝妙的漫画像,画的是我的朋友约瑟夫,虽然笔法粗糙,却很有表现力,让我忍俊不禁。
我顿时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凯瑟琳产生了兴趣,便立刻辨认起她那模糊不清、难以识别的笔迹来。
“一个可怕的礼拜天!”下面一段是这样开头的,“真希望父亲能重返人间。欣德利代替爸爸当了家长,但他简直可恶透顶——他对待希斯克利夫凶极了——希[11]和我打算起来反抗——今晚我们开始了第一步。
“整天都在下大雨,我们不能去教堂,所以约瑟夫不得不在阁楼里给我们做礼拜。这时候,欣德利和他妻子坐在楼下炉边,舒舒服服地烤着火——我敢保证,他们绝不是在读《圣经》——却命令希斯克利夫、我,还有那个不幸的犁田男孩带着祈祷书爬上阁楼。我们三人一排,坐在一袋燕麦上,呻吟着,颤抖着。我只希望约瑟夫也冷得发抖,这样他为了自己就会缩短布道了。真是痴心妄想!礼拜足足做了三个小时,可我哥哥见我们下楼的时候,竟有脸嚷道:‘什么,这就做完啦?’
“以前礼拜天晚上,只要我们不大声吵闹,还可以玩玩游戏。可现在,即便只是窃笑一声,也会被赶到墙角罚站。
“‘你们忘记这里有个主人了。’那暴君说,‘谁第一个惹毛我,我就整死他!我要你们全都规规矩矩、安安静静的。噢,小子,是你吧?弗朗西丝,亲爱的,你走过来的时候扯扯他的头发,我刚才听见他在打响指哩。’
“弗朗西丝狠狠扯了一下希斯克利夫的头发,然后就去坐在她丈夫的膝头上。他们像两个小娃娃似的,一小时接一小时地接吻呀,闲聊呀——说那些愚蠢的空话,我们听了都觉得害臊。
“我们躲在餐具柜下的拱洞里,尽可能让自己暖和点儿。我刚把我们的围兜系在一起,挂起来当帘子,约瑟夫就从马厩进屋干活儿了。他一把扯下我做的帘子,打了我一个耳光,嘶哑着嗓子说:
“‘老爷刚入土,安息日都没过完,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边回响,你们竟然就玩起来啦!不要脸的东西!坐下,坏崽子!只要你们肯读,这里有的是正经书。坐下,想想你们的灵魂!’
“他说着,逼我们端端正正坐好,让我们借助远处炉火的微光,读他硬塞给我们的烂书。
“要我干这个,我可受不了。我抓起那本脏书的封底,一把扔到狗窝里,赌咒说我讨厌正经书。
“希斯克利夫也把他的书踢到了同一个地方。
“这下可就炸了锅了。
“‘欣德利少爷!’我们的牧师大叫起来,‘少爷,快来呀!凯茜[12]小姐把《救世盔》的书脊扯下来了,希斯克利夫也在用脚踹《通向毁灭的大道》的第一卷哩!你让他们这么闹下去可了不得!噢,老爷要是在世,准会好好抽他们一顿鞭子——可惜他不在啦!’
“欣德利从他的炉边天堂赶过来,抓住我们俩——一个揪领子,另一个拽胳臂——把我们扔进了后厨房。约瑟夫宣称,魔鬼肯定会来抓走我们的。听了这句令人欣慰的话,我们便各自找了个角落,等待魔鬼来临。我从书架上拿了这本书和一瓶墨水,又把房门半打开,让亮光射进来,我就这样写了二十分钟。可我的伙伴不耐烦了,提议我们偷走挤奶女工的斗篷,披在身上,到荒原上去跑一圈。这是个好提议——要是那坏脾气的老头儿进来,会以为他的预言应验了哩——反正雨地里也不会比这儿更湿更冷。”
我猜凯瑟琳实行了她的计划,因为下一句她改换了话题——她变得伤心起来。
“我做梦也没想到,欣德利让我哭得这么厉害!”她写道,“我头痛得不能安枕,但我还是止不住要哭。可怜的希斯克利夫!欣德利骂他流氓,不准他再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饭。他还不准我们俩一起玩儿。他威胁说,要是我们抗命不遵,就要把他赶出这个家。
“他还一直怪我们的父亲(他好大的胆!)待希太慷慨,还发誓要把希贬到他本该在的位置——”
我对着这字迹模糊的书页打起了瞌睡,目光从手写字转移到印刷字上。我看见一个红色花体字标题——《七十个七次[13],与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杰贝兹·布兰德哈姆牧师在吉默登沼泽教堂[14]的虔诚布道》。半睡半醒间,我费力猜想着杰贝兹·布兰德哈姆该怎么阐述这个题目,结果却倒在**睡着了。
哎呀,这都是喝了劣茶,发了脾气所致!还有什么能让我度过如此可怕的一晚呢?在我的记忆中,自从懂得吃苦算起,还没有哪一晚能跟今晚相比。
我几乎还没忘记自己身处何地,就开始做起梦来。我感觉早晨到了,我已经动身回家,约瑟夫在为我领路。路上的积雪有好几码深。我们踉踉跄跄地往前走,我的同伴不断责备我没带一根朝圣者用的拐杖,听得我都腻烦了。他说我没有拐杖就进不了屋,边说边夸耀似的挥舞着一根粗头棍棒。我明白,这就是他所谓的拐杖。
一开始我认为,我进自己的屋子居然还需要这么一个武器,真是荒唐。但紧接着,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新的想法:我不是在回家,我们是去听著名的杰贝兹·布兰德哈姆宣讲《七十个七次》的经文。不知道是约瑟夫、牧师还是我犯了“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罪行,要被当众揭发,开除教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