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安县一到晚上十点,老城区的巷子里就没什么人影了。
林默把卷闸门拉下一半,露出里面那张用了半个月的招牌。
“默宠诊所”。
诊所很小,满打满算二十来平方。
左边两张诊疗台,右边一排药品柜。
角落里堆著从魔都寄回来的纸箱,到现在也没拆完。
开业半个月,总共接了三个活。
赚的钱还不够交水电费。
林默掏出手机,因为强迫症的原因,习惯性地点开家族群的消息,但又习惯性地后悔了。
【小林啊,听你妈说你开宠物诊所了?那玩意儿能挣钱?村里狗看病谁花钱啊。】
这是大伯发的语音,五十多岁的人了,学不会打字,永远发著59秒的语音。
以为是有什么重要人生道理要传授,听完发现翻来覆去就三句话:不如打工、不如种地、不如去死。
关键是,59秒里有30秒是“嘖”、“啊”、“这个嘛”的废话,剩下29秒是重复。
【可不是嘛,当年考上魔都农大的兽医系多风光,全村都去喝喜酒了,现在倒好,魔都待了五年,回来给猫狗看病,你说你图啥?】
二婶也来嘴两句。
不得不说,就她那嘴,狗听了都当场给自己写遗书。
图啥?
林默把手机揣回兜里,没回。
他早就学会了不回这些话。
刚回来那几天他还解释,说宠物医疗在县城也有市场,说大城市那套技术带回来有优势,说自己不是混不下去。
后来发现解释没有用,在亲戚眼里,从魔都回到县城,不管你干什么,都是“混不下去”。
你要是真混得好,怎么不留在魔都大城市?
怎么不买房买车?
怎么灰溜溜地回来了?
他懒得再解释,反正也解释不清。
林默指尖划过屏幕,嘴角扯出一抹自嘲的笑。
三个月前的他,还不是这样的。
那时林默在业內有名的爱宠康宠物医院当主治医生。
熬了五年,好不容易从助理做到能独立看诊的核心骨干,以为总算能在这座精英城市站稳脚跟。
可他忘了,这里的规则从来不是“能力至上”。
在一个雨夜,医院收治了一只误食巧克力的贵宾犬。
主人是医院股东的亲戚,仗著关係硬,全程指手画脚,拒绝做加急化验,非要林默立刻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