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猎人眼见对方人多势眾,默默地转身离开。
白人狩猎队见他胆小怕事,对谩骂无动於衷,便料定此人是“软柿子”,一个白人向他开了一枪。
谁料亚裔猎人突然发起反击,他的枪法极好,一人开枪打死6人,重伤2两人,团灭了一支白人狩猎队。
【这名亚裔猎人虽然是寮国裔苗族人,但美国佬哪管你是哪国人,统一歧视。】沈灿在文中如此写道:【只要你出了国,恐怕谁也不敢肯定,类似的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紧隨其后,沈灿笔锋一转,谈起了该怎么获得美国人的尊重。
说真的,付文看到这段文字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前面才说了歧视,现在又说尊重?
怎么搞?
她突然间升起了强烈的好奇心。
【很多人养过狗。
狗这种生物,你对它过分宠溺,它会认为它的地位很高,久而久之不知道边界,为所欲为。一旦它生出了这种心思,那家里面就有趣了————
在它的眼中,你其实不是人类,而是狗,你强势你就是“头狗”,它会向你撒娇,你弱势,它会认为自己是头狗,阶级比你高,甚至有资格挑战你的地位。
你得给它立规矩,让它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简单的说,得让它知道你的强势,让它明白自己的地位。
跟美国人打交道也是一样。】
“奇特的比喻。”付文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很想知道那些公知看到这段文字时的心情。
沈灿到底是在说狗,还是骂他们是狗?当然,也有可能是在说海那边的人是狗。
幸亏这段文字不会上语文课本,否则阅读理解就够让学生们抠脑壳的。
“还得是搞文学创作的来骂人啊,一套一套的。”付文道。
【美国,从始至终,就是一个极度“慕强”的国家。
但凡真正去了解一点美国文化,就会发现美国人对比自己强的人,有一种发自內心的崇拜,你越强,他们就越崇拜你。
比如成龙,在国外採访爱穿中山装,在各种影视剧里表达自己是“中国人“,但美国大腕还是爭相跟他合作。
李小龙,拍电影打美国人。他都已经故去那么多年了,他还是美国最崇拜的亚洲男人。
志愿军,当年在北韩硬刚联合国军,美国阵亡5万多人,到现在美国好菜坞拍过几部“韩战“?
可是,美国人却特別喜欢拍《中途岛》《钢锯岭》还有各种越战的“反战片“。
再举一个圈內的例子,某影星为了在好莱坞立足,0片酬出演“狼犬”角色,自此之后,好莱坞的大小投资商都看不起他,说白了,就是拿他不当人看而已。
这就是美国,对强者不加掩饰的崇拜与对弱者毫不留情的歧视。
骂我的公知们,看明白了吗?
你强,美国人才会把你当人看待,你跪舔他,无论你怎么努力,你也只是一条狗,当不了人。
你有本事就去成为他们眼中的强者,没本事就別一天天的嚶嚶狂吠。
先辈血拼外国,打出数十年和平,是强者,你们也是强者的后代,却要去给人当狗————
那便请你们赶快移民到你们的精神母国去,別在国內影响社会风气。
为什么现在不润过去?
噢,难道是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