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骋终于回到自家门前。
他站在后门外,低下头,拽了拽身上背心,打掉身上灰尘,又捋了一下寸头。
最后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止咬器,给自己戴上。
变回那个乖巧无辜的家养丧尸。
行了,干净了,可以回家了。
傅骋拿出钥匙,戳进锁孔里,熟练地拧了一下。
开门关门,也是跟着小早学的。
这阵子,小早总是带着他进进出出,他看着就学会了。
老婆儿子,我回来了!
“吱嘎”一声,后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黑暗里,林早听见动静,鼓着腮帮子,含着巧克力糖,从杂物间里探出脑袋,露出一双眼睛。
让他看看,是谁回来了。
只见傅骋从门外走进来,很快又回身把门锁上。
傅骋学林早哼歌,只是嗓音低哑,又没有调子,不太好听。
但是他的心情应该很好。
他一手拿着钥匙,一手拿着巧克力糖,走到货架前。
把钥匙放回口袋里,巧克力糖藏在工具箱里。
“今天……小早要……嫁给我……”
傅骋一面哼歌,一面往楼上走。
时间差不多了,该做早饭了。
先上去看看小早和小饱,再做早饭。
做早饭,作为一个文盲丧尸,他第一次发现,小早的“早”和早饭的“早”,是同一个字。
小早吃早饭,小饱吃饱饭,小狗吃狗饭。
真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