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货运公司拥有一片铁路货运站用地,而该地块正位于我们计划建造新球场及周边改造项目的范围内。
而这个傻叉运输公司要求我们支付4亿英镑(约合5。36亿美元)收购该地块。
但拉特克利夫对这片土地的估值仅为4000万至5000万英镑(约合5400万至6700万美元)。
但是!
这傻叉公司可以说完全掌握主动权。
西蒙乔丹,就是水晶宫之前的老板帮我说话。
“那些手握曼联所需土地的人,正把这片地当作‘勒索筹码’。”
我觉得他说的完全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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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里一片愁云惨雾。
强硬对抗?
对方是根深蒂固的货运公司,打官司、搞强制收购,耗时数年,我们等不起。
乖乖掏钱?
且不说这冤大头当得憋屈,财务上也压力巨大,还会被全天下嘲笑我们是“人傻钱多”的典范。
我们想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把它变成我们拥有的土地?我们不能……借用吗?或者,让他们自己留着,但我们能用?”
“您的意思是合作开发?或者,土地入股?”
“没错!”
我得意洋洋地说:
“既然他们觉得地那么金贵,舍不得卖,那就让他们继续拿着!但我们曼联这个项目,未来能带来多少就业、多少客流、多少周边收益?把他们绑上我们的战车!”
阿尔杰皱起眉头:“他们是一家传统的货运公司,会同意吗?而且具体模式……”
“模式可以谈!”
我笑嘻嘻地说:
“他们不是要搬去圣海伦斯吗?我们出钱帮他们建一个更现代化、效率更高的新货运枢纽……作为交换,老地方的土地使用权长期租赁给我们,或者直接折算成新球场及周边商业开发的股份,让他们以后每年都能从曼联的红利里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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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反向思路让所有人都愣住了。仔细一想,却并非异想天开。
对福莱斯特林公司而言,硬扛着不卖,除了得到“钉子户”的名声和可能漫长的法律诉讼,实际收益是零。
而如果接受合作,他们不仅能得到一个免费升级的新基地,还能分享未来曼联这个超级IP带来的长期巨额收益。
这是把一次性的勒索款变成了细水长流的金饭碗。
对我们而言,虽然初期可能要多支出一笔建设新货运枢纽的费用,但远比直接支付四亿英镑的土地款要少。
而且避免了资产负担和巨大的财务压力。
更重要的是,项目能快速推进!
对我来说,主要是最后一条。
我想要让项目快速推进下去。
其实我也不介意花更多钱。
但是我真的不想被人评价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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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干就干。
我们立刻调整了谈判策略。
不再纠缠于土地买卖,而是由阿尔杰和路参商牵头,组建了一个精干的谈判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