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令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到的。
陆诚带人重新回到白鹤里37號,刘小芳还在。
正如陆诚判断的那样,她没跑,不但没跑,甚至还烧了一壶水在喝茶,小胡在外面守了一夜,说刘小芳一晚上灯都亮著,但没有任何外出的跡象。
搜查进行得很快。
出租屋翻出来的东西不少:三部手机,全是廉价机型,无一例外装著预付费sim卡。一个塑胶袋里有四张不同名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个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写著日期、金额、对应的网名。
最有价值的是那个红色双肩包。
刘小芳说“不是她的”,但包里装著她名下第三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已註销的那家美容店。还有一沓银行流水单,列印日期是两周前,上面的帐户名正是刘小芳。
流水记录很有意思,过去六个月,这个帐户有多笔大额进帐,每笔三万到八万不等,进帐后通常在三天之內就被分散转出到不同帐户。
经典的拆分洗钱手法。
“刘小芳,诈骗罪,够了。”陆诚把搜到的东西拍了照,编了號,让小郑带回去做物证登记。
刘小芳被带上车的时候,始终没说一句话。
回到分局,陆诚先把刘小芳安排进了另一间审讯室,没急著审。他先去看了一眼苏清舞。
苏清舞正在电脑前整理之前五起案件的证据材料。
“搜到了?”她抬头问。
“东西不少。”陆诚在她旁边坐下,把物证清单递过去,“三部手机是关键,里面的通讯记录和简讯如果没被刪乾净,能直接关联到受害人那边去。”
苏清舞扫了一眼清单:“这批东西需要送技术科提取数据,走程序快的话今天下午能出结果。”
“你去盯一下,优先提取手机数据。”
“好。”苏清舞拿起清单准备走,又回头补了一句,“胡雅上午打了三个电话过来问进展。”
“我回头跟她说。”
苏清舞走了,陆诚灌了一杯凉白开,去了审讯室。
刘小芳的表现跟周秀兰完全不同。
周秀兰是那种心理防线不高、戳两下就漏的类型。刘小芳不是,她坐在椅子上,腰杆挺得很直,一双窄长的眼睛看著陆诚,既不躲闪也不对抗。
“要喝水吗?”陆诚开了个寻常的头。
“不用。”
“你名下七家公司,註册地分別在江海市、临水市和富安区。行业跨度很大,教育、美容、家政、婚介,註册之后运营不超过一年全部註销,想听听你自己的解释。”
“创业失败很正常,十个创业九个死。”
陆诚点了点头,好像很认同她这话。
“那你帐户上过去半年进帐的四十多万,是创业收入?”
刘小芳的眼皮跳了一下,幅度很小,但陆诚看到了。
“朋友之间的借款往来。”
“借款?三万到八万的进帐,进来之后三天內拆成五到十笔转走,这叫借款?”
刘小芳没回话。
“周秀兰已经交代了。”陆诚把周秀兰的笔录要点摘了几条放在桌上,推到她面前。
刘小芳低头看了几行,表情没变。
“她说的是她的事,跟我没关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