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最远的距离
自己跟着李家,没了面子、丢了尊严,甚至,还有可能搭上性命!
那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选择抱紧李光易的大腿,做李家的狗呢?
为了多活两天?
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手刃吴峰,报昔日之仇?
可自己跟吴峰的仇恨,说白了,是因自己起了贪念,想要侵吞上京的地盘啊!
吴峰作为上京的“主人”,自然要奋起反击,赶走自己这个外敌!
毕竟,但凡是个有血性的汉子,又有谁能忍受得了在自家院子里撒野的土匪?
越想,王海就越是憋屈!
早知今日,倒不如之前和李光易血战到底,宁死不屈呢!
即便会少活两天,但至少,站着死的自己,从未出卖过灵魂!
只可惜……
哪怕王海再怎么悔不当初,也为时已晚。
从登上李家这艘大船的那一刻起,他便丧失了选择的权利。
连自己的娇妻都奉献了出去,还有什么好说的?
乖乖当狗吧!
摇尾乞怜吧!
没准儿,主人还会因为他摇晃尾巴的样子可爱,而赏给他两根骨头吃!
就在王海胡思乱想之际,车子已经通过收费站,驶进了上京地界。
“臭小子,先杀冯勇,还是先杀吴峰?”
血虎随口问了一句。
“您说呢?”
“先杀谁,都一样。”
血虎的语气轻松至极,就好像对他来说,吴峰和冯勇,是两只随手可灭的蝼蚁!
“那就先杀吴峰吧!”
李俊咧着嘴回道:“实不相瞒,我现在特别好奇,吴峰猖狂的底气,究竟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
血虎撇了撇嘴,“常年生活在井下的青蛙,自然认为自己看到的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整个天空!”
“叔,精辟!”
李俊竖起一根大拇指,称赞了一句。
“行了!你小子,就别跟我玩那些花里胡哨的了!还精辟呢,我看你都快成屁精了!马屁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