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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地方政府(第1页)

第三章 地方政府

元首制时期罗马政府的行政结构相当简单:中央政府和地方社团之间仅靠各行省的罗马官员予以维系。虽说行省中确实存在一个由各社团代表组成的行省议会,但正如上文所说,它除了负责推行帝王崇拜,几乎不享有任何政治权力。作为政治上的一种点缀,不列颠议会的活动几乎得不到史料的证实,在关于罗马不列颠的大量铭文中,只有两三条轻描淡写地提到或暗示了这个议会的存在。因此可以说,除了罗马官员,中央政府和地方社团之间几乎一片空白:行省中没有国家层面的平民武装;也没有任何罗马官员扮演现代意义上的“市长”角色,因为各城市拥有高度的自治权。行政结构越简单,往往意味着政府的政治目标越有限,与现代国家相比,罗马国家操心的事要少得多,政府几乎从不关心社会福利、教育或调控经济发展,而只关心两件事——治安和征税。因此,下文将围绕这两个目标考察罗马政府在不列颠的运作。

在论述罗马官员之前,有必要先来看藩属王在不列颠的作用,他们不仅充当了罗马官员的角色,而且与不列颠总督一样受到皇帝的直接庇护。

罗马在地中海世界的扩张过程中邂逅许多国家和社团,其中不少是形形色色的君主国。对于其中的一些,罗马一开始没有把它们并入行省体系进行直接统治,而是采取让当地君主继续管理的间接统治方式。罗马人把这些地方君主称为“rexsociusetamiani”,意即“作为罗马人民盟友和朋友的国王”。现代学者通常将他们称为“藩属王”(g),此术语强调了他们对罗马政府的依赖,但这些依附性王国算不算帝国的一部分却不易回答。有学者认为它们只与罗马国家的联盟,严格讲不能算罗马帝国的一部分。但是,也有充分的理由表明,用“藩属王”进行管理是罗马行省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罗马人提及藩属王时显然认为他们受制于罗马的治权(imperium),苏维托尼乌斯曾记载奥古斯都一贯重视藩属王,“把他们看作帝国不可缺少的部分”;塔西佗明确表示,利用当地的国王作为罗马“奴役的工具”(iaservitutis),乃是罗马人自古相承的办法。其次,藩属王往往享有罗马公民权,因而可以按罗马法被罗马法庭审判和量刑。复次,藩属王的废立生死全凭罗马定夺,而罗马会在它认为必要的时候干涉藩属国事务。最后,藩属王拥有自己的军队,它们通常由罗马官员训练并按罗马的模式组建,这些军队在罗马人打仗时作为罗马的辅助军参战。由此可见,藩属王实际上在罗马的行省体系中充当了罗马官员的角色,他们若想保住自己的地位,除了选择与罗马合作之外,别无他途。

不列颠对罗马友好的国王早在凯撒时代就已出现(见第一章),从奥古斯都时代起,经常有不列颠王逃到罗马寻求政治庇护。昔偌贝里努斯的儿子阿得米尼乌斯(Adminius)就逃到了皇帝卡里古拉那里;昔偌贝里努斯死后不久,阿德来巴得斯人的王维瑞卡遭驱逐,他逃到新皇帝克劳狄处,给克劳狄入侵不列颠找到借口。克劳狄宣称有11位不列颠王向他臣服,他是否全部允许这11人继续统治,则不得而知,至少维瑞卡有没有在克劳狄的帮助下重新取得王位这一点,并不见于任何史料记载。

目前可以确定的不列颠藩属王有三位,全部保存在塔西佗的著作中,其中柯基杜姆努斯(nus或us)最为成功。罗马政府看来很信任他,曾把“某些国家”(quaedamcivitates)委托给他管理,而“他一直到现在仍然矢忠如一”。这段记载得到了1723年发现的一块碑铭的印证:

献给海神和密涅瓦,本神殿为了神圣皇室的福祉,在不列颠伟大的国王提比利乌斯·克劳狄乌斯·柯基杜姆努斯的许可下,由铁匠行会及其成员自筹资源树立,普登提努斯之子[…]献址。

这块碑铭表明,此人全名是TiberiusClaudiusus,拥有三个名字是罗马人的特征,所以这是他已被克劳狄或尼禄授予罗马公民权的标志。另外,铭文上录有他的头衔,但此处原文脱落严重。学界以往把头衔释读为“r(egis)le[gat(i)Au]g(usti)inBrit(annia)”,意即“不列颠的国王和罗马皇帝的特使”。藩属王的头衔上同时出现国王和罗马官员这两种身份不合常规,但自从波吉尔斯发表文章对之重新释读以后,学界已逐渐将之释解为“re[g(is)ma]gn(i)inBrit(annia)”,即“伟大的不列颠王”。“伟大的”暗示其统治疆域里有不止一个王国,这就与塔西佗关于罗马把“某些国家”委托给他管理的叙述相吻合。藩属国通常位于罗马势力范围的边缘地带,但柯基杜姆努斯的藩属国却罕见地位于以奇切斯特为中心的不列颠中南部,因而成了罗马行省中的一块飞地。从这点来看,塔西佗所谓的“某些国家”,显然与康缪斯及其继承者建立的王国有关,它们在从凯撒到克劳狄时期以亲罗马的立场闻名。柯基杜姆努斯的前任很可能就出自维瑞卡的家庭。柯基杜姆努斯何时开始执政并不清楚,但应该不会早于克劳狄发兵征服不列颠之前,而塔西佗所说的“一直到现在”表明他直到公元70年代可能依然在位。有学者认为,奇切斯特附近豪华的费施伯恩(Fishbourne)乡间别墅可能就是他的住处。

不列颠另一位藩属王是普拉苏塔古斯(Prasutagus),他是今之诺福克一带伊凯尼人(Ii)的国王,可能是在第二任总督欧司托里乌斯·斯卡普拉(P。OstoriusScapula)镇压伊凯尼人起义之后才上台的。与柯基杜姆努斯不同,他并不积极采取罗马化政策,虽然其王国也对罗马商人开放,但始终没有留下神殿、碑铭等罗马化的见证。显然,他需顾忌臣民的情绪。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罗马的政治要求有敏锐的认识,他于公元59或60年去世,按照他的遗嘱,其王国由皇帝尼禄和他自己的两个女儿共同继承。普拉苏塔古斯本指望以此保住王国及其家族,然而,根据罗马的惯例,藩属王死后应当把整个王国馈赠给罗马帝国。此外,罗马法只认可男性有继承权,这样,普拉苏塔古斯的遗嘱没有被执行,他的王国也没有受到善待,而仿佛是罗马通过征服取得的战利品。普拉苏塔古斯的遗孀波迪卡(Boudicca)试图反抗,结果被当众鞭打,她的两个女儿则惨遭强奸。雪上加霜的是,皇帝的代理官趁火打劫,宣称要索回克劳狄皇帝赐予伊凯尼贵族的财产;与此同时,小塞涅卡等罗马的放债人也用高压手段连本带利地追回以前所放之债。于是,不堪忍受的伊凯尼人在波迪卡的领导下,联合南方的德里诺旁得斯人,发起了罗马不列颠历史上最著名的一次起义。

当时,不列颠总督苏埃托尼乌斯·保里努斯(SuetoniusPaulinus)正在征服威尔士的莫纳岛(Mona,今之安格尔西岛[Anglesey]),这里不仅是许多反罗马人士的避难所,还是督伊德僧侣活跃的据点。波迪卡就是乘着总督鞭长莫及的这个时机发动了起义,起义者首先攻克了行省首府科尔切斯特,一举毁灭了建在那里专门用来崇拜克劳狄的神庙,它在起义军眼里显然是罗马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的象征。紧接着,他们又击败了赶来解救的第九军团,罗马步兵甚至惨遭全军覆没的命运。苏埃托尼乌斯匆忙赶往波迪卡的下一个目标——伦敦(Londinium),到了那里,他发现自己手下士兵不多,无法把伦敦作为作战基地,于是不管当地以商业为生的居民的哭诉和哀求,毅然下令撤退,并且把那些能够随军出征的人全部带走。波迪卡不费吹灰之力就拿下了伦敦,然后又攻克了第三座城市圣奥尔本斯(Verulamium)。至此,起义军已经杀死了约8万人,据狄奥·卡修斯记载,波迪卡喜欢边用各种手段虐待罗马俘虏,边在不列颠人的各处圣所举行献祭、盛宴和狂欢。看来这次起义仍受到督伊德僧侣的精神鼓动,罗马虽然一再镇压督伊德教,但它在不列颠民众中的影响力始终存在。

处在胜利亢奋中的不列颠人不久犯了一个错误,苏埃托尼乌斯把他们引入了一片两边都是高地的空旷地带,道路通过的地方十分狭窄。不列颠人过于自信,甚至把妻子领来观战。这样,一旦罗马人杀过来,他们就如同被挤在一个漏斗之中,无法迅捷有效地撤退。战斗开始后,不列颠人不敌罗马军团,并在撤退之际被自己的辎重车队所阻挡,乱成一团,以致战士和妇女一同喋血战场。罗马人获得大胜,只伤亡了400人,却杀敌近8万。这次起义造成的严重态势一度让尼禄打算从不列颠全线撤兵,但苏埃托尼乌斯的最终胜利使罗马保住了不列颠行省。在日耳曼军队的增援下,他还横扫了不列颠东南部,烧光全部村庄和庄稼,人为地制造了一场饥荒,饿死的不列颠人不计其数。至于波迪卡的下场,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她服毒自尽,以免落入罗马人之手;另一说她在战败后大病而亡,她的族人为她举办了盛大葬礼。

波迪卡是卡拉塔库斯之后最有名的不列颠人,但她并不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不列颠女王,而只是一个藩属王的妻子。不过,不列颠确实有过一位女王,这就是公元五六十年代北部不列刚提斯人的女王卡尔提曼杜娅(dua),正是她把逃到她那里避难的卡拉塔库斯俘获,并交给了罗马人,此举恐怕既是出于对罗马的忠诚,又是出于部落之间的竞争。不管怎样,她因此从罗马人那里得到了财富,渐渐沉湎于**的生活。后来,她另结新欢,与丈夫维努提乌斯(Venutius)离婚。持反罗马立场又精通战术的维努提乌斯率军攻打卡尔提曼杜娅,后者向罗马人请求保护,罗马军队经过多次战斗才把她从危难中解救出来。藩属王对罗马应承担的义务和能从罗马那里享受到的权利在她身上得到了生动体现。

普拉苏塔古斯和卡尔提曼杜娅的藩属国皆处于帝国势力范围的边缘地带,罗马在此设置藩属国,主要是想将其作为防御北方凶悍民族入侵的缓冲区域。将罗马政府难以控制的地区交给藩属王管理,正是罗马积极谋求的一种政策。利用藩属王进行统治固然于罗马有益,但这种统治形式有一个难以克服的内在弱点:每逢藩属王的政权发生更迭,罗马往往找不到既顺从又胜任的后继者,由此产生的困境加速了将藩属国纳入行省体系、以直接统治代替间接统治的趋势。这一趋势在公元1世纪的罗马帝国具有普遍性,到1世纪末,绝大多数藩属国都变成行省,改由罗马官员统治,不列颠也不例外。柯基杜姆努斯死后,这里就没有藩属王了。

罗马人把由其官员直接管理的区域称为“行省”(provincia),这个词在罗马的意义和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大不相同。“provincia”最初在某种程度上指一个官员的“任命”或“任务”,因此,意大利境内的一位财务官(quaestor)曾把国库当作自己的“provincia”。在意大利境外,此词原指分配给某个官员的军事活动领域,有时含有地理概念的意味,但有时还可以用来指一场战争、或一种司法职能。到了共和国末期,“provincia”一词的地理含义开始凸显出来,主要指官员于其中行使某种职能的地理范围,此时,“行省”已成为罗马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不难看出,"provincia"在词意上的演变是与罗马从城邦国家向世界帝国的演变相协调一致的。到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约有45个行省,它们构成元首制时期罗马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

既然行省是在“任命”官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考察不列颠总督的任命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不列颠乃皇帝行省,这里驻扎着不止一支军团。在没有军团或只有一支军团的行省,总督由当过大法官(praetore)的元老担任;在有两支或两支以上军团的行省,总督由当过执行官的元老出任。从公元43年罗马征服到3世纪早期,不列颠的总督由卸任的执政官担任。3世纪早期不列颠一分为二后,在南部的上不列颠,总督仍由执政官出任;在北部的下不列颠,由于只有一支军团,总督的级别也相应地降至大法官级别。

不列颠的总督由皇帝直接任命,头衔的全称叫“大法官级别的皇帝特使”(legatusAugustipropraetore)。与之对照,按传统抽签方式选出的公共行省的总督叫“代行执政官”(prosul),这也是执政官级别的官员。但同为执政官级别,为什么皇帝行省的总督在名义上却是低一级的“大法官级别”?因为皇帝才是皇帝行省法律上的总督。事实上,进入元首制后皇帝高高在上,其他人在官职上既不能高于他,也不能与他平起平坐,所以对皇帝行省的总督而言,即使他们实际上属于执政官级别,但在名义上只能是大法官级别。而对公共行省的总督而言,尽管他们名义上是执政官级别的官员、拥有“代行执政官的治权”,但正如第二章所述,皇帝拥有终身“大代行执政官的治权”,在名义上仍然高出一筹。这种出于避讳而造成的名称差异,本身就是罗马庇护制度的生动反映:罗马帝国的所有高官归根结底都是皇帝的被庇护者。

在公元4世纪以前,总督的行政权和军事权尚未分离,行省中的日常工作和行军打仗,即文职和武职皆由总督一人肩负。这就对总督的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而驻军越多,对总督的资历要求也就越高。罗马官员从执政官这个职位上一卸任,就可以担任皇帝行省的总督;但在那些驻有重兵的行省如塔拉戈纳西班牙(Tarrasis)、叙利亚和不列颠,其总督职位通常只留给那些担任过其他执政官级别行省的总督。因此,要想出任不列颠总督这种高位,必须经过一个错综复杂的晋升过程。

对那些希望从政的元老家族的年轻人而言,第一步是在某个军团中担任宽带军政官(tribunuslaticlavius)。在早期帝国,每个军团有6名军政官(tribunusmilitum),其中只有1名“宽带军政官”,一般由没有军事经验的年轻元老出任,他在所穿托加上佩以紫色宽带(这是元老身份的标志),以区别于另5位具有一定军事经验的、佩带紫色窄带(这是骑士身份的标志)的“窄带军政官”(tribunusangusticlavius)。军政官是军团指挥官的主要参谋官,能获得关于作战技巧和军事管理的一手经验,阿古利可拉任不列颠总督之前就曾在不列颠担任此职,开始他的初次军事见习。

军政官之后往往是一系列不太重要的行政官职;接下来便是主要负责财政管理的财务官(quaestor),任财务官的最低年龄是25岁,一旦荣升财务官便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入元老院。公共行省和罗马城都设有这个职位,在公共行省,财务官协助总督工作;在罗马,他们协助皇帝或执政官。阿古利可拉曾在亚细亚行省担任此职,而维拉尼乌斯(Q。Veranius)和奈拉提乌斯·马凯路斯(iusMarcellus)都是皇帝的财务官。财务官是最低级别的高级官职,其后的晋升需要遵循按部就班的阶梯()。对贵族(patricius)而言,任过财务官可以直接当选大法官,甚至跳过大法官,直接当执政官,所以有些贵族30出头就当上了执政官。但对平民(plebeius)而言,当大法官之前一般尚需出任平民保民官,阿古利可拉就当过平民保民官。在元首制下,共有18位大法官,大法官的最低年龄是30岁。

统帅一支军团通常是大法官卸任后的工作。现有材料表明,大多数有希望任不列颠总督的人会到上潘诺尼亚统领一支军团,少数人也会得到下莫西亚或下日耳曼的军团,潘诺尼亚和莫西亚位于多瑙河边境,这里军队强悍,军事行动频繁。但至少有两位日后的不列颠总督被派往不列颠:佩提里乌斯·凯里亚里斯(PetilliusCerialis)在波迪卡起义时曾任被起义军重创的第九军团的指挥官(legatusAugusti或legatuslegionis),但这似乎没有妨碍他继续高升。公元71年,他回到不列颠出任总督,阿古利可拉正是在他手下成为第二十军团的指挥官。凯里亚里斯曾出征岛上不列刚提斯人的国家,阿古利可拉当时肯定随行,这使他有机会对北部山区土著的作战能力加以评估,从而为日后当总督时的进一步征战积累了经验。军团指挥官之后的官职是大法官级别的行省的总督,阿古利可拉就成了高卢西南部阿奎达尼亚行省(Aquitania)的总督。如果幸运的话,从这个官职卸任的人返回罗马后便可当选执政官。

一旦当上执政官,一系列显要职位即可垂手而得。执政官通常会被授予某种形式的祭司职位,这就把世俗职责和宗教职责合而为一。不列颠是执政官级别的行省,其总督理应担任过执政官,极个别不列颠总督是刚从执政官位置上卸任便被直接派往不列颠的,如阿古利可拉。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来不列颠之前还要去别的行省,一般是下莫西亚或下日耳曼,尤利乌斯·塞维鲁(S。JuliusSeverus)就去了下莫西亚。不过,虽然从执政官卸任可以立即出任皇帝行省的总督,但要想获得执政官级别的公共行省总督的职位,尚需再等十年。因此,等到这些人最终荣登亚细亚或阿非利加这两个公共行省总督的宝座时,他们早已名声赫赫,这两个职位是罗马政治家事业的顶峰。许多不列颠总督有幸晋升至此,如狄第乌斯·加鲁斯(A。DidiusGallus),维提乌斯·波拉努斯(M。VettiusBolanus),尤利乌斯·福隆提努斯(S。JuliusFrontinus)和罗里乌斯·乌尔比库斯(Q。LolliusUrbicus)。此后,罗马城内的一些职务便会等着他们了:或再任一届执政官,或当选罗马城的城市长官(praefectusurbi),或监督和维修城内最重要的公共工程,或担任某些宗教职务。但并非所有不列颠总督都如此幸运:欧司托里乌斯·斯卡普拉和维拉尼乌斯就死于任上,而对阿古利可拉等人来说,不列颠总督已是其政治生涯的最后一站。

铭文材料有时可帮助了解总督之任命,普拉托里乌斯·奈波斯曾在公元122年出任不列颠总督,负责修建哈德良长城。他还被选为意大利东北部阿奎利亚市(Aquileia)的保护人,当地市议会为他树立雕像,其底座幸存至今,上面详尽刻写了他的生平。由于不列颠总督之任命自公元2世纪起逐渐定型,这块碑铭对于更清楚地认识这套错综复杂的晋升体系价值极高。全文如下:

献给奥鲁斯之子、塞尔吉亚选举部落的奥鲁斯·普拉托里乌斯·奈波斯·阿波罗尼乌斯·意大利库斯·马尼利阿努斯·盖尤斯·李奇尼乌斯·波里奥,执政官,占卜官,大法官级别的不列颠行省的皇帝特使,大法官级别的下日耳曼行省的特使,大法官级别的色雷斯行省的特使,“预备的”第一军团的指挥官,马其顿行省的财务官,卡西阿路、克劳迪阿路、奇米尼阿路和新图拉真路的保佐人,神圣的图拉真荐举的候选人,“尽职尽忠的初生的”第二十二军团的军政官,大法官,平民保民官,死刑裁决三人团成员,保护人。根据市元老们的决议。

铭文胪列之官职一般依其重要性自大至小顺序排列。奈波斯的政治生涯始于在罗马监督死刑执行;接着在上日耳曼的第二十二军团中任军政官;然后被选为财务官,被派往马其顿这个公共行省;之后回罗马任平民保民官;接着任距罗马不远的南埃特鲁尼亚几条道路的保佐人。在罗马担任上述某个(或某几个)职位时,他被皇帝图拉真荐举为候选人,这表明皇帝青睐他,其日后的晋升从此有了保证。随后他在潘诺尼亚指挥一支军团;不久又成为邻近的大法官级别的色雷斯行省的总督;公元119年成为执政官;之后被派往驻扎着两支军团的下日耳曼行省任总督,最后出任当时拥有三支军团的不列颠的总督。皇帝行省总督的任期没有法律限制,但自1世纪末起,任期一般为三年。

遍查传世文献和已知铭文,在公元43年到约214年间,总共有大约54位不列颠总督,其中有名有姓的最多有41位,这41位中有4位不是很确定,另有1位是代理总督。从克劳狄到图拉真时期(43-117年),绝大多数不列颠总督是意大利人;但在2世纪和3世纪早期,多数不列颠总督来自西西里、西班牙、达尔马提亚、阿非利加等行省。

不列颠总督这种高官有很多机会充当庇护人,宽带军政官往往是总督的儿子或女婿。总督还可以任命骑士级别的官员和军队中的百夫长,不列颠的海军统领也直接听命于他。行省总督身边还有一群协助他工作的为数不多的随从,他们可分为几类:一类是总督的亲友团(amici),总督在前往行省任职前会召集自己的亲朋好友或被庇护人充当顾问团;一类是侍从(apparitores),他们属于低等官员,往往由释奴或奴隶充任,负责速记、誊抄、开道、传信、通报之类的工作;另有一类从服常规兵役的士兵中抽调而出,主要充当总督的保镖,并执行总督的命令,如处决犯人、缉拿逃犯等。

考察不列颠总督的任命过程,可以让人得到一个深刻的印象:罗马元老的政治生涯具有高度流动性。元老们一生需要担任一系列职务,他们离开罗马,又回到罗马,再离开罗马去担任更显赫的职务。文献记载和阿奎利亚市类似的碑铭表明,他们担任的职务非但性质迥异,在地理分布上亦极为广阔,不少人因此踏遍了帝国的东西南北中,这在客观上决定了:帝国的精英人物很难成为职业行政官。尽管他们通过不同岗位的锻炼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这些经验是从不同地点获得的,它们与其说能够行之有效地解决某个地区的某个具体问题,毋宁说具备一定的常识,可以进行泛泛的指导。而从主观上看,一套相对稳定的晋升体系又使元老们习惯于把前后担任的每个职务仅仅当作所需肩负的更为广阔的社会政治任务的一部分,当作匆匆政治旅程上的一座驿站,当作加增自己在罗马之威望的一颗砝码。元老职务的业余特色由此更加彰显无遗,即使是不列颠总督这样的高位也不例外。与此同时,高度流动性也是高度竞争性的一种反映,不列颠总督属于元老贵族阶级的一员,他们出任总督职位,亦可把行省作为筹募其选举花费、培植其门客党羽的资源。

在早期帝国,总督集军权与行政权于一身,而领兵打仗对总督更有吸引力,不列颠这类边境**不安的行省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晋升机会。不列颠的首任总督普劳提乌斯离任时,只剩下威尔士和苏格兰有待征服,而整个英格兰几乎完全成为罗马人的势力范围——要么处在罗马人的直接统治下,要么由藩属王统治。不过,正如上文所述,他的继任者们发现,对伊凯尼人和不列刚提斯人的控制并不牢固。

罗马征服初期,南威尔士的西路里斯人(Silures)的抵抗运动一直让总督感到棘手。西路里斯人面色黧黑,头发卷曲,所居之处与西班牙隔海相望,所以塔西佗认为他们是从古代西班牙渡海而来的。这些人天生骁勇善战,他们曾在公元48年联手卡拉塔库斯抵抗罗马入侵。第二任总督欧司托里乌斯·斯卡普拉花费了几年时间讨伐他们,但西路里斯人凭借当地的自然屏障,采用了旁敲侧击的游击战,并不正面迎战。斯卡普拉情急之下多次申说:要把西路里斯人尽数消灭或者全部移居到不列颠之外。但这反而激起了他们更加顽强的抵抗,并多次歼灭罗马军队,逼迫总督不得不建立一座军团的营地来镇压他们。为了拉拢其他部落加入叛乱,西路里斯人还向它们赠送战利品和罗马战俘。斯卡普拉最终因为劳碌过度而死在不列颠。直到约公元77年,西路里斯人才被总督尤利乌斯·福隆提努斯用武力制服。不过,他们是否从此安心归顺罗马,这并不清楚。塔西佗谈到他们时就说:无论“是严厉还是宽大”,都不能阻止他们继续斗争。

福隆提努斯的继任者阿古利可拉完成了对威尔士的征服。阿古利可拉于公元77年上任时,威尔士中北部的鄂多未色斯人(Ordovices)正在叛乱,当时适合打仗的夏季已经过去,但阿古利可拉还是毅然决定应对这个危局。他领兵乘着鄂多未色斯人尚未下山之际发动突袭,一举剿灭了几乎所有敌军。为了保持军威,他临时决定继续向莫纳岛进发。总督苏埃托尼乌斯·保里努斯曾占领过这个有督伊德僧侣出没的反罗马基地,后因波迪卡起义而不得不撤兵。尽管没有海军之助,他还是凭借足智多谋和坚定的决心让军队渡海到岛上,令岛上土著望而生畏,献岛投降。

来年夏季,阿古利可拉调集兵马,亲自选择安营扎寨的处所,并亲自巡视各个河口和森林。他经常出兵偷袭敌人,致使敌境荒芜,并让敌人疲于奔命。值敌人饱受惊惶之际,他又宽和地引诱他们,启以求和之路。因此,“许多直到此时仍未归附罗马的国家现在都纳质归降而不再与罗马为敌了”。大概就在这年,阿古利可拉已经转战苏格兰南部了,并在第三年抵达苏格兰泰河(Tay),但随后被罗马叫停。到了第四个夏季,阿古利可拉转向苏格兰西南部,把罗马帝国的防线筑到福斯(Bodotria)湾和克莱德(Clota)湾之间,这条防线以南的地方已被全部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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