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伦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我要做的可不仅仅是取悦女士,我还要取代克里艾拉那个傢伙。”
“什么?”
男人身形一怔,自光里再次对维伦升起警惕。
“別紧张。”
维伦不屑地耸了耸肩,“老实说,我认为克里艾拉根本不懂得如何取悦女士,那些普通的艺术品早已无法让女士提起任何兴趣。”
“就像你现在,哪怕饥渴到浑身都要爆炸,但你能接受一个行將就木的老傢伙吗?”
“能。”
男人认真且坚定地点了点头。
这回答维伦是没想到的。
“嗯————”
他皱了皱眉,“你能接受是对的,因为你只是凡人,与女士截然不同,她可是至高无上的神明!”
话语间,维伦上前几步,伸手拿起了男人手中的轻弩,“看看,这就是你的拙劣之处!你难道只会用一把腐朽的轻弩,依靠暗箭伤人来取悦女士吗?”
男人被说的有些不悦,“那你呢?你用的不也就是一把弓吗?”
“不不不,我们无法相提並论。”
维伦否认著,自信地挺了挺胸,“事实上,我正要去杀死永贏赌场的那群恶魔。”
“你们平时恐怕只会对一些动物、人类,最多算上地精之类的生物下手,而我呢,我要让女士的展柜上出现来自恶魔的艺术品。”
“我要让女士知道,她忠诚的信徒敢於为她与深渊作对,哪怕我会面临来自百年后的报復,也在所不惜。”
“恶魔?你不怕死吗?”
男人並不肯轻易相信维伦的话。
“怕死?”
维伦倏然瞪起眼睛,又后退几步,將弓箭对准了男人,“你竟然说你怕死?
”
“对女士来说,绝望的死亡是最美的艺术!你既然自称效忠於女士,却跟我提怕死!我不得不怀疑你的真实身份!”
“不,我————”
见状,男人不由一愣,下意识想要开口解释,但他发现他无可声辩。
片刻后,他沉沉低下了头。
“好吧,我的確怕死,生活在埃什梅拉,我不知道我哪天就会死去。”
“可就算我活著,也同样痛苦,我没有钱,没有能力,就算去抢劫也只能抢一些孩子和女人,就连这偶尔都会失手。”
“我加入薄暮社,是因为那群和我一起睡在桥洞底下的伙计们也都加入了薄暮社。”
“他们说只要杀死別人,就能得到女士的眷顾,就算生前不能得到什么,但等我们死后,就能去女士的身边。”
“在女士的神国,我们连种地都可以用金锄头,顿顿都会有麵包吃,而且还是撒了金粉的麵包!”
闻言,维伦抬手拍了拍男人的肩膀,“那么,既然你明知你隨时都有可能死,为什么还不努力让女士注意到你?”
“我在努力!”
男人仰起头来看向维伦,“可我甚至连你都杀不死。”
他失望的將轻弩丟在了一旁。
“这话说的,杀死我是什么很容易的事情吗?”
维伦腹誹一句,而后又握了握男人的肩膀,“我可以给你,还有你桥洞底下的朋友们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