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叔叔?哦,我知道了!你是莱克斯蒂恩先生的侄女。
我们已经听说过你要来。啊,咱们去操场上吧?一定有去那里的路。你在凯奥克他达的第一个早晨真是刺激!恐怕,缅甸会因此给你留下非常坏的印象。”
“哦,不会,只是有些奇怪。这些树木长得真茂密!全都缠绕在一起,颇有异域的感觉。在这里待一会儿就会迷路。这就是他们说的丛林吗?”
“矮灌木丛。缅甸几乎到处都是丛林——要我说这里是一个满眼绿色、让人讨厌的地方。如果我是你,是不会走进那片草地的。草籽会钻到你的袜子里,然后再粘到你的皮肤上。”
他让女孩儿走在前面,在她看不到他的脸的时候,感到很惬意。对于一个女孩儿来说,她个子很高,很苗条,身穿一件淡紫色的棉布外衣。从她甩动四肢的动作来看,他断定她只有二十岁左右。他还没有仔细看她的脸,只看到她戴着一副圆形龟纹眼镜,她的头发和他的一样短。在此之前,除了在画报中,他从未见过女人留短发。
到操场上之后,他开始与她并肩齐行。她扭过头来看着他。她的脸呈椭圆形,五官精致、匀称。也许算不上漂亮,但在缅甸算不难看,因为这里的英国女人全都又黄又瘦。他忽然把脸转向一旁,尽管她并不能看到他的胎记。他不愿让她靠自己的老脸太近。他似乎感觉到眼角周围那些皱纹就像是一道道伤疤。不过,他记得早上刮过胡子,这让他有了一些勇气。他说:“我说,今天的事一定吓着你了。你愿意到我那里休息一会儿再回家吗?况且不戴帽子就出门在这个时候有点晚了。”
“哦,谢谢,好的。”女孩儿说。他想她一定还不懂印度的礼节和规矩。“这里就是你家吗?”
“是的。我们必须走前面。我叫用人给你拿一把遮阳伞。
你头发太短,这太阳对你来说太危险。”
他们走到花园的小径上。弗劳在他们身边上蹿下跳,想吸引注意力。它经常对着陌生的东方人狂吠,但它喜欢欧洲人身上的味道。阳光更加强烈了。一股红醋栗的味道从路边的矮牵牛中飘来,一只鸽子落到地面上,见弗劳扑过来,又一跃飞向天空。佛洛里和女孩儿都停下脚步,观赏花朵。一股莫名的幸福感包围了两个人。
“在这种天气,你一定不能不戴帽子就出门。”他重复道。不知为什么,说这话的时候透露出一种亲密感。他总是忍不住提起她的短发,对他来说,这短发似乎特别漂亮。单单是提到它,就让他仿佛有用手摸到的感觉。
“看,你的膝盖在流血,”女孩儿说,“是你刚才救我的时候伤到的吧?”
在他的卡其长筒袜上,有一道细细的血液流过的痕迹,已经干了,变成紫色。“没关系。”他说。可是此刻的两人都没有觉得“没关系”。他们迫不及待地开始聊起花儿来。女孩子说自己“极喜欢”花朵。佛洛里便领着她在小径上一朵花接一朵花地讲了起来。
“看这些夹竹桃长得多好。在这个国家,夹竹桃的花期长达6个月。它们不能晒太多太阳。我觉得那些黄色的花,颜色特别像报春花。我已经15年没见过报春花了,还有桂竹香。
那些百日菊也很不错,对吧?——配上些绝妙的底色,就好像画出来的一样。这些是非洲金盏花。这种花很普通,几乎就是杂草,但你就是忍不住喜欢它们,它们是那么鲜艳、茁壮。印度人对它们情有独钟,印度人到哪里,金盏花就开到哪里。即使被丛林掩住多年也依然如此。不过,我希望你能去阳台上看看兰花。我有几株兰花很像金铃铛——看上去真的很像金的。
它们闻起来有股蜂蜜的味道,让人无法抗拒的味道。这大概是这个野蛮的国家唯一的优点,那就是非常适合花儿的生长。你应该喜欢园艺吧?在这个国家,这可是我们最大的安慰了。”
“哦,我非常喜欢园艺。”女孩儿说。
他们走上阳台。柯斯拉赶紧穿上罗衣,戴上他最好的粉红色丝质头巾。他端着盘子从屋里走出来,盘子里装着杜松子酒,几个玻璃杯,还有一盒香烟。他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一边略有几分不安地看着女孩儿,一边作揖。
“我想,在早晨的这个时候也没办法请你喝一杯吧?”佛洛里说,“我始终没有办法让我的用人记住,有些人可以在早饭前不喝杜松子酒也能活下去。”
他挥手示意柯斯拉把酒端下去,看来他把自己归入这类人了。女孩子坐在阳台一端的柳条椅子上,那是柯斯拉为她摆放的。叶色墨绿的兰花在她的脑后低垂,几朵金色的花散发出温馨的蜂蜜般的香气。佛洛里靠在阳台的栏杆上,侧对着女孩儿,不让女孩儿看到他脸上的胎记。
“从这里看到的风景真美。”她一边望着山下一边说。
“是啊,的确是这样。在太阳下山前,一切都沐浴着黄色的光芒,景色壮观。我爱操场上那种昏暗的黄色,还有那些凤凰木,就像一团绯红。远处的山,几乎是黑色的。我的营地就在山那边。”他补充道。
女孩子有点远视眼,她摘下眼镜向远方望。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是非常清澈的浅蓝色,比风铃草的颜色还要浅。他还注意到她眼角周围的皮肤非常光滑,简直就像花瓣。这让他再次想起自己的年龄和憔悴的脸,因此从她身边走开了一点。但他还是忍不住说:
“我说,你来到凯奥克他达是多么幸运啊!你无法想象,对我们来说能在这个地方看到一张新鲜面孔有多重要。连续数月都是我们这个可怜的小群体,偶尔有官员过来巡视,再就是那些带着相机,沿着伊洛瓦底河过来的美国记者。我猜你是直接坐飞机从英国过来的吧?”
“啊,确切地说不是从英国过来的。我在来这里之前住在巴黎。你看,我母亲是一位艺术家。”
“巴黎!你真的在巴黎住过吗?天啊,从巴黎来到凯奥克他达!真是有趣!你知道吗?在这样一个土沟里,很难相信还有巴黎这种地方存在。”
“你喜欢巴黎吗?”她问。
“我从没去过巴黎,但是,上帝,我每天都在想象巴黎!
巴黎——在我脑海中到处都是绘画。咖啡馆、林荫大道、艺术家的工作室,还有维永、波德莱尔、莫泊桑,全都混在一起。
你不理解这些欧洲小镇的名字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真的在巴黎住过?与外国的艺术家一边喝着白葡萄酒,一边谈论马塞尔·普鲁斯特?”
“哦,我想是这样的生活。”女孩儿笑着说道。
“你会发现巴黎与这里简直是天壤之别!这里可没有白葡萄酒和马塞尔·普鲁斯特,威士忌和埃德加·华莱士倒是很可能存在。不过如果你想看什么书的话,可能会在我这里找到一些喜欢的。俱乐部的图书室里尽是些没用的图书。当然,我和我的藏书已经无可救药地落后于这个时代了。我想你已经读遍世界上的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