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不争之德,用人之力
【引语】
这一章是专从用兵的意义上讲战略战术的原则。其中心意思在于阐明上一章所讲“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的道理。他要求人们不逞勇武,不轻易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以不争从而达到争的目的。老子认为,这是符合于天道的,是古老的准则。
【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
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
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③,古之极。
【注解】
①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②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③配天:符合自然的道理。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
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
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这是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
【深度剖析】
本章讲用兵作战的道理,就“勇”字开始谈起。
勇武主要表现在战场上。能够冲锋陷阵、浴血奋战的是英雄,能够折冲于樽俎之间、决胜于千里之外的更是英雄。所以真正善于领导作战的将帅从不逞强斗勇,也不凭借一时
怒气而盲动,而是用智慧取胜。
战争是国力、人力的较量,也是智慧的较量。“武”、“怒”是军事指挥者暴烈、失去理智的表现。一旦“怒”上心头,就会失去冷静,也就不能客观地分析、研究敌我双方的优与劣,而以主观臆断和愤怒的情绪代替客观实际,这种状况将给国家和军队带来极大危害和灾难。这样的事例在古今中外的战争史上比比皆是。军事上如此,人生亦然。遇事不急躁、不冲动,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细心分辨客观现象,就可找到问题的症结,从而得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在《孙子兵法》中有这么一段话:每逢战事之前,对下列情形一定要考察清楚。一是道义,二是天时,三是地利,四是将领,五是法规。所谓道义,说是看老百姓与帝王是不是一条心,可以不可以同生死,共患难;所谓天时,说是看阴阳向背,四季变换,气候等等;所谓地利,就是看地形的远近、险夷、宽窄、死生;所谓将领,就是看各级将军的智谋,是否诚实、勇敢、严明等;所谓法规,就是看军队的编制、官吏的委派、财务的管理等等。这些要反复考察,做出比较。要搞清,国君哪一方有道义?将领哪一方有才能?天时、地利哪一方能把握?法规号令哪一方能执行?军队哪一方更强大?士兵哪一方更精锐?赏罚哪一方更严明?之后才会有智谋的产生和运用。
可以肯定这是讲打仗用兵的道理,这时拥有道义、天时、地利、将领、法规的人,就是有不争之德的人,也就是一个智者。那么在不打仗的和平年代,如何证明一个人是否有智谋,是不是智者,是不是拥有不争之德呢?
关于这个问题还得从打仗上谈起。大家都知道,打仗体现的是一种冲锋陷阵,迎着枪林弹雨冒死向前的英雄本色,无可置疑这是一种英勇的显示。但这种英勇只能被视为骁勇,因为它缺乏智谋,所以这种有勇无谋不仅是古人所不取的,更是我们现代人所不能采纳的。
历史上有勇无谋者可谓不少,他们虽然也青史留名,但绝对不是一个有德之名。比如三国时期的吕布、张飞,《水浒》中的李逵等。有勇无谋的人成不了大事。所以只有那些既有勇又有谋、智勇双全的人才是真正的得道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