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知之不殆,依法治天下
【引语】
本章表达了老子的“无为”的政治思想,认为侯王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治天下,顺应自然,那样,百姓们将会自动地服从于他。在这一章,讲了“无名”、“有名”、“知止”,“无名”、“有名”不是第一章中以“无”名、以“有”名的“无”和“有”的概念。“无名”指完全作到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所以称之为“朴”。老子用“朴”来形容“道”的原始“无名”的状态,这种原始质朴的“道”,向下落实使万物兴作,于是各种名称就产生了。立制度、定名分、设官职,不可过分,要适可而止,这样就不会纷扰多事。老子认为,“名”是人类社会引起争端的重要根源。
【原文】
道常无名。
朴虽小,天下不敢臣①。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②。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③,民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④,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知之可以不殆⑤。
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之与江海。
【注解】
①朴,质朴、素朴;小,渺小而不显彰;臣,臣服、屈服。
②自宾,自动服存。
③甘露,雨水。
④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
⑤殆,穷竭、危险。
【译文】
道是永恒的存在,但它又是浑朴而无状可名的,使人见不到它的真正面貌。
虽然幽微不可见,天下却没有人能臣服它。
侯王如果能守住它,万物将会自然地归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