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操场上有好几拨人,三三两两,却没有人衝上去阻拦,有的人甚至还胆怯后退,故意躲到了树后面,只有程砚之深吸一口气,猛然冲了过去,弯腰,俯身,一个扫堂腿,將对方给绊倒了。
后面的两人追了过来,大家一起將其摁住,扭送保卫处。
学校还因此召开全校大会,表彰程砚之。
这件事情,在校园里流传了许久,至今还有程砚之勇绊小偷的英雄事跡。
林糯儿虽然隔了好几届,但当时就听亲哥哥说过,后来进入同一个高中就读,也听老师多次讲起过。
要不然,程砚之“男神”、“高中校草白月光”的形象可不是光靠一张脸就能撑得起来的。还有优秀的学习成绩,以及拦截小偷等诸多事跡支撑。
程砚之高考那一年,是全校第一。
林糯儿沉浸在回忆中,嘴角不由莞尔。
程砚之却是端著猎枪,守卫在司机大叔身旁,锐利的眼神跟雪鴞一样四处打量,扫描!
他唯一担心的是,这杆双管猎枪虽然威力强大,比他的七发霰弹枪还要猛一些,但是,一次只能装填两颗子弹。
也就是射出两发之后,就要重新装填。
如果偷袭者多,他单枪顾不过来。
“马上,马上,我马上就好!再坚持一会儿。”司机大叔也有些怵得慌,安慰程砚之的同时,也是在安慰自己。
他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可能程砚之身上的杀气太强了,林子里,几个低矮的雪丘后,其实是有几个灰影在躥动的,但是,这些灰影並没有敢衝上来。
杀气这种东西,可能真的存在。
程砚之猎杀过许多头雪狼,还杀过庞大的棕熊,割喉放血开膛破肚敲骨取髓这种事也干得嫻熟,一旦警戒起来,那种端枪的气势,迫人的眼神,真不是一般人能比擬的。
就好像经常收狗、屠狗的人,哪怕没有拿刀,空手往村里那么一走,平时再凶的狗也会嚇得哆嗦,不敢狂吠。
车內,林糯儿將车窗打开了一条缝,紧张地观望外面那个在风雪中屹立的身影。寒风吹得他额前的髮丝不断飘动,在旷野的衬托下显得有些孤独,但是,他却无比的坚定,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林糯儿不由攥紧了拳头,指甲都掐进了掌心,內心暗暗祈祷,千万別有野兽出现。
虽然她对程砚之有信心,但能不发生战斗最好:“砚之哥哥用的不是自己顺手的枪。”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格外漫长。
车厢里的寒气越来越重,不安的低语再次响起,有人开始小声抱怨。
就在焦虑瀰漫开时,车底下传来司机大叔沙哑却响亮地一声:“好咧!他娘的,冻死老子了!走,上去试试!”
程砚之依旧手持著猎枪,保持著射击的姿势,战术掩护司机大叔后撤,直到两人都上了车,车门关上,他这才放下枪。
车子真的修好了,引擎重新发出沉闷有力的咆哮,白汽喷涌而出,车厢里爆发出劫后余生的低低欢呼。
“好样的,程!”司机大叔和程砚之拥抱了一下,表达了自己的感谢。
“大叔客气了,举手之劳。”程砚之將猎枪还给他,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哥哥真厉害。”林糯儿甜甜一笑,继续抱住了他的胳膊,头还往他的肩膀上蹭了蹭。
程砚之谦虚一笑,也就由她了。
之后的旅程顛簸依旧,却顺利了许多。
当班车抵达雅库茨克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天早就黑了两个多小时了。这边下午两点左右就开始夜幕降临。
也就是说,光是路上,就了“一天”。
倒不是说距离特別远,也就三四百公里的样子,但是雪地开不快,白天又短暂,半路还拋锚耽搁了一会儿。