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士杰——一个独特的典型
《四进士》原来是一出很芜杂的群戏,现在也还保留着一些芜杂的痕迹,比如杨素贞手上戴的那只紫金镯,与主线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它之能够流传到今天,成为一出无可比拟的独特的京剧,是因为剧中塑造了一个独特的典型,宋士杰。
宋士杰是一个讼师。现在大概很多人不知道讼师是干什么的了。过去,是每一个县城里都有的,他们的职业是包打官司,即包揽词讼。凡有衙门处即有讼师。只要你给他钱,他可以把你的官司包下来,把你的对手搞得倾家**产,一败涂地。在生活里,他们也是很刁钻促狭的。讼师住的地方,做小买卖的都不愿停留,邻居家的孩子都不敢和他们家的孩子打架。然而《四进士》却写了一个好讼师,这就很特别。
宋士杰的好处在于,一是办事傲上。这在封建社会里是一种难得的品德。二是好管闲事。
要写他的爱管闲事,却从他怕管闲事写起。
宋士杰的出场是很平淡的,几记小锣,他就走出来了。四句诗罢,自报家门:
“老汉宋士杰。在前任道台衙门,当过一名刑房书吏。只因我办事傲上,才将我的刑房革退。在西门以外,开了一所小小店房,不过是避嫌而已……”
避嫌,避什么嫌呢?避官场之嫌。开店是一种姿态,表示引退闲居,从此不再往衙门里插手,免招是非物议。他虽然也不甘寂寞,偶尔给吃衙门饭的人一点指点,杯酒之间,三言两语。平常则是韬晦深藏,很少活动的了。以至顾读一听说宋士杰这名字,吃惊道:“宋士杰!这老儿还未曾死么?”
他卷进一场复杂的纠纷,完全是无心的,偶然的。他要去吃酒,看见刘二混等一伙光棍追赶杨素贞,他的老毛病犯了:
“啊!这信阳州一班无徒光棍,追赶一个女子;若是追在无人之处,那女子定要吃他们的亏。我不免赶上前去,打他一个抱不平!”
(“无徒”即无赖,元曲中屡见。白朴《梧桐雨》、关汉卿《望江亭》中都有。没想到这个古语在京剧里还活着。有的整理过的剧本写成“无头”,就没有讲了。)
但是转念一想:
“咳!只因为多管人家的闲事,才将我的刑房革退,我又管的什么闲事啊。不管也罢,街市上走走。”
他和万氏打跑了刘二混,事情本来就完了。不想万氏把杨素贞领到家里——店里来了。他和杨素贞的攀谈,问人家姓什么,哪里的人,到信阳州来做什么……都是一些见面后应有的闲话。听到杨素贞是越衙告状来了,他顺口说了一句:“哎呀,越衙告状,这个冤枉一定是大了。”也只是平常的感慨(《四进士》能用口语的念白写出人物的神情,非常难得。这出戏的语言是很值得研究的)。他想看看人家的状子,只是一种职业性的兴趣。他指出什么是“由头”,点出哪里是“赖词”,称赞“状子写得好”,“作状子的这位老先生有八台之位”,“笔力上带着”,但是“好是好,废物了”!(多好的语言!若是写成“好倒是好啊,可惜么,是一个废物了!”便索然无味。可惜我们今天的许多剧本用的正是后一种语言)——“道台大人前呼后拥,女流之辈,挨挤不上,也是枉然。”“交还与她”,他不管了!
杨素贞叫了宋士杰一声干父,宋士杰答应到道台衙门去递状。
到道台衙门递一张状,这在宋士杰,真是小事一桩。本来可以不误堂点,顺顺当当把状子递上。不想遇着丁旦,拉去酒楼,出了个岔子,逼得他不得不击动堂鼓,面见顾读。犹如一溪春水,撞到一块石头,激起了浪花。宋士杰湿了鞋子,掉进了漩涡,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他从一个旁观者变成了当事人,从一个局外人变成了矛盾的一个主要方面。他的性格也就在愈趋复杂的斗争中,更加清楚、更加深刻的展示出来。作者没有一开头就写他路见不平,义形于色,揎拳攘袖,拔刀向前。那样就不是宋士杰,而是拼命三郎石秀了。
宋士杰是一个讼师。他的主要行动是打官司(河南梆子这出戏就叫《宋士杰打官司》)。他的主要的戏是一公堂、二公堂、盗书、三公堂。三公堂是毛朋的戏,宋士杰无大作为。盗书主要看表演,没有多少语言。真正表现宋士杰的讼师本色的,是一公堂、二公堂。一公堂、二公堂的对立面是顾读。全剧的精采处也在于宋士杰斗顾读。
一公堂斗争的焦点是宋士杰是不是包揽词讼。过去,讼师是一种不合法的职业。“包揽词讼”本身就是罪名。所有的讼师在插手一桩官司之前,都首先要把这项罪名摘清。否则未曾回话,官司就输了。宋士杰知道,上堂之后,顾读必然首先要挑这个眼。顾读一声“传宋士杰!”,丁旦下堂:“宋家伯伯,大人传你。”宋士杰“吓”了一声,丁旦又说:“大人传你。”宋士杰好像没有听明白:“哦,大人传我?”丁旦又重复一次:“传你!小心去见。”宋士杰好像才醒悟过来:“呵呵,传我?”这么一句话有什么听不明白的呢?他怎么这样心不在焉,反应迟钝呢?不是迟钝,他是在想主意。他脱下鸭尾巾,露出雪白的发纂(刹那之间,宋士杰变得很美),报门:“报!宋士杰告进。”不卑不亢,似卑实亢。这时他已经成竹在胸,所以能如此从容。剧作者的笔墨精细处真不可及!
果然,顾读劈头就问:
“你为何包揽词讼?”
“怎见得小人包揽词讼?”
“杨素贞越衙告状,住在你的家中,分明是你挑唆而来,岂不是包揽词讼?”
顾读问得在理。
“小人有下情回禀。”
“讲!”
宋士杰的辩词实在出人意料:
“吓。小人宋士杰,在前任道台衙门当过一名刑房书吏。只因我办事傲上,才将我的刑房革掉。在西门以外开了一所小小店房,不过是避嫌而已。曾记得那年,去往河南上蔡县办差,住在杨素贞的家中;杨素贞那时间才这长这大,拜在我的名下,收为义女。数载以来,书不来,信不往。杨素贞她父已死。她长大成人,许配姚廷椿为妻。她的亲夫被人害死,来到信阳州越衙告状。常言道是亲者不能不顾,不是亲者不能相顾。她是我的干女儿,我是她的干父。干女儿不住在干父家中,难道说,叫她住在庵堂——寺院?”
这真是老虎闻鼻烟!一件没影子的事,他却说得有鼻子有眼,活灵活现,点水不漏,无懈可击!这段辩词,层次清楚,语调铿锵,真是掷地作金石声!“这长这大”,真亏他想得出来。——我们现在要是写,像“这长这大”这样活生生的语言,是无论如何写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