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王霸之道——两汉
两汉尤其是西汉,是中国的盛世,与唐朝一起,成为中国人值得骄傲的朝代。汉朝不仅保持和光大了秦朝开疆拓土的锐气和气魄,而且部分地继续了先秦以来的文化繁荣,在制度建设上也多有成就,虽然王朝的统治者力图在儒家的基础上统一意识形态,但由于儒家学说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就形成了一种开放的形态,所以无论在思想还是制度方面,汉朝的状况都不是绝对的一元体制。思想上,被奉为一尊的儒家实际上成了熔法家、黄老、阴阳和墨家于一炉的杂烩。而在社会的构成方面,原来的文吏、儒生、侠士和残存的贵族逐渐融合到了一起,形成了士大夫阶层,而以士大夫为主干的官僚体系,凭借选举制度,在发展中逐渐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品性,对君权构成了某种制约。最后在东汉末年,竟然发展成为官僚门阀,使得君主不得不让渡更多的权力。东晋的开国皇帝司马睿,登基时居然要拉士族领袖王导一同坐床。门阀世族与君主分庭抗礼,一直成为南朝政治的一个特色。
一、郡县制的最终确立
西汉开国,由于对秦朝教训皮相的理解,认为不分封宗亲是其早亡的一个原因,皇室受到威胁时,没有宗室相助,孤立无援,所以,刘邦建国以后,部分地恢复了封建制,除了不得不分给反项(羽)政治同盟一些国土之外,将大片的土地分封给宗室亲族。西汉初年的疆土,有约23是分封的,剩下的13依旧实行郡县制。然而,在西周那样的宗法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的情况下,恢复封建制,哪怕是部分恢复,都是王朝的败笔,因为这种间接统治的分封制,在本质上是与大一统帝国格格不入的。此后,刘邦和他的子孙们为了纠正这个错误,整整花费了四代人的工夫。
在刘邦、吕后的时代,王朝主要的精力用在了削平异姓王上。由于楚汉相争时代灭楚联盟的缘故,刘邦在开国之初,不得不把一部分国土封给一些联盟性质的“功臣”,但是他在封疆伊始,就将这些异姓王国视为王朝最危险的潜在威胁,以各种非常手段,先后将这些异姓王灭掉。事实上,无论韩信、英布等人是否有反叛之心,他们的被灭是否有冤枉的成分,被铲除都是他们必然的命运,除非他们先下手,颠覆刘家王朝。从政治格局的情势而言,这些王国不灭,早晚都是中央王朝的不稳定因素,卧榻之旁有他人酣睡,自然会让做皇帝的席不安眠。实际上,刘邦并没有滥杀功臣的特别嗜好,萧何、张良、曹参、陈平一干人脑袋都好好留在项上,而韩信等人的冤死,很大程度上由于他们有封国、有军队,其罪更多的也是所谓的怀璧其罪。
进入文景时代,同姓王国成了最大的麻烦,贾谊的“众建诸侯少其力”的策略,实际上已经打动了汉文帝的心,只是那时削藩的步子迈得比较小而已。景帝时晁错的削藩之策,虽然导致了七国之乱,却是朝廷的削藩和诸侯的卫藩之间斗争的必然结果,朝廷的胜利,使得削藩进程大大推进,七国被削之后,对其他诸侯的控制也得到了加强。武帝时,推恩令的推行,使得几乎所有的诸侯国都被削得很小,与郡相当,甚至还小,诸侯再也没有能力反抗朝廷。而附益法的推行,则进一步架空了诸侯,将王国所有的权力都交给了朝廷派去的相,而相直接听命于皇帝。至此,诸侯国跟郡实际上已经没有任何区别,所以那时的奏章,就将郡国并称,到此,郡县制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二、皇帝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汉朝代秦而起,以反秦政为号召,但承袭的却是秦朝的制度。刘邦打败项羽之后,直接袭承秦始皇始创的皇帝制度,自称为皇帝。显然,皇帝这个囊括三皇五帝的名号,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刘邦的虚荣心。皇帝制度经过汉朝的修补和完善,初具规模,为后世所遵循。由于秦朝二世而亡,典章制度大多失传,因此我们难以完全确认哪些制度和称谓是秦已经有的,哪些是汉朝首创的,但汉朝对皇帝制度有所修补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只能笼统地将秦汉的皇帝制度在此处加以完整的介绍。
故宫龙座(这是后来皇帝的座位)
1.名号
名号是制度的要件,刘邦采用皇帝作为自己的名号之后,皇帝以及相关的称谓也就丰富起来。皇帝自称为“朕”,臣子称之为“陛下”,所在曰“行在”,居处曰“禁中”,所至曰“幸”,所进曰“御”,皇帝的大印叫“玺”,办公处曰“省中”,车驾曰“乘舆”。皇帝的命令则分为四等,一曰策,用于册封诸侯王和任免三公;二曰制,用于发布重大法令;三曰诏,用于发布日常公告;四曰敕,指一些特殊指令。皇帝的正妻曰皇后,父曰太上皇(这可以确认是刘邦首创的),母曰皇太后,子曰皇子,皇子被选为储君(继承人)则曰皇太子,皇帝的女儿曰公主,孙曰皇孙。这些称谓,一直为后世所通用。
2.后宫制度
秦始皇后宫嫔妃达万人以上,后宫制度理应在秦朝已经确立,但由于文献的缺乏,其内部的架构和等级、名号已无从考察。汉初,刘邦的后宫除皇后之外,有夫人、美人,以及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等称号的嫔妃(包括宫女)。后经多代增益,至汉元帝演变为:昭仪、婕妤(音鱼)、俓娥、傛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长、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第一等的昭仪爵位与诸侯王相等,位比丞相,下等的无涓以下也等于百石之官。不过,宫内的官爵都是虚名,所有的等级待遇都只能在禁中的咫尺之地展示,没有丝毫的政治权力。只有汉代的皇后有所不同,可能是由于那时男女之大防还没有后来那么森严,女子地位还比较高,号称母仪天下的皇后,还可以拥有自己的官署,皇后不仅与皇帝一样,参与对天地、宗庙、众神和四时的祭祀,而且在名义上也要参与某些国家事务。所以,皇后所在中宫设有一个机构,有一系列的官吏。秦朝的中宫官见于记载的有两种,一是詹事,二是将行。西汉时中宫官有詹事(又名中少府),负责宫中事务;将行(不久改为大长秋),负责对外事务;中太仆,管车马舆服;中宫卫尉,负责皇后的警卫。他们之下各有令、丞以及宦官和士兵。在西汉,皇后的属官还由正常人担任,到了东汉时期,由于儒学的流行,男女之隔开始讲究,中宫官被裁并,主要负责官员只剩下了大长秋一个,而且所有官员均由宦官担任。
相应地,汉代的皇太后不仅有自己的宫殿,还有自己的官属,主要官员有三:一是长信詹事(因太后居长信宫故得名,景帝时改为长信少府)、太仆和卫尉,以及下属的令丞。汉代号称以孝治天下,所以太后三卿地位要比皇后官属要高。由于女人往往比较长寿,一代的太后没有死,第二代的太后又出来了,汉哀帝时有四个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因而设置了四套官属。与皇后官属基本是摆设不同,当皇帝尚幼,太后掌权时,皇太后身边的官员往往会很有实权。
故宫大石雕,直通金銮殿,皇帝出殿就从这里走下
3.东宫制度
东宫制度就是皇帝预先确定继承人,即预立太子、配备官属的制度,因太子所居被称为东宫而得名。东宫制度的核心是皇位的继承。历来,继承制度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两套惯例。秦得天下,秦始皇进一步确立父死子继的原则,但由于对自己寿数过于自信,生前没有预立继承人,结果在出行中突然死亡,赵高乘机拥立秦二世胡亥,害死长子扶苏,酿成帝制历史上的第一次继承风波,恰恰这个继位的人,在历史上又是公认的无能,加速了秦朝的灭亡。鉴于这个教训,汉高祖刘邦尚在楚汉相争之际,就预立长子刘盈为太子,以稳定人心。事实上,预立太子,确立东宫制度,用当时人的话来说,主要是为了宗庙社稷,稳固国本。就是说,预先确定继承人,防止觊觎皇位产生的风波,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权力交接而导致的政治动**。
东宫制度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继承原则,二是师保体系,三是东宫属官。两汉实行的继承原则,在名义上是传子基础上的嫡长制,奉行子凭母贵的惯例,以嫡长子继承皇位。但是,实际实行起来,由于各种原因,例外太多。据统计,在两汉除开国皇帝以外的20个皇帝中,只有6人是以嫡长身份入继大统的。但无论什么身份,多数继承人都有过预先做太子的经历。太子是王朝的继承人、未来的皇帝,所以,他们的教育必须得到非常的重视。据《通典》记载,早在商周时代,太子就有师保(《通典》卷30),汉代的太子配有太子太傅和太子少傅,作为太子日常教育的师傅,负责太子的品行培养和知识传授。两汉太子的师傅,一般都选那些老成有德之人担任,多数是所谓的硕儒,很多人出身五经博士,或者是现任的博士。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者担任太子师傅成为一种惯例,皇帝还额外地派些五经博士为太子讲经。太傅和少傅手下,分别有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等属官,负责协助师傅的教育工作。除师保之外,东宫还配有负责日常事务的官署,主事者为詹事,其下有令、丞、仆若干,这些官员都是太子的属官,为太子服务。在某种意义上,这一套官制也是一个微型的政府,好让太子练习政务。
担任太子的师傅和属官,就当时而言当然没有什么权力,但由于太子是未来的皇帝,所以,凡是担任过太子属官的人,尤其是当过太子师傅的,待到太子掌权以后,仕途的前景都相当好,从前的师傅后来位列三公者不在少数。后世干脆发展成这样一种倾向,即太子师傅由那些德高望重的老臣、重臣兼任,一方面让这些重臣跟储君挂上关系,以确保其地位;一方面皇帝则是用太子的师傅这种名义来酬谢重臣,让他们拥有皇帝儿子的教师的名义,以示礼敬,一是为了拉近关系——变成准自家人,二是使其地位也变得非同一般,皇帝儿子的老师,连皇帝也必须加以礼敬。但太子实际的教育,却不一定由他们来承担,太子的傅、保,部分地成为了皇帝酬功的虚衔。
预立太子、安排东宫制度,本意是使权力的交接传递更加顺畅,减少动**,但在实际运作中,预立太子之后往往又会导致另一种矛盾的产生。当太子已经成年,而老皇帝迟迟不肯故去的时候,事情往往会变得微妙起来,一个想要早日接班,一个却当仁不让地恋栈,这时老的往往猜疑心要加重,而小的野心会加大,如果有人从中挑拨,那么很容易就会发生父子相争的悲剧,汉武帝时的卫太子和武帝之间的冲突,就是一例。不仅如此,由于东宫之设,无形之中使在皇帝之外出现了另一个隐形的但却是未来可期的权力中心,各种势力为了在未来占据有利的位置,不仅纷纷介入确立太子的过程,都想让与自己亲近的皇子成为储君,而且利用各种途径对太子施加影响,而继承制度名义上的原则与实际操作的分离,也给了各种势力可乘之机,为权力交替增添了变数。因此,围绕着继承问题,废立风波几乎无休无止,演出了一幕又一幕悲喜剧。
汉武帝晚年,迷信方术,其宠臣江充与卫太子(卫皇后所生)关系不好,生怕汉武帝死后太子即位对他不利,所以谎称太子以巫蛊害皇帝,企图使皇帝早点死去,好继承皇位。汉武帝听信谗言,令江充掘东宫寻找证据,于是逼得卫太子起兵反抗,杀掉江充,父子之间长安城一场血战,最后太子被迫自杀,死后被谥为戾太子。
4.宦官制度
宫廷里出现阉割了的男人,恐怕在中国历史很悠久,据说早在商朝就已经有了。恐怕对于非基督教的东方民族而言,也是一个共性的现象,在古代的埃及、印度和土耳其的宫廷里,都有阉人的身影。换言之,凡是实行多妻制的古代国家,为了满足帝王私欲,都可能实行宦官制度,既满足伺候自己和众多配偶的需要(如果仅仅用宫女,体力不够),又保持帝王性方面的独占的地位,也可以说,宦官或者说阉官的产生,是东方专制王权体制的一种衍生物。
宦官的来源有多种,一是源于宫刑,汉时宫刑可以代替死刑,受了宫刑的往往就被安排进宫做宦官,比如司马迁因替李陵说话而得罪,又没有钱赎罪,接受宫刑之后,进宫做了中书令。二是源于进献,有些地方的人家,为了讨好皇室,将男孩从小阉割进献宫廷。三是源于俘虏,朝廷在与某些叛乱群体和少数民族作战时,俘虏的对方半成年人,往往将之阉割,送进宫来做宦官。
然而,宫里有阉人是一回事,将这些阉人安排官职、设立相应的机构直至衍生成一种制度则又是一回事,这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一般来说,帝王集权程度越高,宦官的地位也就越高,到了战国时期,宦官的作用已经很抢眼了,地位也相当显赫,某些著名的历史人物的发迹,往往都与宦官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商鞅、蔺相如,其出人头地均缘于宦者的推荐,蔺相如甚至还是宦者的门客。秦朝的赵高,将战国以来的宦者的威风发展到了顶点,居然可以左右皇位,让权术大师、丞相李斯也保不住吃饭的家伙。但是,这些宦者的地位与权势往往是通过他们跟君主特殊的个人关系获得的,直到西汉,宦官还不能形成一个系统,更谈不上在政治权力的格局中有一席之地。西汉虽然宫里的中朝官权力逐渐增大,但中朝官往往兼用正常人,尤其是权力集中的尚书台,多为士人的领地,其他如皇帝侍从,也基本上要找士人,所以,宦官一时还难以凭借权力而形成系统,特别是形成影响政局的势力,有些具有权势的中朝官职虽然也任用阉人,但经常是由那些犯了过错的前士人担任,如司马迁因李陵得罪,受宫刑之后就担任过中书令(尚书台首领,用正常人叫尚书令,用阉人叫中书令),但这些人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为方式上,实际上依然属于士人。
进入东汉以后,事情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尚书台过于庞大,已经成为准外朝的官僚机构,特别是太尉领尚书事之后,尚书台几乎变成了另一种意义上的相府,只不过是跟皇帝关系过于密切的相府,等于是将原来中朝官的一大部分职能分离了出去。其次,鉴于西汉末年王莽篡位的教训,新朝有意在制度安排上裁抑外戚,间隔内外,所有的皇后和皇太后官属都换成了阉人。同时,由于东汉经学大盛,礼教的讲究,官方对于道德教条的刻板强调,使得男女之防日见其严,逐渐地皇宫里难以见到正常人,内廷近侍悉用阉人,原来士人和阉人兼用的中常侍、黄门侍郎等侍从官职,都归了宦官。如此一来,势必导致宦官人数的增加,进而导致其机构的扩张和完善。然而,真正导致宦官形成气候的,还是因为东汉自第三个皇帝汉章帝以后,绝大多数君主都是幼年登基,这势必导致那些年纪轻轻的太后当政,而年轻的太后们碍于礼教,不得不依靠宦官来交通内外,于是,宦官势力进一步增加。更进一步,由于太后称制往往会引起外戚的专权,当小皇帝长大以后,为了对抗跋扈的外戚,对于从小生长在深宫里的他们来说,似乎值得依赖的人只有身边的宦官。宦官是他们的玩伴、是他们的保姆、也是事实上带他们成长的父母,他们想要从跋扈的外戚手里夺回权力,可以依靠的首选只有宦官。在依靠宦官剪灭外戚之后,宦官则因功而成为主宰朝廷的势力。经过几番的促进和强化,终于酿成了东汉末年的宦官专权,虽然后世王朝都痛恨东汉的宦官之祸,但宦官制度的基本模式也由此奠定。从此以后,无论统治者如何抑制和防范,宦官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势力或者说危害始终存在。
东汉桓帝年间,外戚梁冀专权,在梁太后和梁后相继死后,汉桓帝依靠中常侍单超、具瑗等宦官首领,谋划剪灭梁氏。延熹二年(159年)八月丁丑,具瑗率领千余禁军,突然包围梁府,逼得梁冀自杀,宦官将梁家宗亲无论男女老幼统统杀掉,与梁冀有牵连的朝臣和地方官被处死者数十,被罢免者三百余人。单超等五人因功被封万户侯,连小黄门刘普等人也被封为列侯。从此,外戚专权被宦官专权所取代。
三、官僚体系
汉朝承袭了秦朝庞大的官僚体系,建构了从中央到地方的金字塔式的等级官制,作为处理国家政务、特别是行政事务的工具。汉朝的官僚系统虽然基本依照秦朝的框架,但其繁复程度明显加大,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形式的科层化迹象。一种是国家治理的结构;一种是皇帝家事管理结构。官僚的人员构成,在秦朝的时候还存有贵族公子的痕迹,出将入相者,大抵是六国的贵族后裔,但是,经过秦末的战乱,汉朝新起的权贵,大多出身卑贱,官僚制进一步趋于平民化。
汉初诸臣,只有张良出身最贵,系韩国丞相之子。其次则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萧何、曹参为县小吏,任敖为狱吏,周苛为卒史,傅宽为魏骑将,申屠嘉为材官,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都是白丁,樊哙是杀狗的,灌婴是贩缯(一种丝织品)的,娄敬是拉车的。(赵翼:《廿二史札记》卷2)
1.外朝官
两汉的官吏大体上可以分为外朝官和中朝官两个系统。所谓外朝官是指在宫廷外办公的官员,中朝官是指在宫内办公的官员,显然,一部分的中朝官属于宦官。
在汉朝之初,绝大多数官员都属于外朝官,外朝官几乎等于官僚体系的代名词。详细说来,外朝官又分为中央和地方两部分,中央又可以分为丞相三公体系和九卿与列卿体系两部分。丞相三公分管行政、监察和军事,但实际操作中权限又互有交叉,九卿和列卿按理属于丞相三公所属的各有分工的部门,但实际上大多是配属皇家和宫殿的官员以及各自的衙门,只有主管刑狱的廷尉和主管赋税的大司农(秦时为治粟内史)的职责,与丞相府有交叉。在这里,首先大致介绍中央官。
(1)丞相、三公体系。
丞相是秦汉从战国承袭下来的官制。战国时期的相,权力不仅大而且范围广,有时甚至可以充当将军担任出征军队的指挥。秦汉的丞相也承袭了这一特点,责权重而且管得宽。西汉初年,丞相与秦时一样,属于三公之首,主要负责行政事务,但实际上往往无所不管,既要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又可以管官员的任用以及赏罚,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犯法的官员先斩后奏,有的时候还参与军事行动的指挥策划。相府是中央政府中最庞大的机关,各种属员长史,司直以下曹、掾动辄数以百计,各有分工,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国务院。只是这个“国务院”不包含各部(九卿与列卿),而且所有的属员都是丞相自己挑选任命的,只对丞相负责。“政府”一词的古义,就是指丞相府。三公的另外两位情况有所不同,御史大夫主管监察,但与丞相一同开府,各立门户,实际上也是什么都管,从一般的行政到领兵出征。而且在某些能力奇强和比较霸气的人任此职时,权力甚至要超过丞相,如汉武帝时有名的酷吏张汤任御史大夫时,“丞相取充位,天下事皆决于汤”(《汉书》卷59《张汤传》)。西汉初年,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二府,权力很大。只有太尉相对来说要清闲一点,名为朝廷的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上只是皇帝的高级军事顾问而已。除了总理国家事务外,汉代的三公还有一个特殊的职责,那就是调和阴阳,使国家风调雨顺。如果出现大的灾害,按例三公、尤其是丞相要自请免职。调和阴阳职责的背后,是朝廷对农业生产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经学的某种理念,即自然现象是跟人事活动具有相关性,人事可以引起天象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