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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茄鲞谈起(第2页)

真是厉害,越不让吃什么,越吃,明着不能吃,暗着吃。越珍稀的动物,越吃,不趁着有的时候吃,绝种了还有屁可吃。于是乎,越值钱的越吃,越难弄的越吃,越金贵的越吃,越是异想天开、别出心裁的越吃,越是普通老百姓吃不着的越吃,越是能吃得比别人高一筹的,哪怕不好吃,也越要吃。而且越是文化层次不那么高的,越暴发户的,越突然抖起来的,越舍得牺牲自己的胃。

这种吃心理,很耐人寻味的。

我知道,报章上不晓得披露过多少回关于公费吃喝的文字,愤激之情,溢于言表,似乎将这一大靡费,归罪于吃饭人的觉悟不高,归罪于他们对于公费的不花白不花、不吃白不吃的败家子作风。所以还有红头文件,明令规定四菜一汤,和工作餐不得超过若干元的标准,以遏制这股吃喝之风。

但为什么屡禁不止呢?窃以为这是一种民族吃心理的表现,不完全是属于道德范畴,靠一纸命令或提高思想认识,就能解决的痼疾。

食心理和食文化不完全是一回事,前者是一种本能,后者是一种修养。本能来自先天,是基因决定了的。修养则是后天的熏陶,是逐渐形成的。但这两者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像前面说的喝了茅台,还要揣走一瓶茅台的那位明公,这种被北京人称之为“跌份儿”的举止,就是在吃心理支配下,而失去了应有的雍容大度。而这种最起码的修养,也正是中国饮食文化中,颇为看重的一面。中国人远自先秦时期,就认为饮食是精神文明的体现,“夫礼之初,始于饮食”,孔夫子对于这方面的讲究,就更具体而微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食胜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他还说过:“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之。侍食于君,君祭,先饭。”这固然是指君臣之间的饮食礼仪,但若对照那位揣酒的上级,和那位把酒揣进他口袋里的下属,这种狗盗鼠窃行为,就让人产生一种下三烂的印象。其实,至于吗?百把块钱的一瓶酒,值得如此屈尊纡贵么?我想,问题应该是出在食心理上,那是一种潜意识,是本性的流露,是没有办法的事。

这就是由于我们的祖先神农氏尝百草开头以来,所养成的食心理。试想,打三皇五帝始起,历朝历世,积五千年之久,总是以蔬食为主,总是缺乏或严重缺乏相交替地吃不上蛋白质和脂肪,总是“长铗归来乎,食无肉”,总是像笑话里所说,“豆腐是命,见了肉便不要命”地大啖特啖,如此年复一年、代复一代下来,于是在构成中国人的基因里,就有了这种与生俱来的食心理。

翻开史书,“岁大饥”,“人相食”,屡屡可见,所以,“路有饿殍”,“面有菜色”,也就应该认为是过得去的了。

所以,曹雪芹于北京西郊,能够安贫乐道地著作《红楼梦》,就几根老韭菜下粥,然后呵开冻墨,守着盏孤灯写下去,也着实让吾辈钦敬,而这位老人家唯一安慰辘辘饥肠的,就是大写特写吃螃蟹,吃鹿肉,食山珍海味,食奇味异肴,求得精神上的饱腹了。因此,在他笔下,哪怕吃个茄子,吃个荷叶羹,也要变着法儿,折腾得比吃荤食腥,还要费事费钱。我一直想,这其中既有食心理的情不自禁的表露,也有食文化的自我慰藉和满足。

可以理解的,在往事如烟的记忆里,吃糠咽菜,比起无米之炊,那算是赖以糊口,很足以**的日子了。但是,一年到头,通过肠胃消化系统的,都是些绿色纤维,了无营养,那种匮乏更促使这种吃心理往穷凶极恶发展。因为曹雪芹只有这么一位,只有他这样的文学大师,能把这种心理升华为一段美丽文字。而别人,在这种食心理的支配下,便是用疯狂的补偿精神来吃,一逮到机会,便拼命地吃,不要命地吃,欲壑难填地吃。觥筹交错,杯盘狼藉,东倒西歪,满嘴流油。这就是那些大慷公家之慨,脸不红,心不跳,花人民之钱,手不抖,眼不眨的,用公款来泄欲的某些大小官员之类的常态了。

金鸳鸯三宣牙牌令

但也不仅于此,即或居家过日子,其实花自己的钞票,也会有这种不吃则不吃,一吃则必大吃的求得这一时补偿的人。一年到头,也许不见荤腥,到了春节,哪怕借钱,也要大鱼大肉,吃得跑肚拉稀、滑肠为止。平素菜里舍不得搁油,三十晚上的饺子,必定咕咚咕咚地往馅里倒油,不汪到盆外誓不罢手,细想想,这岂不是很不可理喻的吗?

若仅止于此,这种中国人的食心理,也许只表现出一个“贪”字,犹有可以理解之处,是极度匮乏的后果。如果,从我们对于吃的刁钻古怪,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所表现出令世人惊异的施虐性,便是除了“贪”之外,要再加上残忍的“残”了。

一条鲜活的太湖鲤鱼,宰而不使其死,开肠剖肚刮鳞,手持其头,始终不松手,氽入沸滚的油中,待熟,便加料烹调,端上桌来。此时,那鱼眼尚能转动,口能翕张。据说,洋人,尤其洋太太,多不敢下筷,但在座的中国人则喜形于色,摩拳擦掌,杀向这条鱼去。

我并非鱼道主义者,我也知道我吃的每条鱼,都必然有这样一个宰杀过程。但一定要如此弄到桌面上来演练,其中是否有施虐的吃心理作祟?值得怀疑。惟其不得吃,吃不着,盼望太久,失望太久,空着肚子等待得则更久,自然,这种报复心理,便化作慢慢地消遣。看见猫好不容易逮住一只耗子以后,是怎样吃掉它的吗?放心,且要好好折腾一番,过过这份吃瘾呢!

那条在餐桌上眨眼的太湖鲤鱼,是上了电视的。还有一种活吃猴脑的说法,就更残酷了。将一只活猴,夹紧在一张特制的餐桌中间的圆洞里,不管它如何叽里呱啦地叫唤,食客们持专用工具,击碎其脑壳,用匙舀那白花花的脑浆,就什么作料吃下去。如果确有其事,那血淋淋的场面,用意似不在吃,而是一种潜意识的发泄。

还有,弄一块炉板,将欲吃的活物放在上面,用文火徐徐焙烤,并不急着要它死,而是要它口渴难忍,给它酱油喝,给它醋喝,使五香作料的味道,由其脏腑渗入肉中,这自然是百分百的保证原汁原味了。但是,这套生吃活烤的全过程,最后吃到肚子里去的一个环节,倒不成其为主要目的了,相反,施虐的每个步骤,则是就餐者的最大乐趣所在。

那些吃得快活,吃得满足,吃得汗流浃背、痛快淋漓,吃得手舞足蹈、胡说八道的吃主们,此时此刻,便进入了吃便是一切,吃便是生命的无我也无他的状态之中。我就觉得老祖宗神农氏尝百草,改变了更早的原始时期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老是糠菜半年粮,肚子里没一点油水,无法不生出这种食心理来,似乎人为了这张嘴活着外,便别无其他了。

但愿经过一段现如今丰衣足食的岁月,相信所谓“衣食足,知荣辱”之说果然是这么回事之后,祛除一些人的病态的食心理,真正体现我们从先秦开始的饮食文明,那才是值得自豪的。

《红楼梦》里,少有这种血淋淋的吃的场面,曹雪芹把吃当做一种文化对待。虽然他那时营养状况不佳,肚子很饿,但无时下我们一些同志那种穷凶极恶的食心理,这实在是很值得敬佩的。

人之异于禽兽,这文化二字是十分关紧的。只有食心理,而无食文化,这个民族是不会有什么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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