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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第1页)

第36章物极必反,盛极而衰

【引语】

本章谈到若干对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①。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②。

【注解】

①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将能被夺走的,想必是给予来的。予之,可以给予别人的身外物。

②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国家政权不是用来威慑人的锐利武器。器,一字双意,既指政权又指武器,如同现代语把政权叫做国家机器一样。

【译文】

要想关闭什么,那必定是张开着的;

要想削弱什么,那一定是强大着的;

将要被分离的,那肯定是连接着的;

有什么能够被夺走的,那无疑是给予来的。

这都是该懂的小道理。

柔弱能战胜刚强。

其间关系就好像鱼儿离不开水,国家政权不是用来威胁人的锐利武器。

【深度剖析】

上一章老子提出了“小”而变“大”的思想,从本章的内容看,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

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在“物壮则老”理念的指引下,老子进一步提出了促使一种强大事物加快走向反面(即衰落)的高明策略,这种策略鼓励弱者采取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手段来获得最后胜利。那就是:“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使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用现代语言翻译这段话,大意是:对待任何事物,想要收缩它,必先使其扩张;想要削弱它的力量,必先使其坚强;想要废弃它,必先捧它;想要夺取它,必先施与它。这种做法,表面看并不合算,实际上却是一种高明的策略。如果我们先给予对方恩惠,以后必会从对方身上收回几倍的回报。这看似糊涂,实则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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