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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又起 吐蕃政权的雄起(第1页)

一波又起:吐蕃政权的雄起

说完了高昌,再来说说吐蕃吧。因为中晚唐时期,吐蕃和大唐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事儿就互相伤害的关系,所以不能不提。

吐蕃,古代藏族在青藏高原建立的政权,也是西藏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史料记载的政权,创始人便是我们熟知的松赞干布。

在此之前,中原地区经历了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正在君主制的时代大放光芒,而西藏地区还是野蛮落后的原始社会,连奴隶社会都谈不上。

在青藏高原那里,有一群崇拜原始神灵的部族,他们认为这些东西具有强大的能力,可以主宰人世间的一切。为了和神灵们对话,人间涌现了一批有通天本领的巫师,他们将神灵的旨意传递给老百姓,践行着原始社会的自然法则。

想想看,当时西藏地区的百姓没有火种,没有金属生产工具,生存的可能只局限在最熟悉的地盘,根本就走不出去,所以只能过原始部落的生活。

在西藏地区,一共有数十个部落,部落和部落之间又结成联盟,其中山南河谷的雅隆部落联盟、阿里地区的象雄王国、雅鲁藏布江以北的苏毗部落联盟是最大的三个。

公元6世纪左右,西藏山南地区的雅隆部率先雄起,由部落联盟发展成为奴隶制的政权,史称吐蕃。吐蕃的男性首领叫赞普,所谓的“赞”代表的是强雄,“普”代表着丈夫,而首领的妻子叫作末蒙。

据史料记载,吐蕃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历史中,出现了许多牛人,其中有七位大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正是他们的成就,推动了吐蕃民族走上了强盛之路,吐蕃国内搞了个排行榜,史称“吐蕃七贤”。

吐蕃的第三十一任赞普叫达布聂赛,在他的带领下,吐蕃部族逐渐强大。达布聂赛手下有一个叫俄朗赞芒的大臣,此人是“吐蕃七贤”的第三位。

这位兄弟不知道是突发灵感,还是偶然的奇遇,发现可以把木材烧制成炭,而炭则是冶炼金属的重要原料。就这样,吐蕃百姓开起了金属加工厂,搞出了不少铜、铁,他们为军队配备了金属武器,又发明了耕田的犁。

这些发明放在中原地区,可能会让人嘲笑不已。开什么玩笑,金属武器?中原一千多年以前就已经搞出来了!木犁?那是中原百姓最基础的生产工具啊。然而,在那个时候,西藏地区就是如此落后。

吐蕃的百姓接触到了金属,于是开始步入文明社会,并且有机会把其他的部落踩在脚底下。吐蕃的强盛,尤其是金属武器的普及,让周边的小部落心惊胆战,大家要么巴结达布聂赛,要么表达了联合吐蕃一起征讨其他部族的意愿。

达布聂赛的儿子朗日伦赞是吐蕃的第三十二任赞普,他雄心勃勃,趁着吐蕃的强势发动了数次对外战争,快速兼并了周边的小部族。武德三年(620),朗日伦赞成功地灭掉了雅鲁藏布江以北的苏毗部落联盟,成为西藏地区实力最强的民族。

遗憾的是,朗日伦赞随后重用苏毗部落,并给他们赐了不少土地和奴婢,最终引起了吐蕃旧贵族的强烈不满。贞观三年(629),在吐蕃如日中天的时候,朗日伦赞被反对派毒杀,辉煌的一生戛然而止。

第三十三任赞普便是松赞干布,他是朗日伦赞精心培养的接班人。

老爹被杀的时候,松赞干布只有13岁。面对磨刀霍霍的贵族势力,松赞干布的命如果不太硬,很可能被人直接杀死,或者成为旧贵族的傀儡。幸运的是,松赞干布是老爹的独生子,老妈背后又有贵族势力撑腰,再加上反对派势力钩心斗角,谁也无法上位,松赞干布这才顺利接管王位。

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松赞干布,可以说他是个完美的男人。

小的时候,松赞干布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贵族训练,他精通骑射、角力、击剑,十多岁的时候就成为骁勇的武士。他还擅长诗歌创作,经常在宴会上即兴赋诗,无论走到哪儿,松赞干布都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松赞干布接管政权之后,拉拢国内的新兴势力,几乎花了三年多的时间,最终铲除了所有的反对派势力。贞观六年(632),松赞干布为了摆脱山南地区旧势力对他改革的束缚,率领部众渡过雅鲁藏布江,将都城迁到逻些(今西藏自治区拉萨)。

松赞干布迁都的决定,直接奠定了吐蕃王朝日后腾飞的基础,从此时开始,逻些正式成为西藏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松赞干布有雄心壮志,他想带领这个落后的民族实现弯道超车,可是平定内乱之后他才发现,现实和理想的差距确实存在鸿沟啊。

吐蕃从原始社会过渡而来,整个社会仍旧是以部落制为基础。

说白了,大家凑在一起过日子,主要是为了抵御野兽的攻击,为家族的繁衍争取更多的机会。至于部落的首领,确实是大家推举的,却也只能作为整个部族的政治形象代表,坐一把手的位置没问题,真正的话语权并不是特别大。

据史料记载,吐蕃没有所谓的君臣礼仪,没有意识形态,统治的形式就是最原始的:一年一小盟,三年一大盟。

到了固定的时间,吐蕃赞普就会召集属下坐在一起,然后让人拉来一些羊和狗,先把它们的腿折断,然后再拉出肠子,将它们残忍杀掉。随后,赞普命巫师告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若变此心,怀奸反覆,神明鉴之,同于羊狗。

三年一大盟,场面自然要更加震撼。吐蕃赞普会屠杀大量的犬马牛驴,然后将它们全部肢解,随后带领族人对天起誓:“尔等咸须同心勠力,共保我家,惟天神地祇,共知尔志。有负此盟,使尔身体屠裂,同于此牲。”

想想看,吐蕃贵族看到眼前血淋淋的动物,恶心是肯定的,可是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落得如此下场,背叛的心思恐怕会小很多吧!更何况,这种血淋淋的场面还有巫师和神灵在场,谁不忌惮老天爷的监督呢?

人世间,有些规律可以被人看透,可唯一参不透的便是神灵,大家都对它笃信不疑,所以他们的作用比白纸黑字还要有效,这就是所谓的信仰吧。

遗憾的是,人性的复杂永远不是这些血腥的场面可以驾驭的。

对松赞干布来说,他亲眼看见了父亲被贵族势力毒杀的过程,部落的反叛让王室毫无还手之力,归根结底,还是中央集权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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